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了12萬元,“借期14天,超過未歸還按每天1%收取”,這樣的約定合法嗎?

風吹九霄雲


你們這個借款相當於是借款期限為14天,借期內沒有約定利息,但是約定了逾期利息為每日1%。根據法律規定,受法律保護的利息最高為年利率24%,即月利率為2%。你們約定的每日1%明顯超出了法律規定的利率,超出部分無效。


律師崔紫燕


這個好像不像是朋友借款,而更像是這兩年是互聯網金融市場上,盛行的714高利貸高炮平臺的約定方式吧?!他們的罰息一般都是這樣約定的,恨不得扒光借款人最後一件衣裳。

最近好像這種地下高炮平臺又開始氾濫了,他們假借一些互聯網工具,又開始偷偷在放款。大家如果發現千萬不要去還款,千萬不要被他們的條款和言語所嚇倒。趕快去公安機關報案,都屬於套路帶範圍,趕快讓國家部門進行嚴厲打擊。


先從法律上講,這種約定是無效的,得不到任何的法律支持和保護的。在我國法律的保護範圍內,年化利率24%之內是被保護的。這個是包括所有正常利息和所謂罰息或者各項費用總和計算的。打個比方,假如借款約定是年化24%的利率,那麼假如違約,法院也不會支持24之外的任何罰息了,也就是說即使法院判決,罰息也只能為0。

自然人或者企業之間的真實約定可能是真實個人意思的表達,但是前提是不能違反國家相關法律和規定。就如同私自簽下生死狀去擂臺鬥毆,如果有一方真的不治身亡,那另一方還是要揹負法律責任乃至刑事處罰。

每天1%的罰息,也就是年化365%的罰息,這個罰息之高,在威尼斯商人中的那個高利貸商人都不敢提出啊。但是為什麼放高利貸者明知不合法,還仍然把這種條款放在合同中呢?其實主要是在於心理震懾作用,讓借款人感到害怕有壓力必須按期還款。另外用此條款給未來催收做準備,用此條款來收取更高的收益。


如果能出現這種罰息條款,估計利率也不會低。一般這種短期的7天14天21天的借款,都會收取砍頭費,這是他們牟利的主要方式。

借款人一點兒都不要怕,讓對方去持借款合同到法院告去吧。法院最多判決,也就是在年化24%之內。另外大家要放心,放高利貸者在世界哪個國家都不受歡迎,都是被打擊的對象。例如德國,假如借款利率高過限額,警察可以直接以黑惡勢力抓捕。在美國多個州,放高利貸者屬於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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勻楓財技大兜底


每天1%,年利率365%,現在國家認可的利率是24%到36%,不超過36就不屬於高利貸,但是經過法院,不超過24的利率借款人必須按照合同支付,超過36的放款人必須返還多出來的利息,但是按照36的利率給了放款人法院也默認為正常利息不會要求返還給借款人,你這年利率365%了你這屬於高利貸中的極品[捂臉]



楊永俊


每日利息是1%,年化利率是365%,朋友借你12萬,1年需要歸還本息55.8萬元,你覺得這樣合法嗎?合適嗎?

人民法院規定年化利率超過36%以上的利息都是無效的,法院不予以支支持,每日1%的利息的合同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你的朋友將來不還錢,也是合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你的朋友只需要按照年化24%的利息還款,1萬元每年需要還款1.24萬。

現在這個年頭,借錢給別人的是孫子,借人錢的是大爺,說的真是實話,借錢容易要錢難,要錢難,要錢難體現在兩個方面,第1個方面難開口要錢,錢借出去了,基於朋友和親戚的關係,借款到期了,不好意思張口要,第2個方面,對方就說沒錢,這一點小錢,撕破臉面走法院也不合適,勸大家一句,不是至親的關係,不要借錢,不是特別好的朋友,也不要借錢。不借錢,關係還在;借了錢以後要不回來,關係鬧僵,錢還要不回。


互金圈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按上述規定,日1%的利息明顯過高。

2借款人也就你朋友超過了14個月未能還款,他償還的款項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債務人除主債務之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並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抵充:(一)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二)利息(三)主債務”的規定確定償還順序。

首先以出借金額為基數按年利率36%從他逾期之日計算至他償還之日。

然後,將該數額從他償還金額中扣除,差便是他償還的本金數額。

3但是他拒不還款,起訴的話,他未還部分只能按24%計算利息。


愛生活愛勞動


借款合同違約利息按照每天百分之一計算,你的借貸屬於違法行為。我國法律規定民間借貸利息不超過年利率百分之24為合法利率,你的借款合同約定遠遠超出了法律規定的利率,利息應該是年利率百分之365,這應該屬於典型的高利貸行為,在訴訟中法院不支持,視為無效利息約定。


破天曉


我本人觀點是不合法,向我借錢的人是不會是朋友,朋友借錢是不要求付利息,給利息很高的人不是朋友,有可能是騙子,如果是真正朋友借錢,朋友是真正困難的,如果真正朋友,朋友借錢,有能力還錢就還錢,朋友借錢是不收利息,收利息的不是朋友,朋友沒有能力還錢,就不要求還錢,千金易得,朋友難求,是否對錯利益決定,是非憑利益,出名要靠吹。


出名靠吹\n


你朋友可以讓你進局子,你根本沒有放貸資格,你這就是典型高利貸,是被抓對象,幸虧你的朋友不懂法


創業老王777


你這1%收取是滯納金,本金還是利息,都沒有說清楚,如果是逾期每天還1%本金也可以理解,100天還完,如果逾期收取1%滯納金也沒有問題,如果是1%利息就不受法律保護,合同沒約定明白,很難說


農機配件


可以肯定,百分之百不合法,而且如果產生糾紛肯定是違法,遠超國家規定的貸款利息上限。

朋友最好別借錢,銀行貸款、支付寶花唄借唄,正規網貸平臺都可以借到,而且利率沒有你這麼高的離譜,如果他借不到申請不下來,說明徵信信用有問題,徵信信用有問題的人你還指望還錢?記住一句話:你借錢的時候有多瘋狂,要錢的時候就有多狼狽。可能有點過了,但是句句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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