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法律保護耕牛,為什麼不保護狗?

邯山劉居士


在古代,牛比狗有用!

在武俠小說裡面,咱們經常能看到這樣的橋段,大俠進了飯店,喊來兩斤牛肉,半斤燒酒。我告訴你,在真實的歷史上,這是基本不會出現的。

如果店家上了牛肉,就說明這家店是違法經營的黑店,因為古代耕牛是不能隨意宰殺的,所以牛肉算是稀罕物。

牛是主要的耕地工具,古代各個朝代都有法律禁止擅自宰殺耕牛,早在西周時期就已經有了“諸侯不無故殺牛”的說法。

再比如看看以前古人們寫的小說,像《水滸傳》裡的鎮關西,《三國演義》裡面的張飛,人家都是殺豬賣的,你沒見過有殺牛賣的吧?

所以今天的我們經常都喜歡吃牛扒,或者是牛肉火鍋,可能會覺得吃個牛肉沒啥。其實大家可能不知道的是,在我國古代,耕牛是不可以隨便殺來吃的! 即使是在經濟相對繁榮的兩宋時期,宰牛吃肉,也是需要登記的,而且價格很貴。

在這裡,我要插入一則和十二生肖有關的故事!我國的十二生肖,可以分為三大類。第一次類是想象類的動物,這便是龍了!第二類是野生動物,比如說老鼠、老虎、蛇、猴子。第三類是家養動物,這一類是最多的!



在這家養動物當中,我們又可以再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牛和馬,這兩者都屬於勞作型的動物。第二類是兔子、羊、雞、豬,這四種動物都是食用型的。第三類則是狗,狗在人們的生產生活中並沒有一個明確的用途,但在人類的歷史上又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在中國古代,一直是小農經濟為主,男耕女織是常見的生活方式!因此,為了提高耕地的效率,耕牛就成了必不可少的幫手。

而且,在古代,耕牛很多時候不是某一戶人家所獨有的。而是幾家幾戶共同使用的。從這個角度岀發,如果殺了一頭牛,就有可能導致幾戶人家都沒有耕牛可以使用了! 因此,如果隨意宰殺耕牛,會使得大部分的農民耕種效率下降,糧食產量下降。時間長了,就有可能出現大面積的饑荒,甚至有可能造成一部分的人走上造反的道路!大家要知道,元朝末年的紅巾軍起義軍,就是因為旱災和饑荒才冒出來的!

相對來說,狗的地位就非常低了。狗在日常生活當中,幾乎什麼都吃,這種習慣對於漢人而言,就有點討厭了!

其實很多時候,狗跟奴僕的地位是相同的。過去可不是人人平等的社會,主人對於自己家的僕人,都是呼來喚去,想打就打的!那麼人們對於狗,基本上也是這樣的態度!

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狗和牛的生育習慣有差別!狗每次下崽子,一胎就可以生很多隻!也就是說,即使殺了一隻狗,也可以很快得到補充,根本無需煩惱這些事情!

但牛就不是了,牛每胎只生一頭牛,而且懷孕時間又比較長,得不到及時的補充。所以,古代對牛,比較重視!


白話歷史君


小小小百科全書觀點

民以食為天的觀念一直深入人心,而在古代耕牛的和狗完全沒有可比性。在古代耕牛是非常重要的農作幫手,在沒有機械化輔助工具之前,耕牛是農民最大的幫手。而狗在古代就是食材。宋唐時期法律明確規定隨意宰殺耕牛是會被官府判處死刑的。即使是生病而亡的耕牛也必須在官府報備是因為什麼病而死。而狗就不需要多說了。在古代狗和現在的雞鴨豬羊一樣就是人們餐桌上的食材而已。


