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換社保和職工社保可以累計嗎?

用戶2253318180222


其實你的問題沒有說清楚,作為曾經的從業者,我給你說一下政策。

土地換社保,不知道你說的這個社保是哪一種,社保分為好幾種,農保與職工。如果作為徵地類,一般都是農保,但是也聽說部分有補償其他社保的,所以你要說清楚。下面咱們分類講一下。

農保的話,農保與職工社保不能累計,二者只能選其一,如果有條件,建議還是職工類,畢竟待遇更好一些。農保可以到農保部門辦理暫停,到期後可以銷戶處理。

如果是職工類,是可以的。可以累積工齡。

希望對你的問題有幫助,詳細情況可以再跟我說。


小熊網絡


您好,勞學小玉為您解答:

政府徵地換地社保和單位繳納社保是不可以合併的。現在不能合併因為是兩種不同性質的社保,合併不了。只有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社保可以轉換合併土地換的社保。

社會保險轉移流程: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法》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拒不向職工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導致職工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未依法代扣代繳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用人單位限期代繳,並自欠繳之日起向用人單位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經省級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批准後,可以暫緩繳納一定期限的社會保險費,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暫緩繳費期間,免收滯納金。到期後,用人單位應當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費。

具體情況可以到勞學官網進行免費諮詢


張三歲呀


被徵地農民參保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由各被徵地村(社區)提供徵地協議及土地補償合同;

(二)被徵地農民身份證及戶口本等證明;

(三)填報的《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花名冊》、《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申請表》及《被徵地農民待遇審批表》;

(四)由國土資源部門審核後的《徵地情況及保障資金明細表》。

經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發放《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手冊》或《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待遇證》。


西北強歌


國家規定,一個人只能買一份社會養老保險,土地換了社保後,就不能再買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了,如果要買不能買了


張力帥629


只要你把單位社保轉移回老家就合併了,老家的土地換社保轉移不到非戶口所在地。


對方正在輸入14082


農村土地徵用費轉換社會保險費,實際上就是個人社保專項帳戶的錢,再加上本人過去已購買了社保,那麼兩項社保基金經過社保機構合併加在一起,就自然增加了本人繳納一筆個人專項帳戶的養老基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