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管吃管住,犯人行動嚴格受限,為何犯人家屬要定期打生活費?

mengchuan


第一,監獄保證基本的生活用品,每個月定期發給適當勞動報酬,當然和外面不能比,這個是按照勞動改造業績按比例發放的,高的有一千多,少的也有一兩百。 第二,根據實際情況,監獄有另外副食品和生活用品供應,比如方便麵,餅乾,麵包,辣醬這樣的副食品和零食,還有本子,信紙,肥皂這樣的生活用品。這些需要自己去買。 按照各地監獄規定,每個犯人每個月消費有限制,也就是說你再多錢,每個月也只能消費這些額度。但是,在家屬接見的時候,也可以在小賣部購買一定數量的東西。還有,根據教育改造表現,監獄會有獎勵性的小炒菜供應,這個菜也是要自己掏錢買。 總體來說,家屬接見打錢不打錢,對犯人本身影響不大。無非是個心意。長年無接見的犯人其實過的也可以。在裡面用錢的地方也少,如果想燈紅酒綠就得好好改造,爭取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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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跟人幹仗進過拘留所,看守所,最後判緩刑,沒蹲過監獄。

為什麼號子裡的人都要求家屬朋友打款?我就我親身經歷說幾句。

拘留所,一般情況最長15天,或許有人會說才這些天,一眨眼就過去了。我跟你說,3-5天沒錢能熬過去我信,7天以上沒錢而且沒有同監室的人接濟能熬過去我真服你。

1: 生活用品

牙膏牙刷香皂洗髮水毛巾內褲和拖鞋你得需要吧,自費,沒錢光腳,除非你進拘留所時穿拖鞋,其它鞋不行。

2:伙食

早餐,白稀飯,不放鹽

中晚餐,羅卜,冬瓜,南瓜等煮湯配米飯,湯沒油沒鹽,純水煮。

沒錢你認為你能堅持幾天?有錢就不一樣了,拘留所有小賣部,貨價比外面貴20%左右,早餐可以吃花生牛奶餅乾,泡方便麵配火腿腸。中晚餐都可以加餐,五花肉炒菜,雞鴨隨你加,煙有的是,抽中華都可以。

看守所時間長,三年五年都有,伙食好多了,早餐跟拘留所一樣,中晚餐肥肉炒菜和清湯,節假日可以加塊肉或加個雞蛋。一般生活用品零食會有,自費,打卡(不允許帶現金),禁菸酒。有錢可以加餐,可以買菸偷著抽(外牢和監管偷帶進來,現金交易,讓親人朋友轉賬給對方,轉1000到手700),煙價黑得你能罵娘,6-7塊一包的軟紅塔山,對方心情好就100塊給3包,平常2包,心情不好就1包,愛要不要。打火機一律10個100塊,非防風的。當然也有不召親友待見打款少的,那就勤快點讓同監接濟吧,打開水洗碗拖地洗廁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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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糾正一下,服刑人員要求家裡親屬打錢,並不是生活費。

服刑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是免費的。例如吃飯、住宿、穿衣、看病、自來水、暖氣、電視等。

但是多數服刑人員每月還是跟家裡要錢。要的錢做什麼用?大體上有以下一些方面。

衛生用品。

如肥皂,洗衣粉,牙膏,牙刷,衛生紙,電動剃鬚刀等。

學習用品。

如筆墨本子等。

嗜好用品。

主要是香菸。一條香菸,比較便宜的也要六十元左右,一月兩條煙那就一百多元。

零食。

如方便麵,火腿腸,點心,水果等。

通信。

如充電話卡,信封,信紙郵票等。

補充說明:

電話卡不是手機卡,監獄內部禁止使用手機。電話卡是儲值ic卡。獄內打電話需要警察批准,並且全程錄音錄像。

其他。

如參加技術培訓班(獲取綠色證書的培訓)的費用等。並不是所有的培訓收費。獄內自己辦的培訓學習都是免費的,但是有些培訓需要依賴專業培訓機構進行的,他們會收取費用。

其實服刑人員改造期間,監獄每月發10元左右零花錢,此外超額完成勞動任務還有一部分獎金,比較勤儉的話,一般不用跟家裡要很多錢。要錢多的,多數是好吃懶做的一類,作為親屬,不用給服刑人員很多錢。

補充:

看了一些網友的評論,好像監獄是養老院,幹休所?吃好喝好還應當有工資?監獄是教育、挽救、改造、懲戒刑事犯罪分子的地方,不要想歪了。。。

補充:

親屬可以給服刑人員部分零花錢,但是有數額限制。一般匯款不超過2000元,服刑人員每月消費不得超過300元。具體數額各地略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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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我是不太清楚,我就說一下在看守所為什麼親屬要打生活費吧!