耕牛尊貴的社會地位早在三千多年前的西周時期就已經確定了下來。當時流傳一句話“諸侯無故不殺牛”也就是諸侯在沒有特殊情況下也是不會隨意宰殺耕牛的。一般宰殺耕牛也是為天地祭祀大典。《禮紀·王制篇》記載,古代最高等級的祭祀禮儀就是太牢。而太牢一般都是周王室祭祀的規格。諸侯只有執行少牢的標準。所謂太牢就是豬羊牛三牲。而少牢只有豬和羊。通俗的講在周朝合理合法宰殺耕牛隻有在皇帝祭天的時候才可以。其他任何時期都不允許宰殺耕牛。所以很多影視作品中顧客一進飯店就說來二斤牛肉那種橋段實際上都是瞎編杜撰的。在古代歷史上耕牛就從來沒有夠用過,更別說宰殺了。


狗在中國歷史上也佔據著重要的地位。但這個重要地位是狗作為食物而言的。最早在商周時期狗肉屬於高端人群的特定食物。《禮記·坊記》記載“大夫不坐羊,士不坐犬。”從這可以看出吃狗肉的人大多都是貴族。後來隨著時間的推移狗肉慢慢從貴族特定食物變成了尋常百姓的食物。而且還是屬於常規的食材。漢高祖劉邦的無敵猛將樊噲在沒有和劉邦造反之前就是一個屠夫。而他這個屠夫是專門殺狗的屠夫。由此可見狗在古代就是一個日常食用的食材。而且已經有了一系列的生產加工流程。


在古代冷兵器時代耕牛不僅是提高農業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耕牛還是戰略物資。上邊我們也講過古代由於農業水平問題以及種植條件限制是非常缺糧的。歷朝歷代都非常缺少耕牛,最重要的養不起牛。耕牛可以在農忙的時候耕地幹活,但耕牛也是活生生的生命,它是需要餵養的。所以耕牛長年累月的也需要耗費糧食。在古代老百姓一般是養不起牛的。大多數時候都是國家統一養牛,農民在耕種時租借耕牛工作。

除此之外牛全身都是寶。牛皮可以製作護甲,牛筋牛角可以製作弓和號角。但不管是護甲還是弓在古代都屬於戰略物資。所以說不管從農作的角度講還是戰略物資的角度來看,耕牛都是不允許隨意捕殺的。狗就不需要多說了繁殖能力強好養活,除了看家護院之外也沒有其他作用了。在古代食物短缺的情況下狗自然而然就走上了大眾的餐桌。除此之外狗再無其他用處自然也就不需要什麼保護措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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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水煮汗青,我來回答。

古代法律保護耕牛,因為我們屬於農耕民族,耕牛是糧食生產的重要工具,所以要保護起來;為什麼不保護狗?因為狗在生產中作用很小,地位遠遠沒有牛那麼高,歷史中與狗有關的詞幾乎都不是什麼好詞,但與牛有關的詞基本上都是褒義詞。

牛與狗的地位之爭

時代不同,人們的觀念也會不同。從最早的伏羲馴六畜以來,牛和馬在六畜中的地位就非常高,因為華夏民族是農耕民族,與遊牧民族最大的區別就在於耕種,而牛和馬在耕種運輸中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早在西周時期,周天子就有“諸侯無故不殺牛”的規定,在後來的歷朝歷代中,對耕牛更是直接立法保護,私自宰殺耕牛的人會被判刑或者流放,可見那時候耕牛的地位是相當高。

同樣是六畜之一的狗就沒這麼好命了,一直以來狗在古代的地位都非常低,因為對於古人來說,狗的作用並不是很大。民以食為天,一頭牛可以耕幾頃田,養活一個大家庭。而狗只是用於狩獵、看家,帶狗狩獵所得到的獵物也不是主食,最多算是菜,填飽肚子還是要靠主食。看家也不是所有百姓都需要的,家徒四壁的窮苦百姓根本不需要養狗看家。所以狗在古代的位置非常尷尬,耕田不行,看家用不著,殺了吃吧又沒多少肉。

如今現代化機械耕種,牛的地位不再像古代那麼重要了,百姓的物質生活也不斷提高,這時候憨厚可愛的狗成為寵物進入百姓生活中,地位也比牛高了許多。特別是軍犬的出現,讓狗進入很多領域成為工作犬,可以用來導肓、陪護、緝毒、破案等等,狗的身份地位馬上就逆轉了。

結束語

六畜馴化在人類發展歷史中非常重要,不同時代對六畜的態度也會有所不同。古代為了保證糧食產量,對牛馬進行保護就顯得很有必要,當時狗的馴化程度不高,狗的很多潛能沒有被開發出來,因此被冷落也是正常的。


水煮汗青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這是因為汪星人並不重要。

古代的所有家養牲畜中,包括馬在內的牛羊豬雞,都可以提供很多的肉食。

簡而言之,古代馴養這些牲口,主要是為了吃肉。

但狗則不同。

誰都知道,狗不容易長肉,狗肉也不好吃,是牲口中的另類。

那麼,為什麼養狗?

