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首相如果政見跟天皇不合,他能否自行其是不搭理天皇呢?為什麼?

山東夏津赤腳大仙


這種假設其實根本不可能出現。任何一個國家除了法律條文所規定的制度外,還有文化上的潛規則。在日本這樣一個東方文化國家來說,這種潛規則更是非常強大,強大到很多時候它的權威甚至要高於法律。在日本文化中,天皇享有著至高無上的地位和尊嚴,這種地位和尊嚴是絕大多數日本民眾賦予的。日本作為一個議會民主制的國家,如果首相與天皇不和,拋開天皇自行其是,無異於得罪全體民眾,無異於丟掉民眾的支持,那麼執政黨還如何維繫自己的執政地位?所以即便是首相真的與天皇不和,也必須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妥協方式,絕對不可能與天皇撕破臉。


照理說事


按照日本的政治文化,一般天皇和首相,不會互相撕破臉,互相給對方難堪。因為雙方心知肚明,這樣對自己只會不利,也難以給國民交代,甚至還會對國政產生影響。鑑於此,雙方就是心照不宣,堅持己見,但互相留有餘地。


比如這方面例子最明顯的莫過於安倍與現任的明仁天皇了。


安倍的政治觀點,其實路人皆知。上臺之初,他參拜靖國神社,給日本與東亞鄰國關係蒙上了一層陰影,遭到了強烈反對。同時,還啟用一眾秉承右翼觀點、美化侵略戰爭的人入閣,擔任內閣大臣。此外,還企圖給自衛隊鬆綁,修改《和平憲法》。


那麼,天皇是怎麼想的呢?


2015年,在二戰結束70週年時,,日本明仁天皇在一年一度的年終講話時,這樣表述:

本年は終戦から70年という節目の年に當たります。多くの人々が亡くなった戦爭でした。各戦場で亡くなった人々,広島,長崎の原爆,東京を始めとする各都市の爆撃などにより亡くなった人々の數は誠に多いものでした。この機會に,満州事変に始まるこの戦爭の歴史を十分に學び,今後の日本のあり方を考えていくことが,今,極めて大切なことだと思っています。


意思就是:在70年這個結點上,那場戰爭造成了重大人員傷亡。包括各個戰場死亡的人,廣島長崎原子彈爆炸,東京大轟炸等,死亡的人眾多。借這個機會,我們要學習始於滿洲事變的這場戰爭的歷史,思考未來日本存在的方式,我覺得非常重要。


2016年,明仁天皇再次在年終講話時表述,去年(2015年)是戰後70年的紀念年,很多人對戰爭寄託了哀思。(昨年は戦後70年という年に當たり,多くの人々が先の戦爭に思いを致した1年でした。)


由此可見,天皇與安倍的想法是截然不同的。可以理解為,天皇有反省戰爭的表態。


不過,由於日本國憲法規定,天皇是名義國家代表,掌握實權的是首相。天皇不能干涉實際政治。所以就算天皇對安倍有不滿,也只能委婉表達。安倍聽後就算有不爽,也只能豎著耳朵聽著,而不能公開反對。維持一種表面上的和,這就是日本政治的實際。


從大的方面來說,安倍基本上是自行其是,對天皇的苦口婆心充耳不聞,裝聾作啞罷了。



北京不冷東京熱


1945年8月15日正午,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美國遠東軍司令麥克阿瑟為了藉助天皇的餘威和影響力更好地控制日本,因此順應日本民意,允許國家“吉祥象徵”的天皇保留下來。

1952年,日本基本完成民主改造和經濟重建,美國留下駐軍後,麥克阿瑟返回美國,天皇也失去了利用的價值,極少受到社會關注。

1973年5月,日本首相田中角榮違反《和平憲章》,暗中向裕仁天皇彙報工作,以示忠誠,而憲章是不允許天皇參政干政的。當時,裕仁天皇表示:

“在增強自衛隊計劃中,不要學舊軍隊不好的地方,要吸取好的地方。

不曾想,此事被維護《和平憲章》的內閣防衛廳長官增原惠吉給透露給了媒體。瞬間,裕仁天皇被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人們的質疑之聲不斷。如:難道想要打破《和平憲章》的束縛,重新恢復軍國主義嗎?

至此,72歲的裕仁天皇再也不敢參政,最終在“看來,我只能是一個紙糊的擺設了”的感嘆聲中,結束了自己88歲的罪惡生命。

可見,日本天皇是根本沒有權力干預首相的政治主張。

那麼,難道日本首相是可有可無的存在嗎?

