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吵架鬧離婚,房子59萬買的,女方請律師定價是76萬來分割房產,有道理嗎?

榮華富貴6583


這裡面有兩個問題。

一,房屋在離婚時的價值問題?價值是由價格體現出來的。離婚時的房屋價值有實際購買價格和離婚時的市場價格,如果雙方對這一價差不能協商確定,就只能通過市場評估予以確定。

二,即使離婚時的市場價值可以確定,仍然存在著誰要房產的問題?如果雙方爭要房產,離婚的房產價格就會隨著競爭而上漲,得房的一方就要加大補償數額。如果雙方都不要房產,離婚的房產價格就會下調,拿房的一方就可以降低補貼數額。

綜上所述,將上述兩個問題釐清以後,離婚時財產分割的價格就沒有合不合理這一說,而只會有雙方能否接受這一結果。


不糊塗時塗糊不


這事情都不用想,從常理推斷都知道合理,因為房價一直在漲,而且夫妻通常不會剛買房就離婚,所以59萬的房子在離婚時估價76萬雖然不一定準確,但絕對有道理。我猜你想問的是,離婚分割財產時為什麼不按購買價進行計算後分割,而是用市場價計算。

01

夫妻離婚時,財產分割由雙方協商決定,價值應按適時市價確定

當夫妻離婚時,法律規定,即使是婚前一方所購買的房產,婚後夫妻共同還款的,在離婚時要對增值部分進行平均分割。

而就你所說,當時你們夫妻購買房屋時的價格是59萬,離婚時女方主張76萬的定價來分割,看似你吃虧了,對方要分走38萬,但不可忽略的是房屋的增值部分;同時當初買房屋是用夫妻共同財產所購買,所以雙方都享有增值部分的分割。

這是合情合理的事情,男方不應糾結於這個問題。

02

如果對房屋分割的價格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由專業人員估價參考

房屋值多少錢,許多人只有一個大概的預估,具體市值在多少需要由專業人員根據市場環境來預估

律師預估的價格雖然不是最專業的,但應該有其預估的標準,假如自己不認同這個價格標準,可以請求中介部門幫你定價,房屋中介對房屋價格最為敏感,對市場也最為把握,由其定價後分割,可以避免自己判斷不準而損失。

其實,夫妻離婚時最好的方式就是雙方協商解決,這樣可以避免更多的麻煩和感情糾葛,有時退步換的是空間和未來。

結語

協商離婚是自願離婚的體現,在離婚過程中如果能就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達成一致意見,那麼將會更加容易和平的處理掉感情糾紛,雙方儘快重新開始新的生活,多溝通,多協商,總會有一個雙方共同認可的解決點,事情就簡單多了。


悟法析律


如果房子原來屬於男子的婚前財產,是結婚時,女子要求房子加她名字要求後,為了順利結婚,後加上去的,那這男子就划不來了,這可能也是現在結婚,很多女子都要求男子,在他的房產證上加上她名字,主要原因和目的,如果男子想到加名字可能今後會產生對他不利的後果,而不太情願時,女子會說,不加她名字,是不想給她安全感,證明男子根本不愛她,愛不愛她,完全用加不加她名字來衡量,這其實對男子來說,這對男方絕對不公平,女方完全是空手套白狼的行為,現在房子那麼貴,基本上都是幾百萬元的,女子一空手套白狼成功,就一二百萬到手了,如果能抓到男子的出軌行為,到手的可能更多,現在結婚完全沒有了所謂愛情,變成了男女二人鬥智鬥勇的搏奕。


踏雪無痕111688406


離婚時,對共有房屋價格認定,應通過以下方法:

第一,雙方依據市場確定價格。雙方到市場詢價,然後協商確定價格。雙方認可價格,少紛爭,便於快捷變現。

第二,彼此協商無果,委託雙方認可的中介機構評估。

但是其中任何一方擅自聘請律師定價並沒有公信力、法律效力,另一方覺得價格明顯背離市場價可以拒絕認可。

如果某一方想通過制定價格從中牟利,也並非易事。女方有意定高,那我要錢,房給她;定低了,我要房,給她錢。總之,誰也不要想挖坑害人,不要弄的自食其果,後悔無及。


玄真子桑


完全不合理!什麼叫請律師定價? 房子的價格是你說定多少就是多少? 還有有些房子有價無市,你直接以市場價格來分割財產,再讓對方以現金的形式分你比例的財產? 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最好的辦法是直接把房子賣掉,賣了多少錢,就以多少比例來分割財產,這樣就要合理的多!!!


belan鄭


公平不公平就賣了分錢,然後平分就行了,不能一個得房一個得錢。房子賣給陌生人就公平了。


成說陳事


首先要確定這套房子是否為男方的婚前財產,如果是且房產證只寫了男方一個人的名字,那這套房子就不屬於共同財產就不能分割。如果不是或者是男方婚前財產但房產證上寫了夫妻兩個人的名字也屬於共同財產,可以分割。


好朋友心想事成589


如果覺得不公平賣了分錢。如果覺得高了要錢不要房,覺得低了要房不要錢。[呲牙]


Sunna1888


房溢價很正常,你不要拿錢走人,你要房就準備好資金,好聚好散,吃虧也不差這一點了,問題的重點你也不吃虧,你要就付款,你不要她也是一樣不變的價格付款給你,你反而佔了優先權,至於是否婚前財產法律自有公斷,價格與分配無衝突。。。


鷹展藍天


如果把房子買了得76萬,那還有道理。買價59萬,不算溢價,對分,一方付款,一方走人。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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