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社會,離婚率攀升、性犯罪增多,病毒成災:皆因“人性本惡”

文 | 穆戈

兩千多年前,孟子提出了“性善”說,他覺得“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這些都可以作為“性善”論的有力證據;之後,荀子又提出了“性惡”論,還有些學者覺得人性乃自然天成,本身並無善惡,善惡是後天的社會環境所造就的。

說實話,在幾年前,我是支持“性善”論的,在日常生活中,也總是習慣性地用“善”去看待每個人的行為動機;因為相信“人性本善”,所以每次都不願意用“惡”意去揣測別人,看誰都覺得他是好人。但是,後來在我經歷了很多事情之後,我才深深地意識到“人性本惡”。

當今社會,離婚率攀升、性犯罪增多,病毒成災:皆因“人性本惡”

就像一百多年前,魯迅所批判的人性的劣根性一樣,每個人的“惡”都是與生俱來、根植於骨子當中的,是人身為動物的本性。這種“惡”與生命的意識本源同在,是根深蒂固並且無法根除的。

為什麼我會這如此篤定?

這主要是由人的自然本性所決定的。

在我們每個人身上都存活著兩種人,一種是動物的人,另一種是精神的人;而動物之人的自然本性就是“利己”,不止人類,自然界中的所有生物皆是如此,關於這點,達爾文在《進化論》中早就作了很好的闡釋與證實。

其一,為了維持生命,任何生物都有“趨利避害”性,都有選擇“利己”行為的慾望。

為了生存,任何生物都會努力獲得生命延續所需要的各種物質。同樣地,我們人類也免不了爭取食物、生存空間等等,這一根本的自然屬性是無論如何也不能被否定的。“生存之慾”導致人的“利己”性,而“利己”的慾望動機本身就是“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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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利己”的慾望並非一成不變,它是無限延續和擴張的。

在求生的慾望滿足之後,我們想到的不是安於自然,而是活的更好;於是,便會在生存權之外,滋生出很多其他“利己”行為,比如,健康權、安全權等等。而這些“利己”行為本身也是“惡”的,因為在滿足自己的同時,我們都會有意無意地侵害到自然界的其他生物。

實則,現代文明社會中所出現的各種“惡”欲,比如,貪慾、淫慾等等,都是由當初野蠻社會時人類“利己”的本性慢慢衍生出來的。也正是因為這種“利己”本能慾望的無節制擴張,才使得有很多人無視其他生物,為了滿足貪吃的口福去捕食“野味”,才頻遭反噬,讓病毒降臨人間,讓瘟疫肆虐成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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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地,為了滿足淫慾,體驗刺激、獲得快感;很多男人都毫無節制地、一個接一個地去玩弄女人;而有些女人也一樣,總是不停地換男人。這種過分的放縱,就是“性”之惡欲缺乏節制、肆意膨脹的最好體現,

喜歡玩弄女人的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喜歡被男人玩的每個女人心中都住著惡魔,

或許有人會問,既然“人性本惡”,那為什麼我們這個世界並沒有在人慾橫流中毀滅掉呢?

那是因為後天教化和約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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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真正意義也就在於此。幾千年前,孔子就提出了“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的思想見解,他所倡導的“孝悌、忠恕、正名、德智”和“溫、良、恭、儉、讓”等儒者本色,就是為了很好地節制“惡”而引“善”。

人類本身是自然的產物,而人類文明是社會發展的產物,故就現代而言,人具有自然和社會的雙重屬性;人的自然屬性是本“惡”的,如果社會屬性在按照同一方向推波助瀾,那麼人性必然會更加墮落可惡,而如果整個社會懲惡揚善,強調“善”的重要性,那勢必會將眾人的行為引向“善”舉。


在社會發展的過程中,教化雖能夠扼制一部分“惡”行,但由於“惡”欲本身可以毫無節制地擴張,再加上每個人的善惡標準不同,教化的作用是極其有限的。所以,為了矯治本惡的人性,維持正常的社會秩序,各個國家不得不制定法律、設立法規來強制約有些人的“惡”行。

的確,是我們人類特有的“慧根”讓我們得以從眾多生物中脫穎而出,統一動物界、並創造了文明社會,但這慧根乃是“善”念、並非“善”源;因為我們能夠認識到人性本“惡”,而且能夠意識到這種“惡”並不利於人類自身的長期發展,進而能夠通過後天的教化和約束等加以有效節制,以巧妙地制衡人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

我想,這也便是人類的自我聰明之處吧!

反之,如果人性本善,那麼我們要道德法律、交通規則幹什麼呢?如果人性本善,那麼個人修養、社會教化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所以,我覺得“人性本惡”,並且十分篤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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