在古代的古代,養汪星人完全是為了狩獵。

即便是中國的遠古時代,農耕只是一部分糧食來源,還有大部分糧食必須來自狩獵或者植物收集。

其中,狩獵得到肉食較多,是食物的重要來源。

狗最大的作用,就是用於狩獵。在那個時代,獵人必須帶一條狗,才能高效的狩獵。沒有狗是不行的,甚至很多天也找不到一個獵物。

所以在那個時代,狗是極為重要的,也是人類生死相關的助手。

如果沒有狗的幫助,人類狩獵失敗,恐怕就得餓死。

所以,遠古時期,中國的狗和遊牧民族的狗一樣,地位非常高。在先秦之前,中國沒有發現有人吃狗肉。少數遺蹟表明,那時候人吃的狗都是死亡以後的。

然而,中國人是農耕民族,同遊牧民族不同。

直到今天,一些遊牧民族還需要狗協助放牧,然而中國人不同。

進入春秋戰國時期,中國人已經基本農耕化,農業生產已經足以應付糧食的需要,狩獵成為貴族消遣娛樂的手段,不再重要了。

於是,狗的地位也直轉之下,成為農民家中可有可無的看門人。

自然,所謂農村治安主要靠狗。但古代農村人口不流動,社會治安是比較好的,狗的用處也不大。

簡而言之,農民家中有沒有狗,都是不會影響生存的。

既然如此,那麼狗的厄運就來了。

一些狗就成為了狗肉,上了桌。

但是,農民一般不會吃自己家養的狗,除非狗老死或者受傷無法治療,才做成狗肉或者賣掉。

尤其是很多年代,農民連糧食都吃不飽,很少吃肉,狗肉也成為底層民眾肉類的重要來源。

只是,狗肉不好吃,出肉少,加上畢竟也算是農民家庭一部分,所以始終是底層的肉食。而殺狗的人,也被當做底層人民

大家都聽過“狗肉上不了酒席”“仗義每多屠狗輩”就是這個意思了!


薩沙


在古代分為當官的,富人,和窮人。當官的和富人吃的要講究,而窮人能吃飽就感謝天了,不挑食。

保護牛這一點很好解釋,因為我國從古至今都是農業大國,注重糧食。(士農工商)農僅在“士”之下,就可以看出農民在古代的地位了,可不像現在“商”的地位這麼高,在古代商人是最低等的,而現在除了當官的就是商人,有的官還不如商人。而牛在古代的地位是極其高大的,甚至殺牛是要判處死刑的(比如在唐朝)古時候沒有現在這些機械,只能靠人力,在古代耕地是用犁,人力是弄不動古代的犁的,在古時犁極其笨重,只能讓牛代替人,而人在旁邊輔助。這就是為什麼古代打仗之時糧食老是不夠的主要原因。

狗在古時候的地位充其量就是個看門的,在獵戶手裡就是找獵物的。再加上狗肉上不了席,在古代(唐朝)當官的宴請賓客之時,吃的是羊肉,因為牛的重要性,是禁止的,而人們就把羊定位於高等食材,在古時人們連豬肉都是不吃的,再加上當時的生活條件不好狗都不肥,沒啥肉。而窮人就隨便了,能吃飽就行。

所以說在古時窮人都吃不飽哪還有那多餘的時間和糧食來餵狗啊,當官的和富人最多把它當成看大門的,何談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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媤念成癮