在看守所雖然是管吃管住但是在裡面吃什麼可能大家都不是太清楚,我就簡單說一下看守所的一日三餐吧!

早上清水煮黃豆(就是黃豆湯)主食一塊白米飯(在裡面蒸好的米飯都是一塊一塊的)早上免費的早飯就是這樣,不吃就餓著。

中午紅燒肉一塊(肥的多),半盆白菜湯十幾個人分,主食米飯。中午比早上好一點至少見點油了。

晚飯一個煮熟的雞蛋,半盆紫菜湯(基本沒放鹽,鹽太貴了)主食米飯。把煮熟的雞蛋放湯裡面也是紫菜蛋湯呵呵!

沒有特殊節假日一般早中晚這幾種標配的飯菜是不會變的,可能有人會說:這伙食還可以啊,有肉還有雞蛋的,但是我想對你說有的時候豬皮上還帶毛,肉硬的能把你裡面大牙擱掉,每天都是這種伙食讓你吃半年你試試,不吃吐算你牛!

所以錢寄進來主要就是改善在押犯的伙食,賬上有錢,不想吃標配了可以泡帶方便麵吃一下,還可以啃個雞腿、雞爪這都是可以的,碰到節假日還可以買水果呢。

標配吃膩了可以換著吃,畢竟在裡面呆個半年一年很正常,在裡面吃飽才是硬道理,因為吃飽了才踏實,吃飽了才知道自己還活著!你看現在坐牢出來的基本都會比以前胖,瘦的很少,為什麼會胖啊?因為在裡面你不吃你幹啥啊?養膘唄!

可能各地區看守所伙食不一樣,僅供參考!大家如果有什麼不懂的可以關注我免費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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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不僅管吃管住,還管睡管病,管穿管教,一個犯人在監獄裡的日常基本生活需要是通過監獄提供的生活保障措施和福利關懷就基本涵蓋了。但為什麼還有的犯人要向家屬要錢,有的還要得多呢?

01

犯人問家屬要的不是生活費,而是自己日常活動提升的補助

犯人再罪大惡極,在監獄裡的生命安全和生活需要是得到滿足的。監獄是通過勞動對罪犯進行改造的地方,所以以前將犯人就勞改犯,就是這樣由來的。

既然基本的生活需要有了政府提供的保障,犯人為什麼還要向家人索要所謂的生活費呢。通常會這樣和家屬說:

一是說在裡面吃不飽,這是用來騙家人同情的,監獄是絕對可以吃飽的,但不一定吃得好。所以他們要錢是為了吃得好。

二是裡面過不好,需要錢來打點關係,說白了,監獄是一個封閉的小社會,就會有社會活動的秩序和規則,但這些用正常的姿態就可以完全應付,花錢打點的犯人說的並不是真心話。

02

多要錢可以讓犯人在裡面獲得一些便捷性

如上所說,花錢打點關係,這種說法確實存在,但打點的是監獄裡面的管理人員和勞動快手,而不是警察,警察也不敢拿犯人的一分錢,一根菸。

為什麼要打點呢?因為這些人好吃懶做,有了錢可以開小灶,買菸買加菜請其他犯人吃,這樣可以籠絡一批人在身邊,幫自己做點事。

比如和罪犯人中的管理人員打好關係,在核定定額或者偷個懶之類的事情上獲得便捷,比如和勞動中的快手打好關係,我請你吃飯,你幫我幹活,這樣自己混混也能完成每天的定額任務。

結語

所以家屬不要相信犯人的話,大額度給錢,如果條件允許適當的給點生活補助,這樣犯人活得更有自尊一點,如果實在沒能力,不用管又不用給錢,犯人在裡面餓不著,病不死,監獄會管,會保障基本的生活需要。

