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限速120,突然冒出限速70的指示牌,該不該踩剎車?

Yuraku


高速限速120,突然冒出限速70的指示牌該不該踩剎車?


跑高速的話還是需要多一些預判,把目光放得長遠一些,如果遠處有限速70的話,那麼第一時間發現了,採取正確的處理措施,既能保障安全又能避免違章。

車子以120千米每小時的速度行駛,發現前方有70的指示牌,如果距離比較遠的話,可以看一下車子的前後情況,在後方沒有車子的情況可以輕踩剎車減速。因為發現的比較早,那麼將車速降低到70還是比較容易的。

如果在行車的過程中,由於疏忽沒有及時發現限速指示牌,等臨近指示牌的時候才發現限速,這個時候一定不要著急踩下剎車。如果後方有車的話,突然踩下剎車可能會發生追尾的事故,高速追尾還是非常危險的。

汽車跑高速需要注意力集中,多觀察周圍環境,如果前方有限速的話,需要提前減速。高速行車一定要確保用車的安全,不要麻痺大意,不要超速超載。高速發生事故往往是比較嚴重的,如果有二次傷害,那更是致命的。

高速公路上一般不會突然出現限速70的情況,大多數臨時施工的時候會有限速七八十的指示牌。這種指示牌附近一般也不會拍照,不太用擔心違章。但是一定要留意施工工人、工具、車輛等等。其實,只要把眼光看的遠一些,謹慎駕駛,就不會出現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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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C車主俱樂部


知識點.2017年最新調整的高速公路限速新規

根據2017年高速公路最新限速規定調整的規定,高速公路的最高通行速度不得超過120㎞/h,最低速度不得低於60㎞/h。在高速公路上通行的小型載客車輛,最高速度不得超過120㎞/h,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100㎞/h,摩托車不得超過80㎞/h。

同方向兩條車道的,左側車道最低速度為100㎞/h,右側車道為90㎞/h。同方向有三條車道的,最左側車道最低速度不得低於110㎞/h。道路限速指示標識與上述規定不一致時,以道路指示標識為準。



最新調整的高速公路限速標準,在原有的設計車速基礎上每小時提高了10--20公里,原設計時速100㎞/h的高速公路最高通行速度增加到120㎞/h,原設計時速80㎞/h的高速公路最高通行速度增加到100㎞/h,隧道、窄橋由原來的60㎞/h提高到80㎞/h。這次高速公路限速規定的調整和統一,就是為了防止高速公路上突然出現降速路段,以保證行車的安全。


說正題

限速120㎞/h的高速公路突然出現限速70㎞/h標識牌,暫且不去討論這種存在的可能性,如果遇見這樣的情況一定要迅速減速,因為高速公路的限速規定一定是有其科學的根據。在限速120㎞/h的高速公路上突然出現70㎞/h的限速標識,說明這個路段一定是事故多發路段,需要駕駛員減速通過才能保證行車的安全。這個時候立刻降速是有必要的。

當然,這個降速的前提條件是在保證行車的安全的前提下,如果這個突然的降速引可能發車輛側滑、追尾等事故,那麼就可以適當降速或者不降速,待保證行車安全後再重新控制車輛的行駛速度。畢竟不論降速與否,最終的目的都是為了行車的安全。


朱博士白話發動機


不該踩剎車,在車速超過100km/h的情況下突然突然減速到70,根本不可能,除非冒著翻車的危險急剎,在這個時候就沒必要在意扣分罰款了,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在高速行駛的過程中,車速一般都是在100-110km/h,而經常都能在高速上看到路邊突然冒出限速的標誌,很多車主根本沒有注意到,也反應不過來,就算看到也不能夠急剎車,要知道在高速行駛的情況下突然急剎車,此時肯定翻車。

在高速上這樣的限速肯定不合理,而很多人都覺得應該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剎車減速,但剎車也需要有一定的距離,而且降速的區間過大,並不是一腳剎車就能解決的事情。如果沒辦法減到限定的速度,那麼直接開過去即可。

高速上行駛是可以適當超速的,只要車速不超過限定車速的10%即可,但並不是提倡開車可以超速行駛,而是在特殊情況下,比如限定70車速的時候,只要減速到77左右即可,這樣也可以留給車主剎車減速的時間。

至於如何避免這樣的情況,其實也很容易,很多車主都建議打開導航,這樣在經過限速路段的時候,導航就會提前播放限速信息,這樣就能夠及時減速,這樣對於不熟悉路況的車主來說是很好的辦法。

換句話說,如果不能夠及時反應過來,那麼保持原來的車速即可,然後再慢慢減速。在安全前面,扣分罰款已經不值一提。


車遍世界


高速公路上最高限速120,當你以120的時速行駛時突然看到了一個限速70的提示牌,該怎麼辦呢?想從120減速到70需要急剎車,但萬一你後面跟著一輛高速行駛的車你突然急剎車有可能導致追尾,不剎車吧又怕被拍到超速。其實我覺得不一定要急剎車!具體原因我們就來看看吧。