先扒拉下,世界上從古到今大致有狩獵、遊牧、農耕、商業、航海、工業這六種文明。

大家也都知道,中華大地從夏商周以來一直以農耕為主,被稱為農耕文明,那麼既然是農耕文明就離不開一個耕字,耕田犁地,聚戶成村,相對固定的生產生活。而耕地在最早期,人們主要是用削尖的木頭在地上戳個小洞,丟進去種子,後來發展有犁,而犁地剛開始需要用人力,慢慢發展到用馬力和牛力。

(耒耜)

(點葫蘆)

而馬在古代時是一種戰略武器,而我國在古代時主要是南方,相對養馬地較少,而且馬匹餵養比較精貴,下田地容易生病,落下殘疾,主要為了供應戰爭使用,有隱疾就廢了。所以對比下來牛就成了最好的勞動工具,而且牛渾身是寶,牛肉、牛筋、牛角、牛皮都是戰爭儲備材料,所以古代時候牛就是一個多功能的寶貝。

(馬如果去這種地裡面,就廢了)

春秋時期,就開始普遍使用牛耕,慢慢的傳到秦國之後,商鞅就開始立法保護耕牛,秦律規定:"盜馬者死,盜牛者加,就是說盜牛比盜馬要罪加一等。而真正的牛耕的大力發展是在西漢時期,牛耕技術開始往南、往西傳播。

就是因為牛是一個多功能的寶貝,戰爭儲備材料,所以當時的國家就大力保護並推廣耕牛,更出臺了相關的法律規定,不允許私自殺牛,需要報備相關部門才可以殺,並且還要上繳材料。

《儒林外史》裡有一段,范進和張師陸打秋風那段,縣令在衙門裡請兩位吃飯,談到只能吃羊肉時,縣令這樣說。“現今奉旨禁宰耕牛,上司行來牌票甚緊,衙門裡都也莫得吃。”

而狗就不同了,狗的起源和狼相近,是我們祖先抓住狼之後慢慢馴養成如今的狗。大家平常也能瞭解到,狗是很能生的,一窩好幾個,並且它們是雜食動物,很好養。

在古時,一般人民沒有很多的肉食可以吃,如:雞鴨鵝,一般是為了下蛋。豬,因為沒有煽掉,一般的家養豬騷腥味很大,大家都不喜歡。羊,肉比較少,價格昂貴,一般都為達官貴族所想用。而普通農民的首選就是狗肉了,肉多,好養,而且便宜,一般的貴族嫌棄狗比較髒,都為普通民眾所食,所以沒有出法保護狗。著名的漢高祖劉邦就喜歡這一口,沛縣狗肉很有名。

(樊噲劇照,做的一手好狗肉,劉邦喜歡蹭吃)


最後來說,古時因為都是多種薄收,一戶人家可能要種幾十上百畝地才能夠交租子和生活,牛在古代可以說是一家人的命,沒有牛,根本就沒辦法完成這麼多農活,所以國家就大力提倡牛的寶貴性。而狗肉在古時少吃一口也不會餓死,可由可無的一種食物,也量大好養,就沒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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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迴伍千年


我知道中國有幾個朝代的法律是保護牛的,外國的不清楚。這個好幾個原因,首先狗是在出現法律之前就被馴化了,作用就是看家護院甚至幫人類抓點小動物,但是到了法律保護牛的時代,狗的作用已經被削了很多,對於我國古人來說狗根本就沒法跟牛相提並論了,畢竟一頭牛養活一家子,你一條狗給人看門但是吃的也是人糧食,怎麼有資格跟牛放一塊。