當然,犯人的減刑是以犯人的表現來打分的,而主要就是勞動的成績,所以用錢來維持一定關係幫助自己完成和提高勞動產值,是有現實價值意義的。

但是犯人本身就是改造,不管從身體和心理都需要改造,能不給錢支持是最好的,確實給錢,也不建議給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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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說監獄。對食物包括服裝等等,是按人均統一分配的。相對比較公平。由於管理制度非常嚴格,很少有多吃多佔的現象發生。監獄衣食住醫。均由政府免費發放。80年代。我曾在某監獄管理過犯人。首先說監獄以大隊為單位。下屬為分隊。我們那時被統稱為分隊長。我所管理的那個三分隊,共有48名犯人。由於服刑人員形形色色。大到派出所所長。中學校長,小到一名.大字不識一個的鄉村農民,在監獄服刑勞動之餘,是要進行監規紀律學習,以及普法教育,諸多板塊的條款。為了加深犯人對自己所犯下的罪錯有更深的認識,是需要倒背如流的。這樣一來對那些,文化程度比較低一些的犯人。難度比較大,所以說對服刑人員的管理難度也就可想而知,說到犯人向家屬要錢。也無非就是對自己的生活進行一下改善。因為監獄內部設有便利店,在分隊長的監管之下。可以去購買一些。罐頭香菸花生米之類。在80年代政府補貼。每個服刑犯人每月,2.5元人民幣,用於購買洗漱用品。雖說此地戒備森嚴,但在管理方面卻是有著它人性化的一面。監獄內並設有診所。比如一些常見病。象.什麼胃痛,感冒發燒,以及皮外傷。等完全可以自行治療。因為服刑人員當中,有醫生。中醫。等專業服刑人員。像打個點滴什麼的。並不是什麼難事。 主要是讓每一名安心改造的服刑人員有一個身體健康方面的保證。所以說服刑人員,是完全沒必要向家屬要錢的。據我管理犯人的經驗所知,只有個別服刑人員虛榮心比較強。在法外就養成了好逸惡勞的習慣。以各種理由。或者是巧立名目。向家裡要錢供自己享受。但這樣的服刑人員為數並不多。其實很多人對監獄有一種神秘感。這也就在無形對服刑人員的生活起居產生一個誤區。下面給大家說一下監獄內部對服刑人員節假日的安排。首先說春節是要放假的。一般放到初六出工,在飲食方面。在春節這段時間,主食多數以細糧為主。說一下春節的伙食。早餐一般是,白麵饅頭。大米粥。小鹹菜為主。午餐以大米飯為主。四個炒菜。肉當然是必不可少。為了尊重民族信仰。回民以牛羊肉為主。晚餐一般是兩個炒菜。白麵饅頭。雖說限量,但基本夠吃。吃完晚飯可以自由活動。用自由二字似乎有些不當。.其實依然是在高牆電網之下。鐵門鐵窗以內的監舍之內進行。可以看看電視。在規定之內玩一玩撲克。彈一彈吉他。等娛樂活動。除夕夜八點。一切活動結束。每個分隊分派兩個人到伙房。去領取和好的面。以及餃子餡兒。以分隊為單位自行包制。包好之後統一到火房煮制,回來按人頭統一分配。分配基本公平。一視同仁。一以此類推。正月初六到此結束。恢復正常勞動。伙食標準也會逐漸下降。正月十五元宵必不可少。當然也有細糧炒菜。端午節。放假一天。早餐一般每人兩隻粽子。兩個雞蛋。以及大米粥小鹹菜。中午。大米飯或是饅頭。兩個炒菜。有少量肉。晚飯基本如此。八月十五象徵團圓的月餅也必不可少,總而言之,不跟家裡要錢是完全可以生存的。雖然說在監獄。政府以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為準則。以感化為主要目的。希望他們能夠悔過之心。通過沉痛的教訓。並引以為戒。

出獄之後,能作為一名對社會有益的新人。以上回答定有不足。還望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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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打生活費?

我的爺爺和父親就是監獄警察,自小也在監獄家屬區長大,40多年了第一次聽說有讓定期打生活費這個說法!

監獄是國家承擔囚犯食宿,在計劃經濟時期罪犯也是吃商品糧的啊。

現在隨著生活水平提高,有些家裡經濟條件較好犯人可能不滿足於監獄提供的飯菜,需要到小灶購買一些肉類解饞,這就需要家屬給犯人賬戶上存上一定數額的錢,以供花銷。

但是卻從未聽說有固定時間打錢一說,再說了,錢是以現金方式在獄政科接見室繳納,這個以何種方式打錢,就有違常理。建議向監獄獄政科諮詢,如果受騙,立即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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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義上的監獄包括拘留所,看守所和監獄。三者的區別其實是很大的。

1.拘留所關押時間最短。

拘留所裡面關押的一般是受行政處罰的違法份子,相對來說是違法程度最低的,比如違反行政法規被行政拘留的人,一般不超過15天就會出來,因此在拘留所裡面相對於看守所和監獄來說,就比較自由了。

