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到底會把多少精力真正放在你的案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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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人應該首先認識一個問題,律師是一個職業,職業就決定了律師的生存生活不可能只接一個案子,決定了不可能為一個案子消耗全部精力。由此而按照輕重緩急和案子的難易程度考慮自己的工作投入。比如刑事案件的99%都不存在冤案錯案的可能,量刑基本也是對號入座還有公訴人的量刑建議要求作為參照,實際上律師是起不了多大作用的。這種刑事案子,請律師說穿了就是心理安慰作用大於訴訟實際作用。


菩提新客


我這邊只是針對刑事案件說一下我的看法。


由於一個刑事案件從進看守所到開庭中間間隔是比較長的,一般為4個半月以上。而且公安向檢察院資料案卷後,律師才有可能可以去檢察院複印全部卷宗,而且可能公安移交材料到檢察院後,律師也不一定能立馬獲得卷宗。

所以,律師前期會見的工作,無非也就是先向嫌疑人瞭解初步的案情,然後就是生活上的一些瑣事。


同時,律師不可能一次性只接你一個代理請求,畢竟一個刑事案件弄下來一般在半年左右,一個刑事訴訟代理普通小律師一般收費也就在1w左右,一年接2個案子,那律師要不要活了?

所以,律師在接你的案子的同時,可能身上就有多個案子同時進行著,多個案子需要考慮,多個案子需要寫辯護詞,那你認為律師會把多少經歷放你身上?


其實刑事案件99.9%的案子都是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警察一般很難抓錯人,即使可能存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不過在中國的司法體系中並不影響判決,所以,其實律師看了卷宗後就知道怎麼判了,甚至一些清晰的案子,律師都沒必要去檢察院打印卷宗就知道結果怎麼樣。95%的都是這種案子,所以律師接受代理後,也就是走走流程而已,因為他知道不管他怎麼辯護,結果也就那樣。

比如你販賣10公斤冰毒,絕對的死刑,再牛的律師都不可能掰過來,你讓律師怎麼認真對待?

既然結果都註定了,那對於案子,自然不會太放在心上,一般也就是在會見的時候針對一些生活瑣事來服務。


所以,律師其實很喜歡接刑事案件的,不需要怎麼廢腦子,也就會見3次,開庭完事即可。

當然在一些嚴格的律所,每個案子都會開會進行討論分析,制定辯護角度和方案。不過其實有時候他們也知道,這樣只是強詞奪理而已,並不會對結果有任何改變。只是收了錢,該做的流程要做好,這樣收的心安理得。


綜合總結:律師在接你案子的同時,可能身上有N個案子同時進行,律所會對你的案子進行討論分析指定辯護方案,但有沒有用,這個看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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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律師,我希望通過下面對我工作流程的一個說明,能讓您自己判斷律師會耗費多大的精力。


第一步:和當事人見面,溝通案件基本情況。

1、當事人基本情況(年齡,民族、身份證號碼、戶籍等);

2、瞭解案件經過(時間、主要事實);

3、明確當事人的訴求,確定案由;

根據當事人提供的材料和基本情況敘述進行初步法律分析,確認爭議焦點及不利因素。告知當事人補充材料。

(通常用時0.5天~1天時間)

第二步:再次約見當事人

1、若委託則簽訂相關委託代理協議;

2、根據當事人提供材料確認是否需要繼續補充,若需要補充會發送材料清單;

3、再次明確訴訟請求。

第三步:文書準備工作

1、起草起訴狀、證據目錄併發送當事人進行最終確認;

2、整理和案件相關的法規;

3、查找相類似案例。

(通常用時2-3天)

第四步:立案階段

1、攜帶當事人簽字的起訴狀和授權委託書以及準備證據材料等去法院立案;

2、協助當事人繳納案件受理費;

第五步:案件開庭前

1、和法院聯繫,確定承辦法官;

2、去法院和法官溝通案件基本情況;

3、涉及財產保全案件的,和法院溝通財產保全事宜;

4、準備案件基本事實彙總表、代理意見等文件。

第六步:開庭階段

1、針對後續發現的事實,當庭進行補充說明,如果涉及到變更訴訟請求的,還需要提交變更申請;

2、針對對方提供的證據材料進行質證;

