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實施疫情防控工作“十個一律”的通告

權威發佈

溫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實施疫情防控工作

“十個一律”的通告

為全力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止疫情傳播蔓延,保障市場秩序安全有序,根據各級關於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和《食品安全法》《藥品安全法》《價格法》等相關法律,溫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就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實施"十個一律”,通告如下:

(一)農貿市場經營人員和進場購物人員一律佩戴口罩。

(二)農貿市場入口處一律開展體溫測量。

(三)農貿市場主辦方一律簽訂防控責任狀。

(四)農貿市場一律實行每日清洗消毒。

(五)餐飲單位一律禁止有感冒、發燒、咳嗽、腹瀉等症狀的從業人員上崗。

(六)餐飲單位一律不準採購野生動物和來源不明的食材。

(七)餐飲單位一律不準在經營場所宰殺活禽。

(八)藥店對購買發熱、咳嗽等防控藥品的人員一律進行體溫測量並登記。

(九)生產銷售假劣口罩、防護服等防護物資、醫療器械及用於防治傳染病的假藥、劣藥的,一律從重從嚴予以處罰。

(十)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等行為,一律從重從嚴予以處罰。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疫情防控工作“十个一律”的通告

請廣大市民積極監督舉報

電話:12345、12315、81896315

溫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2月3日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疫情防控工作“十个一律”的通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