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期间检察相关工作安排的通告


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期间检察相关工作安排的通告

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疫情期间

检察相关工作安排的通告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案件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以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现就接待群众来访、办理案件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以来信、网络、电话等方式接待群众来访。人民群众如有诉求,提倡通过以下途径反映:

1.邮寄信件:

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复印件等材料邮寄至:

福州市福新东路189号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邮编:350014。

2.登录网络:

请登录12309(www.12309.gov.cn)中国检察网,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材料上传等操作。

3.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

2月3日起,可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或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热线电话:0591-88372526,或关注“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选择“便民服务”留言反映。

(接听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45-11:45,下午14:45-17:45)

二、期间刑罚变更执行等案件相关材料的受理、流转提倡提供电子光盘并邮寄,纸质版文书也以机要方式寄送,尽量避免人工方式送卷。移送的电子材料应齐全规范,目录、内容一致,确保办案需要。

(寄送地址:福州市福新东路189号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邮编:350014)

三、办案人员、诉讼参与人确需来我院的, 请事先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联系,并按规定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工作。


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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