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新聞網2月4日訊 據《呼和浩特日報》報道(記者 祁曉燕)為在特殊時期進一步發揮市場監管部門的作用,落實好疫情防控有關職責任務,確保我市食品市場價格平穩、秩序穩定,即日起,我市在重點農產品集貿市場和大型超市建立市場監管人員“駐場值守”制度。
“駐場值守”人員要履行三項職責:一是監測市場內各類食品銷售價格水平,包括蔬菜、肉類等生活必需品的價格水平,發現價格上漲幅度超過20%的,要及時向所屬市場監管部門報告,所屬市場監管部門要彙集有關情況後及時報市市場監管局重點市場商超疫情防控組。二是督促市場主辦單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市場主辦單位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抓好疫情防控期間食品安全,執行市市場監管局第1號和第2號公告的有關內容,對“戴防病毒口罩上崗、體溫監測登記制度”等有關疫情防控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確保有關制度落實到位。三是做好申訴舉報事項的調查處置工作。“駐場值守”人員要及時處置12315轉辦和現場受理的各類申訴舉報事項,工作中要做到依法處置、依規處置,並向經營者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向消費者做好政策解釋工作,積極化解消費糾紛;對涉嫌違法的申訴舉報事項要進行立案查處,有效震懾不法經營行為,切實發揮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管前沿“主力軍”作用。
市市場監管局要求,各旗縣區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市場監管局要“第一時間”啟動重點農產品集貿市場、大型超市市場監管人員“駐場值守”制度,制定“駐場值守”計劃任務表,明確派駐人員、駐守時間、聯繫方式等有關情況,每個派駐市場(超市)至少要派駐2名以上(包括2名)工作人員值守。“駐場值守”人員要著制服或統一佩戴明顯標誌上崗,其中的共產黨員還要進一步亮明身份,佩戴黨徽上崗,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和示範帶動作用。
疫情防控期間,已有271名市場監督管理人員深入18個大中型農產品集貿市場和142家大中型超市進行“駐場值守”。
閱讀更多 呼和浩特新聞網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