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單了嗎?岳父母宴請了嗎?正月十一“子婿日”

​一、子婿日

脫單了嗎?岳父母宴請了嗎?正月十一“子婿日”

農曆的正月十一叫“子婿日”,也就是岳父母宴請女婿的日子,又稱炮龍節、紫姑日,是春節期間富有特色的傳統節日。泉州民謠雲:“……十一請女婿,十二倒去覓,十三吃糜配芥菜,十四結燈棚,十五上元丸……”。臺灣過年也有相似的說法:“十一請子婿,十二查某仔返來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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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婿日”的來源歷史悠久。在古代,正月初九是玉皇大帝的生日,慶祝“天公生”的食物在初十吃了一天後仍剩下很多,所以正月十一這天孃家會邀請女兒和女婿回家,利用這些祭祀過神靈的美食招待他們。民間稱之為“十一請子婿”。

古代,出嫁的女兒已不是自家人,所以平常不能無緣無故擅自回去,大多數地方的習俗是在大年的初二女婿和女兒一起回家,給岳父母拜年。女兒回孃家要準備禮品,稱為“伴手”,臺灣叫“單露”。孃家兄弟有小孩的,則要另備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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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族是禮儀之邦,講究禮尚往來。女婿俗稱“嬌客”,備受岳父母寵愛,因此到了正月十一的時候,岳父母往往會備下豐盛的美食佳餚再次邀請自己的女兒女婿來家裡吃飯,作為女兒女婿正月初二回家的答禮。女兒女婿回來時必須由孃家的哥哥或者弟弟提前出門迎接,以此表示孃家人對女婿的敬意和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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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波《子婿日》詩云:“十一迎子婿,婿來翁歡愉。天地剩饌杯盤冷,廚房忙新席。殺鵝又宰雞。舉杯邀明月,濃情佳節敘。飲韻成詩令行酒,權作上元夕。”

當然,今年情況特殊。女婿們千萬別忘了明年正月十一讓自己的岳父母加倍的宴請喲!

中華民俗源遠流長,根深蒂固,一代代延續和傳承。不管何種風俗,歸根結底,一家人坐在一起開開心心、熱熱鬧鬧,家庭和睦才是最重要的。

二、炮龍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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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農曆正月十一是廣西賓陽的炮龍節,炮龍所到之處,各家各戶都夾道相迎,燃放鞭炮,有“炮聲不停,龍舞不止”之說,故稱“炮龍”。炮龍在鋪天蓋地的爆竹中左右翻騰起舞,給每戶人家叩頭送福。這時有人會伺機“鑽龍肚”,就是從龍的肚皮下穿過去。傳說鑽了龍肚好運連連,能帶來一年的吉祥如意,寄託了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炮龍節歷史悠久,2008年6月賓陽炮龍節入選第二批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三、紫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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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正月十一是“紫姑日”,紫姑是民間傳說中的司廁之神,最早見於南朝宋人劉敬叔的《異苑》。大意是紫姑是一男人的小妾,遭到原配的嫉妒,結果正月十五這天被害死在廁所裡,天帝憐憫,封她為廁神。中國古代重男輕女,女性地位低下,而民間認為紫姑代表了封建社會中受壓迫的女性,所以才得到女性的崇拜,把她奉為弱女子的保護神來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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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吃烙合子

另外老北京這天有吃烙合子的習俗。古人都是一個正月在過年,每天都是不同的節日,並且有不同的風俗習慣。老北京有“不出十五,都可拜年”的說法:臘月三十之前叫“拜早年”,正月初五之前叫“大拜年”,正月初五即“破五”之後叫“拜晚年”。在大年前後這幾天因各種原因未能向親友和故交拜年的,趕緊“拜個晚年”,也不失禮數。所以把元宵節前的四天作為“拜晚年”的時段。古人認為,“十”是“齊備完美,週而復始”的美好數字,在十之上再加一個“一”,意思就是新的開始。烙合子的“合”與“和”諧音,吃合子寓意日子過得和和美美,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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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採日

傳統習俗中福州人有在農曆正月初八到正月十一送燈的習慣,一般是外公外婆送給外孫、外孫女。其中正月十一日被稱為“上採日”,寓意迎春納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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