當然不是。因為,日本皇室的起源長達3000多年,而史實考證的時間就有1500多年之久,歷經126代天皇,且皇室王朝依舊源遠流長,這在世界歷史上也是極為罕見的。

可以說,天皇是日本人的一種精神象徵,因此日本民眾才強烈要求美國人保留下來天皇的精神地位,並在《和平憲章》中規定,天皇有權處理“禮儀性外事活動、授予榮譽稱號、認證大赦、特赦、減刑、免除執行刑罰、國家典禮和救災宣言等”事項。例如:2004年,明仁天皇出席各類儀式和典禮80多個、接見約見有功於國家的民眾100多人次、在皇居接見訪日外國友人約50人次、為赴任日本的外國大使館官員批准許可40人次等。

當然了,美國為了更好地控制日本,也給予了天皇一些適當的權利,以便制衡和牽制首相,又在《和平憲章》第七條“天皇的國事行為”中規定天皇權利:

“任命內閣總理大臣(首相),批准法律、政令及條約,召集國會,批准國務大臣的任免,解散眾議院,公告舉行國會議員的選舉,認證國務大臣和法律規定其他官吏的任免、全權證書以及大使、公使的國書等。

但是,到了2013年,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參加“主權恢復日”儀式結束後,究竟對著明仁天皇夫婦離去的背影舉手高呼 “天皇陛下萬歲”,不但引發輿論軒然大波,還引起了明仁天皇的警惕與反感。因為,有傳言安倍晉三想借此事將天皇“綁架”在自己政治野心的“戰車”之上,欲行“挾天子以令諸侯”之事。

因此,許多人猜測明仁天皇的匆忙退位,就是與安倍晉三的野心有關。


祥子談歷史


日本天皇曾經是具有實權的,在明治維修到二戰結束這一段時間,天皇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力,首相根本不能牴觸天皇,因而當首相和天皇的政見不合時,首相只能順從於天皇。

不過二戰以後,隨著日本的戰敗,以及美國對日本的改造,天皇變成了日本的象徵,名義上是日本的國家元首,但是實際上已經沒有實權了。而日本首相,則成為了二戰以後日本的實際首腦,真正的實權人物。

因此,天皇和日本在政見上根們沒有衝突的機會。在天皇具有實權的時候,日本首相不具備和天皇對著幹的實力,當然,也不敢;而當天皇失去實權以後,天皇已經不能介入日本政壇了,更不能影響首相的內政外交了。

日本天皇雖然已經成為象徵,但是在日本的影響力還是非常巨大的,也是受到日本人骨子裡的尊崇的。日本首相雖然權力巨大,但是日本首相也是對天皇非常尊重的。同時,由於天皇並不過問日本的政事,天皇和首相的矛盾基礎也就完全不存在,雙方也沒有必要刻意為難對方,其關係自然也是不錯的,雙方各司其職,天皇繼續保持皇統延續,而其他的大事則交給首相了,兩兩相安無事。

不過,日本天皇和首相的現狀,其實是在駐日美軍的高壓下逐步形成的。日本天皇在歷史上曾多次掌握大權,也曾多次被剝奪實權。現階段的日本,如果跳出了美國的控制,或者說日本已經有了挑戰世界其他他國的實力,那麼在日本擁有最廣泛影響力的天皇,隨時都是一顆炸彈。


蘇綻


在現行日本憲法下,不存在首相和天皇政見不合的情形——因為不管是日本天皇,還是英國女皇,都不能對治理髮表意見

就如同現在的英國脫歐,不管英女皇對一心要贏脫歐的約翰遜如何的不滿,也還是得乖乖的任命約翰遜為英國首相。

英女皇也只能說一句:

“我想不明白為什麼有人想要做首相這份工作呢“

英女皇不能在脫歐事務上公開進行支持或反對脫歐的表態,否則就是違憲。

從1947年日本和平憲法實施開始,日本天皇也就是一個國家首腦象徵而已,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議會通過的法律草案上籤個字,連多問一句的權力都沒有。

首相和天皇的關係,就類似東漢末年的董卓和漢獻帝或曹操和漢獻帝的關係:

你就安心坐你的皇位,其他的事情我來搞定。

內閣總理大臣紋章五七桐花紋

首相是政府最高長官,也是最高軍事指揮官

首相是中文的簡單稱呼,正式稱呼是內閣總理大臣。雖然從形式上來看,首相的任職是需要天皇任命,但天皇無權反對或拒絕任命,只能是不管是誰都要任命。

首相除了是政府最高行政長官外,還是自衛隊最高統帥,由於首相是國會執政黨黨首,因此首相控制立法、行政、軍事三個方面。

日本天皇

天皇一詞來自中國道教、儒教中的天帝,即天皇大帝。日本自稱天皇是公元689年日本第40代天武天皇確定的:

主要是受唐高宗李治自稱天皇的影響,加上崇尚道教的北斗信仰,因此選定天皇一詞作為專稱。

現今天皇的職責有:任命內閣總理大臣,即內閣(形式上)、批准法律、政令、條約(簽名而已,別多想)、召集國會、批准國務大臣的任免、出席禮節性外交事務和國家典禮等。

簡單的理解就是:

歷史上的傀儡皇帝,都是今天日本天皇、英國女皇的樣板。吃喝玩樂你來幹,治理國家我來幹。每天原創,給你有價值的觀點!隨手關注,你的支持才是動力!

歷史哨聲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日本作為戰敗國,施行了新的和平憲法,根據和平憲法規定,天皇是該國象徵,地位由日本國民意志為根據。天皇實際上已無實權,皇位繼承需要有國會議決的皇室典範作為根據;天皇能夠根據法律行為對其國事行為進行委任,但必須獲得內閣的承認,內閣對此負責;天皇無國政職能,只能依據和平憲法規定行使相關國事行為。

可見,實權掌握在日本首相和他的內閣手裡,因此如果首相和天皇政見不合,他是不需要經過天皇的,反而天皇的一些象徵性行動,需要經過首相的內閣承認。這是一種君主立憲制的體現,天皇作為虛位元首,僅具備象徵性。

事實上,現任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就不怎麼討已經退位的明仁天皇喜歡,但是明仁天皇也不可能公開去批評首相,因為這相當於他干涉國政了。對於安倍晉三的種種舉措,明仁天皇只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安倍晉三也深知天皇的象徵性,所以在公開場合,也不會說天皇什麼事,甚至2013年安倍晉三在參加所謂“主權恢復日”儀式時,還趁著天皇夫婦到場的機會高喊了一波“天皇陛下萬歲”的口號。安倍晉三真的認為“天皇陛下萬歲”嗎?肯定不是,他只不過是在消費天皇的象徵地位,給自己拉口碑而已。不過那一次,安倍晉三受到了大量指責。


白虎堂


天皇曾經有一段時間是日本的實際統治者,在那個時候,他的話語是有著絕對的力量的。


日本天皇享有實權的時限並不長久,不過百來年時間。在日本的歷史上,經歷了鎌倉幕府,室町幕府,德川幕府這三個幕府時期,在這三個時期,天皇幾乎是沒有實權的,原因很簡單,這些年的天皇都被架空了。

1867年,倒幕派發動了王政復古,推翻了原來的幕府制度,德川幕府被迫宣佈奉還大政,就此天皇才真正的走向了日本的政治舞臺。而這時候掌握大權的天皇,就是民治天皇,在此之後,天皇的權利就像是神權,對日本是有著絕對的控制力的。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天皇的地位我們也是可以看到,在那些個日軍的心中,他們的天皇就是他們的神,多少日軍是為了日本天皇倒在了戰場上,相信沒人能夠統計,可見天皇在這些日軍心中的地位,也由此可見他在國家中的地位。


在這一時期,日本天皇就是絕對的,所以要是和首相有所爭執,最終決定權肯定還是在天皇的身上。

但是天皇這樣的地位很快又再次被終結了,那就是因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失敗,雖然為了順應日本軍民的民意,日本天皇被保留了下來,但是他們的地位卻早已不在,美國迫使日本的昭和天皇向世界宣佈,天皇與平民無異,只是受國民擁戴的國家象徵。從此日本天皇就沒有太多的實權了。

現在的日本天皇,他的主要職責就是任命內閣總理。批准法律,條約,召集國會主持國家典禮等,日本也成為了一個君主立憲制國家。


眾森淼


日本是一個君主立憲制國家,皇帝只是名義上的國家元首,只是一個擺設,政府的最高權力機構是以首相為代表的內閣,首相是政府首腦。君主立憲制的特點,主要是根據憲法規定皇帝作為國家名義上的元首可以千秋萬代為一個家族所有,但皇帝卻不能參與到國家的政治事物中來。