2.看守所日子最苦。

看守所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機關。根據《刑事訴訟法》253條規定,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法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簡而言之,看守所是關押未判決的犯罪嫌疑人和餘刑不超過三個月的犯人。

(多謝網友的指正@用戶2283077377364) 由於犯罪事實尚未被查清,很多嫌疑人思想上還沒完全想通,未避免串供改供等,三者中,看守所是管理最嚴格,裡面呆的人就不能輕鬆了。因此很多人都盼望著早日“上山”(去監獄)。可想而知,監獄都比看守所的日子好過很多。

3.監獄時間最長。

監獄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 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簡而言之,監獄裡關押的都是被依法判決的犯人。監獄對罪犯實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將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所以在監獄裡是需要勞動改造的,通過勞動,犯人可以獲得少量工資。

4.沒錢寸步難行。

由此看來,最難呆最苦的地方其實不是監獄,而是看守所。在看守所裡面會覺得遙遙無期,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判幾年,心裡上最煎熬。而身體上也沒有監獄自由,除了監室和很小的露臺,基本上每天都是在裡面背監規,一個十幾二十平的監室,大大小小的監規卻有幾百條,背不出來就不能自由活動。

至於最需要錢的地方也是看守所了,據說在裡面除了餓不死,其他的需要改善生活就必須花錢去買,曾經有個女嫌疑人說連塊衛生巾和手指都需要另外花錢,更別說想抽菸吃肉改善生活了。當然如果人緣好的話,有時候有人出去的時候,裡面不要的衣物和生活用品會留給你。因為在看守所裡面除了公檢法和律師一般是見不到家屬的,家屬只能在外面送衣物和打錢進去。

5.綜上所述,最最最重要的一點還是從小教育好自己的子女,希望他們一輩子都不要去這三種地方!!!




土波羅


不要把監獄跟看守所弄混了,其實監獄的生活條件比看守所好得多,管理也正規的多,伙食還算可以,最起碼營養是有保障的,假如你不抽菸,不吃小灶,不買比較好的日用品,就算你一分錢沒有,生活也沒問題。。。。但是看守所就不一樣了,免費伙食基本是豬飼料,衣服基本靠搶,家人送來的衣服你不一定有機會穿,假如你當不上獄霸,沒錢是萬萬不行的,想吃點好的,想抽菸,想弄個牙膏,都要花錢,還貴的很,愛買不買,一般的看守所小賣部只有兩種煙,一種貴的,一種非常貴的,愛抽不抽,剛進去的不想捱揍,最好儘快準備香菸或者吃的孝敬老大。。。


瘋語者007


監獄對服刑人員的確管吃管住,但據瞭解,目前全國沒有一所監獄要求服刑人員家屬定期給其打生活費。如果有,那一定是詐騙!

按照目前國家對監獄的財政保障程度,服刑人員在監獄的衣食住行都是依據一定標準全額撥付的。這個標準是全國監獄系統東部、南部、西部和北部,經濟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多年實際工作中摸索出來的,作為基本保障是可行的,根本不需要服刑人員家屬每個月定期打生活費。

為什麼服刑人員還每個月要求家屬打生活費呢?因為監獄提供保障的是保證吃飽、穿暖和、日常用品夠用等基本生活,家裡完全沒有接濟的服刑人員在監獄也是完全能生存的,而且這樣的服刑人員還不是少數。但有的服刑人員習慣好逸惡勞,窮講究故意顯擺,死要面子活受罪。在本監區服刑人員中裝成家裡很富有的樣子,家屬打過來的錢幾乎都用來在監獄內購高檔香菸和零食,還有的少部分人購低檔煙、方便麵等物品用來換取他人給自己分擔生產任務、洗碗、洗衣服等勞務,個別服刑人員還把所購物資用來賭博。有鑑如此,目前全國監獄都在對服刑人員實行《分級處遇制度》,即根據服刑人員的案情和表現來確定每個月能使用的消費金額,個別監獄已經規定服刑人員不允許接收家屬匯款,只有監獄發放的獎勵低工資才能在監獄內消費,想在監內高消費就必須積極參加勞動,這個政策對服刑人員形成正確的勞動觀、價值觀是非常有好處的。

關於服刑人員在監獄內部的消費情況,本人在2019年8月24日回答《今日頭條》悟空問答《在監獄裡的吃喝住要繳費嗎,如果沒錢怎麼辦?》時有詳細說明,歡迎閱讀,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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