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同意取消物業嗎?

豫北見聞


你同意取消物業嗎?

取消的話不會同意,但是希望能夠出臺相關政策約束他們的行為,保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我是去年搬進新的小區,物業費1.25元每平,在本地算是物業費比較高的,裝修的時候家裡丟過東西,跟物業反應了也不了了之,裝修的時候也遇到各種煩心事,感覺就是交了錢,得不到應有的服務和保障,後來大家也去物業反應,物業領導換了好幾輪,保安隊長也換了好幾個,基本上也沒用多大改善。


其實我愛你不反對小區有物業,畢竟有些事畢竟需要相關的人去做,但是既然物業收了錢,就要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哪怕你做好了,物業費提高一點都無所謂,但是你拿了錢不辦事,那就不行了。



豫北見聞


堅決同意取消物業公司,小區居民白養了一批不幹活的人。取消物業,小區居委會主任為物業主管,下設維修部主管小區日常運轉和維修工作。


山上的猴頭看景


我個人觀點同意。

另外由社區牽頭,成立一個相當於物業的機構,承擔現在物業的職責。

好處:第一小區住戶有不滿意的地方,可以向社區反應,社區是無利益的第三方,相對公平,公正。

第二:僱用人員可以是轄區內家庭困難,又無法就業的人員,相對認真負責。


悟行0288


同意取消物業,實行業主自治!


糊塗神176569344


從社會管理者的角度看,物業公司是有存在的必要的。這個公司是一個實體,可以產生稅費,也能提供工作崗位,吸納一部分人就業。

但這個公司的存在也確實給業主增添了很多的額外的負擔和麻煩。。不少經營者變相多收費,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捆綁收費,由服務業主變成業主的大爺,令廣大業主苦不堪言,多數選擇忍氣吞聲。實在無奈,到有關管理部門上訪,往往也難於化解,增加了不穩定、不和諧社會因素。

所以說取消物業公司不失為一種好的治本辦法。改為社區管理,業主監督,有維修項目自籌費用,水費、電費、取暖費抄表到戶,衛生費等經常性費用按平米合理收取。


信義無價168


同意,一般來說物業都是騙錢為主


愛旅遊的乖乖鼠


問這個問題幹嘛,你是住在大山深處的獨門獨院嗎?如今農村都要收垃圾費,住在城市的大規模社區,有電梯、有二次供水、有消防系統、監控系統,還有花園,怎麼可能沒有管理機構,至於說採取外包、自治、社區託管、專業承包的那種形式不重要,但一定會有。


車伕6600


取消物業,進入模塊化管理,360度全方位交給街道辦事處派出所社區化管理,第一社區管理有以下好處,社區管理首先可以直接一對一合法化協助,收取的每個小區的資金可以明確化管理,維修基金住戶發現問題直接上報,社區管理現場確認符合報方案去住戶協調協作,派出所管片更能實際深入群眾很好的瞭解具體情況,成立聯合治安管理,更好的預防犯罪。至於具體實施這個需要一個具體方案,我只能說這麼多,如果可能我願意加入制定這個管理制度定製。


刻骨銘心的痛一次就夠


現在的物業都是變著法的騙取業戶的錢財!我們小區的物業都是讓每戶交十年的物業費才容許業主入戶、現在剛到十年他們就又把眼睛盯到了房屋維修基金上面了、樓道門根本還能用(每戶當時交兩千五安裝的可視門。),全部換對講門(全部使用房屋維修基金。),你說他們這就是缺德了吧?為什麼門能用還有著急忙慌的全部更換!?其實他們早就準備好累缺德的招數了!那就是每戶住戶你不交物業費那他們就不給你進樓道門的磁感應塑料牌!並且你的磁感應塑料牌如若出現丟失、補辦每個磁感應塑料牌就收取你五十塊錢,你說它們黑不黑、缺德不缺德!?這也只是其中之一……它們做的缺德事還多呢!所以我強烈要求徹底取消這樣的物業!因為這樣的物業只能是有百害而無一利!!!


佳佳鑫鑫好


物業就是一種不脫侵害別人的生活權益。別人自己當房奴,你還在別人碗麵搶飯吃,開發商修建房子賺錢,你就要為房子的樓頂已及外牆的質量管理負責人,出了問題就是質量不過關,

小區只要業主自己請人保潔就可以了。

拿你物業幹什麼呢。

我小區就是我把物業追走了,

各樓道請保潔每天打掃得乾乾淨淨的。

各業主過著已好開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