3、發表代理意見;

4、根據對方的答辯意見進行補充發言;

5、在法院主持下進行法庭辯論;

6、陳述最終代理意見。

第七步:開庭後

1、根據開庭情況補充材料、補充代理意見;

第八步:根據案件審理情況為當事人分析案件上訴必要性。

這其中除了前面三步能夠確定時間,其他的很多時候都是無法確認的,就好比開庭有的案件開個三五次都是有可能的,律師會花費很多時間的。作為一名律師我們不是簡單拿了您的錢辦事就完的,我們心中也有那份正義要堅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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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對於委託人來說,當然希望律師全力以赴地處理自己的案件;但律師作為一個職業,需要通過服務獲取報酬,以便養活自己和家人,甚至要養活自己的團隊。

1、律師如何花精力處理案件,並不是每天每時都要處理一個案件,而是要統籌安排時間

就拿一個民事案件來說,從立案到拿到判決書短則需要3個月,長則需要6個月甚至更長時間。

律師不可能這半年時間就處理委託人一個案件,這不可能,也不現實!委託人也不應該這麼想。

律師,特別是大牌律師都有自己的團隊,手裡的業務非常多,牽頭的合夥人要統籌管理每個律師和每個案件的時間安排,除了防止出現同一天幾個案件開庭的情況外,還要討論研究每個案件應對方案,所以時間統籌安排很重要。

2、律師會竭盡全力作好每個案件,力爭為委託人爭取最大利益,否則,案子會越來越少。

律師作為特殊行業的服務人員,也是靠著口碑爭取業務,只有給委託人爭取最大利益,委託人才會向其他人推薦律師。

所以,律師面對每個案件都會竭盡全力,哪怕輸了,也盡力了。

律師的口碑就是案源,就是收入,就是錢!因此,只有個別律師不把當事人的案子當回事,忽略了研究、討論案件,這樣的律師肯定會被淘汰。

3、委託人不能光拿案件輸贏來認定律師是否盡力了。

每個案件的輸贏,律師當然在意。對當事人來說,每個案件的輸贏對其影響就是100%,但當事人也不能光拿案件輸贏來認定律師是否盡力。

每個案件幾乎雙方都請了律師總不能說輸了案件的一方的律師就沒有盡力,另外,當事人對案件輸贏的判斷有時候不見得準確。

比如:原告要求被告賠償1000萬,被告律師努力後,判決被告賠償700萬。那這個案件被告算贏了?輸了?

相信律師對每個案件都是花了很大精力,都會全力以赴的!


法眼掃描


看了很多回答和評論,裡面充滿了對律師的不滿和鄙夷。我只想說乾的漂亮,群眾眼睛是雪亮的。作為從業者,我深知律師裡面有太多的害群之馬,法律功底差,沒有敬業精神,就靠忽悠、恐嚇、信息不對稱來招攬案件,還別說,真他媽還不少掙,也就是這幫人砸了律師界的招牌。

但是群眾們啊,罵律師的同時也反思一下,喜歡做保證的,希望有關係的,期待明顯不合理結果的等等,你們本身就是把自己往火坑裡送啊。

現在律師界的從業現狀,我覺得大家選律師要謹慎,好律師很多,差律師更多,自求多福。

舉個例子,多年前剛執業的時候有一個開設賭場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家屬找到我,我明確的告訴她沒有接觸過該類罪名,不太瞭解,但是願意和他們一起努力。家屬又找了幾個律師後,選擇我,理由就是我的坦率和真誠。案件最後結果緩刑,家屬都很滿意。


jurgenlee


要看具體情況。我們所上週五就舉行了一次案件分析會議,全所12名執業律師及3名實習律師一起討論了一個相鄰權糾紛的案件。如果從收費情況來看,這個案件的代理費僅僅8000元人民幣,只能算一個基本案件。但是因為這個相鄰權糾紛的案件所涉及的情況比較複雜,代理律師訴訟請求都無法準確提出,主任就利用週末開會的時間讓大家集體提出意見,將這個案子的訴訟請求準確定下來。說真的,律師是否對自己代理的案件付出真心,主要表現在對律師工作的責任心。認真負責一點的律師,在開庭以前把準備工作儘量做的充分一點,這樣留給對方的操作空間就相對少一點,勝訴的幾率就高一點。馬虎一點的律師,總以為自己代理的案件比較簡單輕鬆,或者同時處理幾十個案件,根本就沒有時間跟精力去做好每一個案件的庭前準備工作,到了法庭上出現紕漏也是在所難免的。


