娶個名字都被人用了
在咱們農村,在水庫,渠道,小溪裡,水田裡,晚上放地籠捕捉野生泥鰍鱔魚與蝦蟹,已經是成為了歷史,特別是在近期非洲豬瘟疫情嚴重的個別地區,為了控制疫情,市場上的豬肉禁止買賣的情況之下,農民朋友們為了解決好自己家人的生活問題,大家都開始流行在野外的水域,利用炎熱的夏天泥鰍鱔魚蝦蟹喜歡出來納涼的時候,晚上把地籠放到水裡,早上去把地籠取回來掏乾淨裡面的泥鰍鱔魚,雖然說放地籠每天沒有什麼很大的收穫,七星老農個人認為這只是咱們農村人的一種愛好而已,用不著上綱上線來分析,大家本來都是些鄉鄰鄉親的,更加沒有必要上升到法律層面去訴訟。
什麼樣的水域可以投放地籠
七星老農個人認為,在咱們農村,沒有種植農作物,已經被撂荒了的農田,你可以把它們灌滿水以後,在田裡挖幾條溝來放地籠捕捉田裡的泥鰍鱔魚。
在公共的水利乾渠,沒有承包投放魚苗的公共水庫,河流,塘壩,小溪裡,大家都有權力去投放地籠,當然,公共水域當地政府有禁捕的地方例外,按照當地政府規定辦事。
什麼樣的水域不可以投放地籠
在咱們農村,什麼樣的水域不可以放地籠,大家都應該比我還清楚是吧。
第一個不可以放地籠的地方,就是別人承包了集體的魚塘,水庫,專門用來養魚養蝦蟹,養泥鰍鱔魚的地方,一般情況下沒有徵得承包人本人同意的話,是不可以擅自去投放地籠捕捉別人家水庫魚塘裡的蝦蟹泥鰍鱔魚的,如果你屢勸不止的話,承包人可以作報警處理,警方會把你作為擾亂治安處理的。當然,承包人如果同意了的話,也可以放的,不違法。
第二個不可以投放地籠的地方,那就別人自己家裡用承包地挖掘出來,用來養魚的魚塘,你再好不要去放地籠,因為別人家用來專門養殖魚類的魚塘,裡面所有的魚類蝦蟹,鱔魚泥鰍可能是主人家平時投放進去的,養殖出來以後,是他用來換錢或者是自己家人吃的,魚塘裡養殖的水生動物,所有權歸於他主人家所有,在沒有取得他本人同意,你去偷放地籠的話,就會視為盜竊行為的,他可以報警抓你賠償損失的是吧。
所以呀,在咱們農村,投放地籠捕捉野生泥鰍鱔魚蝦蟹也有遊戲規則,在沒有人管理承包的水庫,河流,塘壩小溪裡,海灘邊,大家都權投放地籠裡的;在有人承包管理的水庫,河流,海灘邊的經濟養殖區域,大家都沒有權力去放地籠,否則都會被視為違法,擾亂當地經濟秩序的行為,必定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大家認為呢?歡迎大家都發表評論!
[熱愛生活,喜歡交流,請大家多多關注七星老農回答,不勝感激!]
七星老農
不是個人承包的水庫下地籠就合法
光伏工
沒人管理 應該可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