1、一般情況下超速抓拍設備前方會提前預警

我們開車在路上經常會遇到一些有關限速的標誌,比如有些顯示“全段雷達測速”,有些則是一個限速牌,這些其實只是一種警示或者提醒,在其附近並沒有超速抓拍設備,因為國家對測速點的設置是有要求的,除了設備必須每年檢測等硬性指標以外還要求在測速點之前提前告知,所以當我們看到上圖那種明確告訴你前方有測速的提示牌時才預示著前方真正有測速設備,一般高速公路上測速點會提前2公里預警,也有一些隧道限速太低會在進入隧道前500-1000米提前預警。

因此僅僅有提示牌並不一定代表旁邊就有測速裝置。

2、如果前方真的是測速點就要靈活對待

但是也有例外,比如你之前並沒有發現測速預警,當你看到限速牌時已經到了測速點,能看到測速攝像頭了,這時候想要避免吃罰單那隻能減速了,但是這個減速依然有技巧,我認為大部分情況下依然不用採取急剎車這種危險性較高的方式。





因為我們在百米外都可以看到測速設備或者限速標誌,但是測速設備基本上都是雷達測速,雷達測速距離不會太遠,而且超速抓拍照片中如果同時出現兩輛車的話並不能,確定超速車輛,所以測速範圍並不會太大,因為越近拍攝到的照片範圍越小,越不容易把其他車輛給拍進去,基本上測速設備前100米以外基本上不是測速範圍,這時候可以首先確認後方路況然後再減速,可以避免追尾。退一步說敢在測速點前仍然高速行駛的人也不多。

如果駕駛員真的不操心,已經到跟前了,那就別剎車了,說明你對交通安全完全無視,這錢該出。


愛車大家說



在限速120公里的高速路段行駛,眼前突然出現限速70公里的牌子,可能前方有以下幾種情況: 事故多發地段; 路況有變化; 前方有橋樑 隧道; 前方正在施工等等。那麼,如果前方突然出現限速標誌怎麼辦?是原速度繼續開下去?還是緊急剎車?兩者的做法都不對。如果保持120公里的速度不變,有可能前方路況確實不適合高速行駛容易出現危險,而且超速容易被攝像頭錄上。如果採取緊急剎車的做法也不可取,一是高速行駛下緊急剎車容易造成車輛失控,後邊如果跟車距離太近,極容易造成追尾事故。正確的做法是: 鬆開油門,頻繁地點一下剎車,降速減擋,降到100公里/小時後,離攝像頭仍有一段距離,繼續緩慢減速行駛,這樣車行駛到監控攝像頭底下,速度基本減到了80公里/小時以下,達到了限速要求,不會被攝錄,這段減速距離最少在百米以上,只要司機冷靜操作,一般沒什麼問題。



但是從現在開始,高速路正在開始實施統一限速,一些較好路段取消了頻繁變動的限速路牌,保持統一的100一120公里/小時速度。對確實需要減速路段,會在很遠的距離前,提示車主提前減速,延長緩衝時間。高速路的這種限速整改措施,恢復了高速路行車的本來面目,對提高通行效率、減少行車事故、減少了駕駛員超速違章行駛的幾率,為駕駛員提供了更多更好的方便,不必再擔心超速扣分的窘境了,是個好事。

但雖然取消了高速路段不規範限速路牌,但是,還是提醒車主們嚴格按照高速的限速標準行車,按照各自的行駛車道行駛,謹慎駕駛,畢竟安全是最重要的,高高興興的出行,安安全全地回家!



打開車窗看景色


高速路標識標牌設置不科學竟然成為常見現象,這不單是罰款陷阱的問題,更重要的是有可能嚴重影響安全。在限速120的高速路,如果突然出現80、70的限速標誌,絕對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很容易造成追尾等嚴重事故。正確的方法應該是,如果在某路段需要限速70或80的話,至少應該提前設置限速100或90的標識,以讓高速行駛的車輛提前把速度降下來,避免出現急剎和急打方向盤的情況發生,以保證車輛通行安全。多年前就在荷蘭的公路上看到這種限速標識牌,是電子的,在彎道較多的路段會連續設置,從90、80、70階梯式遞減;而且是電子式的標牌,可以根據路況、氣候條件隨時進行調整。道路管理的目的應該是讓車輛安全、快速地抵達,而不只是罰款。


開快車的老頭


大家都知道,高速路上限速是120的,那麼在大家突然看到一個限速70的提示牌的時候,到底該不該踩剎車呢?大家都會憂慮萬一踩了剎車後面的車有追尾的話,那不是很危險嗎,所以現在的車主並不敢踩急剎車,小編也覺得沒必要踩急剎車,下面就和大家一起分析一下原因吧。