其次,看生育方面,狗的生育能力恐怕是牛的十幾倍甚至幾十倍吧,古代狗一窩最起碼能下十幾只崽子吧,基本上每年都能來一窩吧,你家的牛一年又能生幾頭小牛呢?所以咱們缺的不是狗,是牛啊。咱們就這麼點牛你們那些喜歡吃牛肉的要是再把牛吃了你讓天下百姓怎麼活。再說吃的方面,人總得吃點肉吧,就古代的養殖條件也沒有激素之類的飼料,豬肉多不了吧,也不便宜吧,但是想吃狗肉不難吧,甚至有的地方直接有吃狗肉的風俗。我有幸吃過一次狗肉,雖然晚上噁心的睡不著覺,但是吃的時候發現狗肉比其他動物好吃多了,當然鄙人沒吃過什麼山珍海味。再說一點吧,狗的天性好動吧,以前沒有外國狗的滲透中國狗的個頭都不小吧,都很兇吧,所以狗長大了是不是得栓起來呀。要是法律保護狗了你拴著它是不是就等於限制它的自由了。這裡不要拿牛抬槓,牛本身好靜,性格也溫順,就算不拴著它的活動量也不大,拴著牛是為了安全,以前是真有偷牛的。再說狗,你不拴著它跑出去以後人會不會害怕,如果咬了人的話人是不是還不能把狗怎麼樣,反正法律是保護狗的。所以說你覺得如果法律不保護牛而保護狗或者法律保護牛也保護狗的話合理嗎?


神槍第一半人半鬼


在古代,歷代王朝大多都有著針對耕牛的法律規定,就是“不得私自宰殺牛”。這種類型的法律規定,也不是不讓人去殺牛,而且殺牛要走法律程序,不能自己把門一關,就把牛給宰殺吃了。


這樣的法律也有著保護耕牛的作用,而古代王朝為什麼要制定這樣的法律的?原因大致可分為兩個。


其一:

在古代,“鐵犁牛耕”是我國古代主要的農業生產方式,而這種生產方式離不開耕牛,也就是說,耕牛是我國古代重要的勞動工具,畢竟古代不是如現在這樣有著各類的農業機器用於生產勞動。

所以,古代王朝出於對農業生產的考慮,對耕牛進行了法律保護,不能私殺,否則就要受相應的刑罰。畢竟,牛肉作為一種肉食來源,如果不進行一種法律約束的話,那耕牛大範圍的被宰殺吃肉,導致農業生產出問題,就會出亂子。

私宰牛馬者,杖一百。若病死而不申官開剝者,笞四十。


其二:

在古代,牛可以說渾身都是寶,牛肉可以吃,牛角、牛筋、牛皮都是可以用做軍事物資的東西,比如牛角可以做弓,牛皮也可以作為甲冑的材料之一。

所以說,古代禁止私自殺牛,也有這方面的考慮。就是殺牛可以,要走法律程序,向官府報備一下,過了審核之後才能宰殺,並且,殺了牛之後,牛角、牛筋之類的東西要上交。


凡馬牛老病不堪為用,告給判狀,方許宰殺,筋角納官,不告官者,同私宰論。

而相對於牛來說,古代對於狗就沒這麼多的限制了,畢竟狗在古代的最大作用,就是看家護院,也有用於打獵或者軍用,但是,狗並沒有牛在古代的作用大,所以在法律方面,牛相比於狗,是受到很大的法律保護的。


參考文獻:

  • 《大明令》
  • 《慶元條法事類》

說與山鬼聽


因為牛的實際價值要高於狗,所以才會出現這一現象。

【農耕方面】:

眾所周知,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古人們大都世世代代以務農為生計,而具體到開荒耕地等一些農業作業中,牛的作用可以說是相當重要的,大大提高了作業能力,工作效率,但是古代牛的數量並不多,所以為了保證牛的數量,間接保證農業的發展,很多統治者都會採取禁止殺牛的明文條令,以此穩定最後收成的數量。

【交通出行方面】:

古代君王帝王的出現最早是驢車牛車,馬車很少的,馬車也只是到了後期才漸漸多起來,而在春秋戰國或者其他朝代,都是以牛代替出行,所以牛成為了當時出行的“勞斯萊斯”,所以大部分君王都會下令禁止吃食牛肉。

【戰爭方面】:

古人打仗的時候大家都會以為是騎戰馬應戰,其實根本沒有這麼多的戰馬供於戰爭,尤其是在宋朝,都需要向一些少數民族花大價錢購買,而禁止吃牛肉在宋朝也是最為嚴格的。因為中原的草料很差,再加上飼養繁殖問題,馬匹的數量少的可憐,而牛也就成為了寵兒。相信大家在《水滸傳》都會聽到“小兒,來二斤牛肉”這樣的話,其實是不準確的,牛在宋朝是相當寶貴的,治理也是相當之嚴格,所以酒家根本沒地方買牛肉,即便有也不敢販賣。