雲南王國棟


從當事人的角度來說,希望每個律師全部的精力放在自己的案子上,全心全意的為自己服務,最好的做到隨叫隨到,隨時回覆與解惑。但這並不現實,律師畢竟是一個職業,不可避免的就要面臨如何統籌案件時間分配的問題。

至於一個律師會把多少精力放在你的案子上,既要看律師律師的責任心,又要看案子的難易程序。

01

負責任的律師以做好每個案件為原則

每一個案件都有其獨特性,即使是同類型的案件,或者一個系列的案件,但每一個案件的證據,和事實,具體情節都會有不同之處。不能完全將其他案件的經驗和方法完全克隆到新的案件上。

所以負責任的律師都會認真的審查當事的的案件材料,認真做好訴訟材料準備,同時規劃好訴訟計劃,準備好訴訟策略,真正做到靠準備來應對,以不變應萬變。這才是有責任心的律師。

但有的律師,以拿到案源為原則,把委託簽訂後,就將案件丟給助理去做,或者直接不過問案件辦理情況,其實當事人委託是基於對律師本人的人格信任,不過問,參與是不負責任的表現;至少也得在大處把關,小處監督。

02

從目前的執業競爭來看,律師通常不敢倒自己招牌

雖然存在不少搞一錘子買賣的律師,但是大多數律師思考問題和對待當事人是以長遠合作為目的的,所以,大多數律師應該是負責的,可能由於業務水平或者業務能力不足而導致案件結果不盡如意,但也不能否定他為此付出的精力和努力。

負責任的律師通常可能通過談吐和對待當事的溝通有所表現,只要認真審視律師,基本上還能將哪些忽悠型律師排除在外,這樣當事人就可以放心的委託律師開展工作。

當然僅靠信任是不信的,當事要隨時關注案件的進展,瞭解案件的情況,通過反饋的信息便可以分清律師是否盡力,如果不盡力不負責任的可以積極的終止委託,換人或者想辦法反應工作情況,以此督促他更有責任心的開展工作。

結語

綜上所述,判斷一個律師是否敬業,當事人可以從多個角度進行思考,考查,同時也可以通過自己的方法督促他認真對待案件;畢竟律師說白了就是你的代理人,要尊重和維護你的權益,不是你有權隨時終止與他的合同關係。


悟法析律


真正從律的人,會全力以赴打造每個案子成精品。其實,考考試時,很多人就勸我不要轉行,畢竟非法本零基礎首戰,又43歲了,但我有信心有決心,一定堅持到底,也一定認真對待每個案件。




小玉說法


一般案件根本不需要太多精力好吧。你以為拍電視劇啊。律師聽取你的案情,寫訴狀,遞交法院,時不時幫你跟進一下進展,真正開庭,無非就是幫你把訴求闡述的清晰一些,儘量爭取。其實很多案件比較清晰,都是走流程


通訊那些事


這樣的問話是在侮辱題主的智商!

律師的工作就是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題主問:“律師會把多少精力放在你(當事人)的案子上”?

依題主的邏輯,律師不將主要精力放在當事人的案件上,那麼專事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律師會將其主要精力放到哪裡去呢?去打麻將、去跳舞、去公共浴室洗澡?

題主的問題不禁讓我想起前天【頭條】上的一個問題:“弱者是否格外關心公平”?本人回答的是:弱者只是關心自己的利益,其關心的不能算是社會公平。

本人以為,本題題主提出的問題只是在關心自己(當事人)的利益,並沒有體現律師與當事人之間的公平。一個律師一般情況下,手頭都會有幾件或幾十件待辦案件,依題主的潛在邏輯,律師要麼只能承辦一件案件,以將所有精力放在這個案件上。如果一位律師手頭上同時有幾件待辦案件,當事人就有理由懷疑律師承辦自己的案件不用心不用力。如此觀點和結論,對於律師而言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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