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欠鉅額債務無力償還,債務與父母有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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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況下是跟父母沒有關係的!除非存在以下情況:

1、子女失去工作賺錢的能力的,

2,子女未成年,沒有賺錢能力的!

向你這個情況應該是兒女都是有正常的自理能力的,所以債務問題是需要他們自行償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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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答這個問題,需要我們從民事法律責任方面細化分析。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債務關係是當事人之間的借貸關係,而兒子欠的債,欠債的主體是兒子本人,他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而父母不是借款合同的主體,債務在法律上與父母並沒有關係。

從法律上看,兒子欠的債務與父母沒有關係

兒子成年後,不管是離家還是共同生活,在法律上他已經作為一個獨立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的男人,法律上默認其有認知自己行為後果的能力,並有辯認和控制行為本身的能力。

所以兒子在外面欠下的債務,是他作為獨立個體與他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其作為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責任能力人,要對自己的行為承擔一切後果,與生他養他的父母沒有任何關係。

同時,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則,父母不是合同的主體,對方也不可能基於借款合同而起訴父母,或者追加父母為共同被告。所以兒子欠的債務與父母沒有關係。

從親情關係上看,兒子與父母不可分割

兒子是父母的心頭肉,是父母撫養教育長大的,從親情上就割裂不了這種血肉相連的關係。兒子成年後在外欠上鉅額債務,雖然說是他個人的行為,但與他的家庭教育,成長環境,自我性格缺陷等方面不無關係,這些都脫離不了父母的教育,有可能受到了原生家庭環境的影響。

而且,在兒子欠下鉅額債務後,要想重新開始新的人生,需要家人的支持和幫助,畢竟他自己已經沒有還款能力,做為家人,如果不能全心全意的幫助他,那麼他可能終生沒有翻身的機會。

我的看法,還債還需同心協力

兒子與父母永遠割捨不了關係,在其無力還款,或者人生及生命自由都可能受到影響的情況下,有能力的父母要儘自己最大的努力幫助孩子,與他共同度過難關。

因為,人在最低谷的時候才會發現,只有自己的父母和親人才會盡力的幫助度過危機。

父母如果能與兒子同心協力,在能力範圍內竭力支持兒子還債,這樣他才會有新的人生,才會有未來,這樣父母的心理壓力才會小些,才能活得更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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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還錢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是有的債務人就是拒絕還錢,債權人往往覺得一籌莫展,這時候就需要積極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有的債權人可能會想要其家人還債,成年子女是完全行為能力人,自己承擔責任。 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錢,債權人只能讓這個成年子女還,不能要求這些人的父母還錢, 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財產分的很清楚,不存在連帶責任。

如果這個成年子女死了,這就涉及到遺產的問題,繼承人要清償這個死去的成年子女的債務。但在數額上以死去的成年子女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總之:父母對於成年子女的債務 不負償還義務。

債權人就算是追債,是以這個成年子女名下有多少錢為上限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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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子債父償”或與此相對的“父債子償”,在法律上都是站不住腳的。

某人能夠欠下鉅額債務,那麼此人必然是法律意義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因為一般情況下,債權人出借錢款的目的是為了收回本金加上額外的利息收益,故此債權人不會向未成年人或者智力有缺陷人出借錢款,不然明顯就是“肉包子打狗”的行為。

既然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就應該獨立從事民事活動,包括欠債還錢,在父母沒有為兒子債務作擔保的情況下,並不需要為兒子鉅額的債務承擔還款責任。

上述論述從法律的角度,純理性的回答問題。但現實生活中,大部門父母還是會主動為子女承擔還款責任,所謂“虎毒不食子”,可能是自古以來中國人的固有觀念吧。

所以總結起來,在法律意義上,父母不必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兒子的債務承擔還款責任,但在情理上,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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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跟父母沒有關係,兒子己經是成年人他做的事應該由他自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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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社會誠信和法律尊嚴,國家應下大力氣嚴懲失信及擔保老賴,各部門連動形成合力對老賴象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局面,加重判刑老賴是清償的最好辦法,法院加大對老賴違法成本和執行法官克服懶散拖的工作作風並加大對老賴執行力度,法院和公安共享天網並且公安配合網上通緝老賴,老賴太可狠,在中國老賴違法成本低,法律應該制定失信老賴及連帶擔保人不按期履行法院判決和調解文書的一律按詐騙罪判刑,管制勞動償還債務直至償清出獄,並恢復父債子還和上二輩下三輩不能上學及公立醫院就醫等讓老賴不敢賴,不能讓申請人贏了官司輸了執行,流血又流淚,嚴懲失信老賴刻不容緩民心所向!


社會必須有誠信


一般情況下,兒子欠下的債務,是不需要父母承擔的,除非父母有提供擔保。但是,有一種情況特殊,那就是老賴故意把財產轉移到父母名下。

老賴轉移其名下財產的手段方式多種多樣,其中一種就是轉移到他的父母名下,多年以後再讓父母轉移給其它親屬如老賴的子女名下,通過這種方式“洗白”,逃避法律執行。

這時,只要通過申請人的發現或者法院的調查,有證據線索表明老賴的這種惡意行為,仍然可以執行,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老賴失信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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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能為您解答問題:

一般沒有關係。  

一、成年子女是完全行為能力人,自己承擔責任。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錢,債權人(債主)只能讓這個成年子女還,不能要求這些人的父母還錢, 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財產分的很清楚,不存在連帶責任。

根據《民法通則》第11條第一款規定:

  十八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這個兒子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與他人的借款合同又是合法有效的,根據《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該借款合同僅對合同雙方有約束力,就是隻能由兒子還債,父母無還債義務。當然如果父母經濟狀況良好,而兒子目前經濟困難,也可以暫由父母自願代子償還,待兒子有履行能力時再還給其父母。其他人不能逼迫債務人的父母歸還欠款。

二、如何讓欠款人還款?

  1、欠款人暫時無力償還的,可按照《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欠款人分期償還。

  2、欠款人永久無力償還的,就只能用欠款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需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說欠款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出借人就拿多少。

  3、欠款人的債務屬於夫妻共有債務的,其配偶負有償還責任。

  《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根據反向解釋規則,夫妻實行共同財產制或雖實行個人財產製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約定的,均為夫妻共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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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年子女是完全行為能力人,自己承擔責任。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錢,債權人(債主)只能讓這個成年子女還,不能要求這些人的父母還錢, 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財產分的很清楚,不存在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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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整理為你解答:如果沒有擔保的情況下,在法律關係上一般不會牽連到父母。有可能會牽連到配偶。沒有什麼負債子償的說法。那些是建立在親情上。欠錢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懂如何處理。要還合理合法的錢。高出法定規定的利息可以不還。可以通過司法訴訟進行確認。希望對你有幫助,歡迎關注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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