於是,皇帝作為國家的象徵,他可以代表國家出訪或接待外國元首,而首相則代表著政府出訪他國或接待他國政要。由於憲法規定,無論由誰組建內閣都要保證天皇作為國家元首的象徵,天皇不會被其他家族取代,天皇也落得個“無官一身輕”的清靜,世代過著全國人民供養的無憂無慮生活。因此,只要首相不違反《憲法》,天皇和首相不存在政見不和的情況。


若愚趣談


這個話的前提就是錯的。日本推行的是虛位元首機制,也就是天皇只是形式上的國家元首,不負責實際的國家管理。在現實當中天皇不會公開發表政治觀念,也就無從談起政見。而且日本天皇也不會干預日本的政治運作。日本首相是日本最高的文職官員,也是日本真正意義上的最高權力者,他不需要向天皇交換意見,獲得天皇的認可。換句話說,在形式上是永遠不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的。

不公開發表意見,不代表天皇本人沒有政治理念或者沒有政治傾向。現在的日本老天皇,明仁,曾經親身經歷過二戰,對於戰爭有比較清醒的認識,因此對於日本右翼勢力始終保持距離。他在繼位以後從來沒有參拜過靖國神社,因此還受到過不少右翼人士的非議。

那麼日本首相從法律上面能不能繞開天皇做事呢?其實從法律上來講沒有這種必要。原因很簡單,雖然從形式上面講,日本的法律必須要經過天皇簽署以後才能正式生效,但是這只是一種形式,天皇本人沒有駁回法律的權力。從歷史上看,這種情況從未發生。天皇必須簽署首相交給的法案。天皇對日本首相是沒有節制的權力的。按照日本在戰後制定的憲法以及所形成的政治習慣,天皇是不干預日本政治運作的,所以日本首相沒有必要來對日本天皇的行為進行節制。

對於大部分日本首相來說,維護好和天皇的關係,不僅僅是一種工作需要,同時也是自身權力基礎的一個重要組成內容。這裡就必須說一下,日本右翼在日本政治當中的影響力。1955年,日本泛右派的各個黨派聯合起來組建了自民黨,也就是現在日本的第一大黨。所以自民黨從產生一開始就和右派以及右翼有著說不清道不完的曖昧關係。日本右翼是一個極端主義和民族主義的政治力量。在他們的政治理念當中,天皇具有重要地位。一個首相沒有得到天皇的支持,就是不合格的。日本歷屆首相除了少部分以外,絕大部分都是自民黨出身的。作為右派政治力量的總頭目,在遵從天皇這個方面當然要以身作則,成為典範。現任首相安倍晉三,又是自民黨這個派系林立的政黨當中偏右派的代表性人物。他至少在形式上還是非常強調對於天皇的尊崇的。最近新天皇繼位,他高呼萬歲,就不難證明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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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此言有誤,因為現代的日本天皇對於政治來說就是一個吉祥物,談不上有政見

日本是亞洲最發達的國家,也是世界公認的十八個發達國家之一。日本的政體是君主立憲議會制度,這個制度和日本的歷史有關。當年日本人被美國艦隊轟開國門後不得以實行自上而下的資本主義改革,因為改革是天皇推動的,日本的權力自然還是需要在皇室手裡,所以當時的明治天皇選擇了英國德國採用的君主立憲制,後來二戰日本戰敗,美國人出於自己的利益保住了天皇,但是為了給世界人民一個交代,用和平憲法將天皇架空,以議會實際負責國家行政權力,所以又稱為君主立憲議會制

那麼在這種制度下,天皇的權力還剩下多少呢?

答案是什麼也沒剩下。戰前的日本天皇不單是國家元首,還是政府首腦和軍隊總司令,集財政權,政權,軍權,外交權為一身,是不折不扣的皇帝,可是戰後,按照和平憲法規定,日本天皇只是日本國的標誌,是日本國民整體的標誌,其地位以主權地點的全體日本國民的毅力為依據。

天皇只能行使本憲法所規則的有關國務行為,並無關於國政的權能;

日本天皇攝政:依據皇室模範的規則設置攝政時,攝政以天皇的名義行使有關國務的行為,在此場合準用前條第一項之規則。天皇依據國會的提名錄用內閣總理大臣;天皇依據內閣的提名錄用擔任最高法院院長的法官。 說白了日本天皇有關國務的一切行為,必須有內閣的建議和供認,由內閣負其責任。所以就算天皇和安倍不和,那也沒有絲毫的抵抗能力

以上就是小編的看法,如有出入還請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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