第一個方面,在普通的超速情況下,自己車內的設備會提醒自己減速。我們在開車的時候都會看見一些限速的標誌,很多地方是顯示“全段的雷達測速”,有些地方是一個限速牌,而在這個路上是沒有任何超速抓拍的設備的,再加上國家對於測速點的設置是有要求的,除了設備必須每年檢測各項指標之外,還要在指示牌出現之前提前告知有測速設備。在高速公路上會提醒兩公里前進行抓拍預警,而一些隧道里會提前告知有抓拍測速裝置。


另一個方面,如果前方確實有測速點,我們應該靈活對待,因為有時候人們不一定能注意到被提醒的測速點,當你看到攝像頭之後,那麼還是得減速,但是不能踩急剎車,要有技巧的進行減速。我們在百米外看到的測速設備或者限速標誌,都是用雷達測速,而雷達測速的距離很近,如果拍著兩臺車的話並不能馬上確定超速的汽車,所以測速的範圍也很小,因為拍攝範圍越小,就越難拍出車輛的動態。在測速設備前的百米開外並不是測速範圍,這個時候完全可以確定後方的車輛情況再來慢慢減速,這樣就能避免追尾的情況發生了,而我們其實也不用擔心這麼多,只要是大家看到測速點,都不敢高速前進,都會選擇減速,所以慢慢減速還是比較安全的。


車之養護


必須視具體情況!

一,在高速上開車,前後300米以內的車,都必須時刻了然於胸:

1,若後面有大車緊跟,這時,不僅不能踩剎車,恐怕還需要踩油門加速…

2,若前車剎車燈已亮,這時,拼死也要踩剎車減速…

二,一個認知。

記住:特殊路段的限速標誌,是為了駕駛人的安全服務的,但有時,特殊情況下的特殊動作(有限速標識卻反而加速),也是為了自身的安全!

切不可只見樹木(交通標識),不見森林(前後300米路況和車況的即時具體狀況)

三,兩個例子。

1,有一次,坐副駕駛,陪一位剛拿到駕照的朋友‘‘練手’’。

省道上,眼見後面一個大車,咬著屁股在加速,準備超我們…

朋友不僅不知道稍往右避讓,而且又點了一腳剎車!

搞的後面的大車,又是鳴笛,又是閃燈…

待後車超過去,我厲聲喝問道:

後面大車咬那麼緊,正在提速超車,你剛才為什麼點了一下剎車?!

朋友振振有詞:咋?你剛才沒看到那個牌子嗎--前面學校,減速慢行…

我的天呀,令人無語…

2,看頭條視頻,一個小車開到一個十字口,見直行是紅燈,於是剎車停住,整個動作‘‘本本份份’’…

突然,2秒鐘之後,後面衝過來一個大車,剎不住,一頭將前面停好等紅燈的小車,撞飛…

這時,小車如果是老手,後面300米車況瞭然於胸,那麼,他會很早就瞄到後面高速緊跟的大車,那麼,到十字路口時,即使是紅燈,這時正確的保命方法是:加速闖紅燈!!!

四,請搜索學習一個名詞:‘‘防禦性駕駛’’…


六福雅士


限速70km/h當否屬於執法部門,你是否限速屬於你的問題。不踩剎車就意味違法。

這個話題是老話題。許多駕駛員反映,某些高速公路的限速標誌不符合科學設置原則。應當是客觀存在的。從政治角度來說,屬於懶政。從科學角度來說屬於違背科學。限速70km/h,在高速公路建設初期,由於公路建設質量、公眾對高速公路適應等問題,是合理的。但隨著汽車質量的提高、駕駛水平的提高、遵法意識的提高,再繼續沿用幾十年前的限速設置已經不適應新的環境。同時,前幾年交警部門也做了努力。工作還需要繼續努力。

儘管70km/h設置存在不合理,但依法駕車還得繼續堅持。不能不合理乾脆違法駕車。如此會處罰你。所以,遇上如此標誌仍需要剎車減速遵法駕車。





劉俊利


高速公路上,時速120突然降到70.60.40的情況是有的。一般是高速公路臨時修路,於是臨時立設了時速禁令牌。這個時候你必需減速,因為前方路面可能修路變窄,並且有修路設備與修路人員,你不減速,會發生交通事故。不要說在高速公路上或低速公路上行駛,無論熟悉或陌生的道路,最好使用導航進行行駛,導航軟件會根據路況提前給你相應的警示。如果導航軟件一時更新不及沒有提示,你也要見令儘量減速,但不能急剎,如果因此超速被罰可以複議。如果因路況維修要設置減速禁令又未上報或禁令未備案而出現交通事故的,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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