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孫子無大小”的家庭關係,其淵源原是遵循古人的禮制

古人“抱孫不抱子”的訓誡,是故作乖張還是暗藏智慧?

對於現代人來說,得空抱著自己幼小的兒女,逗逗樂、說說笑、玩玩遊戲,那是一件非常愜意的事。天倫之樂,是沒有其他任何一種事情可以比擬的幸福。

但對於古代人來說,懷抱兒女、樂享天倫這樣的事情是有違聖人的訓誡的。即便是要享受這樣的快樂,也只能去抱孫子,在抱孫子的過程中補償不能懷抱兒女的缺憾。

古人的這個訓誡是有著明確的經典依據的。儒家的重要經典《禮記》的《曲禮》這個篇章裡,就明確提出:“君子抱孫不抱子”。按照今天的意思來說,這句話是說一個注重德行的君子,可以抱著孫子,但不能去抱自己的兒子。


“爺爺孫子無大小”的家庭關係,其淵源原是遵循古人的禮制

從表面上看,《禮記》主要反映的是先秦時期的禮制。但這本書的現實意義並不僅在於此,它還較為系統地反映了先秦儒家的政治、社會、教育、文化、藝術思想,並在一定程度上展示了那個距離今天的我們已經3000年左右時期人們的人情世故。

由於技術水平、社會制度、文化背景的差異,今天的很多人對於“君子抱孫不抱子”的訓誡是感覺相當怪誕的。其實,《禮記》提出這個主張,是與先秦時期的祭祀制度有關係的。

儒家不是宗教,但儒家也重視祭祀,儒家大師荀子就曾經在《禮論》裡說:“喪禮者,以生者飾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事死如生,事亡如存”。不過,“事死如生,事亡如存”觀念並非儒家獨有,世界上很多古文化體系中基本都有這樣的思想傾向。


“爺爺孫子無大小”的家庭關係,其淵源原是遵循古人的禮制

按照儒家的古禮,當時的人們在祭祀祖先的時候,會讓被祭祀者(亡者)的孫子裝扮成先祖在世時候的模樣參與整個祭祀活動。而且必須由孫子來扮演,兒子是堅決不能扮演自己的父輩的。按照《禮記》的原話說就是:“為人子者……祭祀不為屍”。

今天的人們或許感覺有點匪夷所思,但在當時的人看來,經過裝扮的孫子就相當於被祭祀者的替身,代替自己的先祖享用祭祀香火,並且會與活著的人互動。從心理淵源說,這樣做估計也是為了慰藉哀痛的心靈,再現先祖尚且在世的時光吧。

孫子這個時候所扮演的,有一個比較令人忌諱的稱謂“屍”。《禮記》對於“屍”的表現也作出了規範,例如“屍居神位,坐比矜莊”,扮演“屍”的人坐在靈堂的正位接受祭拜的時候,坐姿必須端莊、神情必須嚴肅:再如“屍必式,乘必以幾”,扮演“屍”的人要給祭拜者還禮,上下車馬的時候要用墊腳石或者其他東西墊腳。以上兩條規範估計均是為了讓“屍”的行止肅穆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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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屍”是被祭祀者的替身,所以“屍”這個臨時身份的地位在祭祀活動進行的時候是相當高的。例如《禮記》上就有“為君屍者,大夫士見之,則下之;君知所以為屍者,則自下之”的規定。意思是說,扮演已故君王的“屍”,不僅士大夫見了要以晚輩或者臣屬的禮節拜見,即便是在任的國君,也要下車步行,以表示尊敬。

《禮記》中為什麼會有“孫可以為王父屍,子不可以為父屍”的規定呢?其中一個解釋是在宗族的祠堂或者皇室的宗教裡,神主排位總是按照左昭右穆、父昭子穆的序列排列,例如爺爺是昭,兒子就是穆,但到了孫子這裡就又變成了昭。昭與昭相對,就相當於爺爺與孫子是一個列的。

在今天的許多地方的葬俗中,父輩去世,兒女這輩人就屬於重孝,必須嚴格執行各種禁忌和禮儀。而到了孫子這一輩,就變成了“花花孝”,在喪服制作、喪禮執行等方面就降低了很多規格,減少了許多約束。這種風俗估計也屬於古代“祖孫同列”文化傳統的遺存。


“爺爺孫子無大小”的家庭關係,其淵源原是遵循古人的禮制

另一種可能就是,因為祭祀活動中“屍”是超越現實的人倫關係而存在的特殊狀態,享有被參與祭祀的所有人尊崇的地位。雖然這種身份、地位是臨時性質的,但也不能排除某些別有用心的人以“借屍還魂”為名,做出令人其他人難堪甚至措手不及的言行。

假如兒子可以扮演父親的“屍”,那這個“屍”就完全有可能借著這個特殊情形發出不利於其他兄弟姐妹指令。一旦發生這種情形,其他人遵照執行還是置之不理?遵照執行就極有可能讓自己陷入被動,置之不理似乎又違背了禮制的要求,似乎是對被祭祀者的不敬。但如果這個“屍”是由孫子來扮演的,那麼厲害關係就隔了一層,也便於掌控,相對就“安全”得多。可見古人設計某些禮制規範,既會遵從習慣和傳統,合乎社會制度和人情倫常,也會充分考慮現實情形,這也是一種大智慧的體現。

由此看來,似乎“君子抱孫不抱子”的訓誡僅僅是為了遵循祭祀傳統的需要。但事實上,對於那些恪守古禮、古法的人來說,在其餘非祭祀時間也似乎深受“君子抱孫不抱子”訓誡的影響。


“爺爺孫子無大小”的家庭關係,其淵源原是遵循古人的禮制

在很多家庭,特別是三代乃至五世同堂,或者祖父在七十歲左右的家庭裡,不論心裡的感情多麼深厚,但至少在表面上看,父親對於兒子往往是比較冷漠生生硬,父子兩人在一起的時候多半表情嚴肅、不苟言笑。但如果爺爺與孫子在一起,則往往讓人感受到嬉笑歡暢、“兩小無猜”的氣氛。

這種“爺爺孫子無大小”的家庭關係,估計在很多地方、很多家庭都是存在的。孫子可以喊爺爺的名字,兒子絕不能這樣做;孫子可以去擼爺爺的鬍子,惡搞捉弄爺爺,但很少有某個兒子敢於如此。在爺爺看來,孫子的這些“胡作非為”不但不是忤逆和冒犯,反而是人生莫大的樂趣。

雖說從《禮記》所反映的時代到今天已經盡力了至少3000年的時間,期間的科學技術、社會制度、文化傳統早已發生了不亞於天翻地覆的變化,但人情、人性亙古不變。如果將現代人生活中“爺爺孫子無大小”的家庭關係進行反推,是不是可以在禮法之外、情理之中找到“君子抱孫不抱子”的根源?古人裡的爺爺也完全有可能和今天爺爺們一樣,喜歡在“爺爺孫子無大小”的玩鬧中,讓自己暮年增添一抹亮色?


“爺爺孫子無大小”的家庭關係,其淵源原是遵循古人的禮制

從另一個方面說,中國傳統的家庭教育裡,父親往往是一個扮演著“慈父+嚴師”的雙重角色的人,既要以身作則,也要“心熱面冷”,平日裡在兒子面前保持不苟言笑、嚴肅穩重的形象。因為距離產生美、距離產生尊重、距離產生威信,要是在兒子面前過於親暱,沒有規矩,就會有損自己的威嚴,使兒子不再那麼尊重和遵從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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