但是反觀狗,卻沒有以上作用,狗也就是看看家門,而且古人對狗的看法並不像現代人一樣,當做“兒子”“孫子”一樣對待,態度很是一般。所以對狗的重視成都幾乎為零。











大咖秀歷史


首先提一點疑惑,不知道為什麼要用牛和狗做對比,兩者無論是在歷史上還是在想在,都沒有任何可比性。

這裡我就說一說牛的重要性吧,也就解決了為什麼牛在古代那麼重要,還受法律保護的原因。從宏觀上來講,在古代農耕社會,牛就是一個國家的戰略資源,當然重要萬分。而狗僅作為看家護院的牲畜,充其量打獵用得上,自然沒有牛重要。從現在流傳下來的讚美之話,都說你真牛,罵人之話則是狗東西,可見一斑。下面具體談一談牛的重要性。

第一牛是重要的生產工具。我國古代,一直是十分發達的農業社會,而農業發展的支柱頂梁就是牛。當時沒有現在發達的種植機械,耕田犁地,靠的就是耕牛。而當時一個國家的強弱,那就是農業生產力的強弱,農業生產力的強弱,就是耕牛數量的多少。即使是發展到現在,在一些山區田地的耕種中,牛還是重要的輸出。

第二牛是重要的運輸動力。我國古代的多數朝代,沒有蓄馬區,或是蓄馬區很小,沒辦法提供大量的良馬作為運輸動力。即使有馬,也是集中在北方地區,不能達到全國通用的範圍。還有一點就是,馬同牛相比,馬的爆發力雖然強,但是持久力明顯弱於牛。尤其是作為拉車的動力源,牛無論是載重還是拉車時長上,都要明顯的強於馬。所以牛也就成為了軍隊後勤保障的重要力量,而後勤保障對於軍隊有多重要我就不贅述了。

第三牛市重要的軍事資源。在古代,牛在軍事中的作用是十分顯著和重要的。牛角和牛筋都是重要的制弓原料,而弓弩作為當時重要的單兵遠程攻擊工具,在作戰中是十分重要的。而牛皮則是甲冑的重要原料。雖說在歷史存在各種樣式的金屬鎧甲,但是金屬鎧甲是十分笨重,而且造價是十分昂貴的。一個鼎盛的王朝,重甲部隊也只是保持少量的常備,而士兵的防衛,大多就是棉甲或是皮甲,而皮甲的防禦能力要明顯高於棉甲,自然也是國家裝備的首選。而在古代牛的數量有限,所以國家只能將這種戰略資源立法限制。一般人只能用,不能殺,而真的殺牛時,是需要向當地的官府報備的。

至於咱所看到的影視劇中,尤其是三國和水滸中,動輒就幾斤牛肉吃,好像牛肉多到不用花錢,這其實是不真實的。宋朝因為地理位置的原因,良馬或者普通馬極缺,在各方面都大量使用牛,在宋代對牛的法律限制也是極嚴的。至於為什麼出現這種場景,只能說畢竟是小說,作者在寫的時候又不像現在這樣可以很方便的查找史料,多半是憑空想象。牛在古代的重要性,說吃牛肉更顯氣勢,就比如你自己想象一下,說“小二,來二斤牛肉!”、“小二,來二斤豬肉!”、“小二,來二斤狗肉!”都是些啥感覺。

還有一些詩詞中提到吃牛肉,就比如著名的“八百里分麾下炙”,不僅吃牛肉,還是日行八百里的好牛。一些人就懷疑立法保護牛的真實性,這個其實就很好解釋。戰士出征,自然要好酒好肉,而牛正因為重要,才做有資格作為出征前獎勵戰士的食物。好的食物獎勵,也才能激起戰士的鬥志吧。而既然能寫進詩詞裡紀念,或是還有幾分炫耀的意味,自然就不是普通的食物。可以自己實際的想一下,你自己想要紀念或是炫耀的食物,是不是平時吃不到,或是平時不允許吃的東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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