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學年廣東佛山市南海區教育系統教職員招聘661人公告

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教育系統2020-2021學年度教職員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教育系統擬公開招聘2020-2021學年度公辦教職員,現將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公辦教職員661名,其中區直高中、星輝學校共10名,職業學校5名,初中、小學646名。詳見《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教育系統2020-2021學年度教職員招聘計劃和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分為以下兩類:

(一)應屆畢業生: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留學回國(境)應屆畢業生。包括以下兩類:

1.2020年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留學回國(境)應屆畢業生。

2.廣東省擇業期內的畢業生。根據《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公安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實行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試行)的通知》(粵教畢〔2019〕3號)規定,擇業期內的畢業生享有與應屆畢業生同等的就業待遇,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擇業期為畢業兩年內,博士研究生擇業期為畢業五年內。適用對象如下:

(1)廣東省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以上畢業生。

(2)廣東省戶籍省外就讀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以上畢業生。

(3)廣東省戶籍出國(境)留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以上畢業生。

以上畢業時間以畢業證書為準。具備派遣資格的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對待。

(二)社會人員:除應屆畢業生外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以上學歷。

4.專業對口,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附件1)相符,具體參考《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專業相近但又未列入《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也可接受報名,須在報名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和認定為相近專業的說明。

我區臨時聘用專任教師報考小學、初中招聘崗位的,可報考與所學專業相符的招聘崗位,或報考與教師資格證或中級以上教師系列職稱專業相符的招聘崗位,並在報名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5.具備與教學崗位相應或以上學段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證。其中,報考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科教師崗位的應屆畢業生須於2020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報考職業學校教師崗位的須於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否則取消聘用資格並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報考人員須在報名前取得,否則不得報考。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各類對象具體條件

1.應屆畢業生,還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須於2020年8月31日以前取得與招聘崗位條件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留學回國(境)應屆畢業生須於2020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與招聘崗位條件相應的具有國家教育部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或中聯辦出具的《在港澳地區學習證明》。

(2)年齡要求35週歲以下。

(3)以本科學歷報考者,本科期間成績符合綜合排名在本專業前50%,或各學科平均分在75分以上,或平均學分績點達到2.8以上。

校醫崗位、留學回國(境)人員不受此成績條件限制。

2.報考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科教師崗位的在職教師,還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區外在編在職教師,年齡要求35週歲以下。其中,報考高中階段美術、音樂、體育崗位的年齡要求45週歲以下。

(2)2019年9月1日前至今連續在我區(不含幼兒園、培訓機構)任教的臨時聘用專任教師,年齡要求45週歲以下。

(3)夫妻兩地分居的在職教師(即配偶為我區戶籍人員或我區在編公職人員),初級以上教師系列職稱,年齡要求45週歲以下。

3.報考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崗位的在職人員,年齡要求40週歲以下,且職稱和工作經驗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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