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離觀察期間用人單位能辭退員工嗎?企業推遲復工,工資怎麼算?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各地相繼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延長假期、推遲復工、對感染者、疑似感染者和密切接觸者進行隔離……一系列舉措有力應對疫情。

同時,公眾也關心背後的法律問題。比如,因公感染病毒是否認定工傷、企業停產停工後工資如何計算,等等。對此,記者採訪了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社會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林嘉。

隔離觀察期間用人單位能辭退員工嗎?企業推遲復工,工資怎麼算?

提問者1

上班時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算工傷嗎?

林嘉: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應根據《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認定為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提問者2

因密切接觸感染者被隔離不能上班,企業能辭退嗎?

林嘉:勞動者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疑似感染者、或受隔離者,用人單位需給予必要的醫療期,在醫療期內應支付勞動者必要的勞動報酬,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因疫情導致勞動者不能正常上班的(如交通中斷),企業應當給予勞動者必要的假期,企業不能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41條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在此期間的工資報酬,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來支付。

提問者3

企業停產停工了,工資怎麼算?

林嘉:如果企業因疫情原因停產停工,按照人社部的相關規定,停產停工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按照當地的相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人社部門在特殊時期應當放鬆批准企業採取綜合計算工時制度,以應對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同時儘可能避免上下班高峰,減少人員高度聚集,降低潛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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