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思茅出臺疫情防控獎勵辦法提振士氣

近日,雲南省普洱市思茅區出臺《普洱市思茅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獎勵和問責辦法》,堅定全區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抗擊疫情信心。

《辦法》明確,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對錶現突出的幹部和集體,有十種表彰獎勵情形,給予通報表揚、嘉獎、記功、提拔重用等表彰獎勵。

一是對區委、區政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號召積極響應、不懼風險、迎難而上的;二是在疫情監測、排查、預警、防控等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貢獻特殊力量的;三是在防控疫情鬥爭第一線不畏艱險、堅守崗位,主動履職、表現突出,有效發揮作用的;四是對奮戰在疫情防控一線,救治病患表現突出的;五是主動作為,充分發揮傳統醫藥、民族醫藥防病治病獨特優勢和作用,取得成果的;六是深入疫情防控一線,靠前指揮發揮重要作用的;七是協調調度有力,在物資採購、市場供給保障等方面工作有力,為疫情防控提供保障做出貢獻的;八是積極挖掘宣傳在疫情防控中的先進典型和事蹟,傳播正能量,強化輿論導向作用,引導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參與疫情防控方面表現突出的;九是主動捐贈疫情防控應急物資,數目較大、作用發揮明顯的;十是其他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突出的。

《辦法》同時明確了追責問責細則。

一是對貫徹落實上級重要指示批示,敷衍塞責、弄虛作假、陽奉陰違等工作落實中的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問題,落實省、市和區決策部署不重視、不落實、打折扣、搞變通,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二是對疫情防控工作不真抓、不真管,對所擔負的或職責範圍內的工作履職不力,處置不當、消極應付、臨危退縮、監管不到位,造成嚴重不良後果和惡劣影響的;三是對重要疫情信息瞞報、漏報、遲報、虛報、謊報、錯報、亂報的;四是未按規定製定應急預案,未採取安全有效防範措施,錯誤處理、應對失誤,致使事態惡化或者國家、集體利益和群眾生命財產損失的;五是對負責區域疫情監測和排查不負責任、摸排不到位,對應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發現問題不處理、不報告的;六是不重視法律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甚至製造不當言論、造謠、傳謠和散佈小道消息,導致負面輿情的;七是貪汙、挪用、截留、擠佔、私分、扣壓疫情防控資金和物資的;八是違反普洱市思茅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令、禁令的;九是不及時、不如實報告個人和親屬旅居疫區、接觸疫區人員及身體健康等情況,不執行不配合隔離觀察措施的;十是有其他落實疫情防控責任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

《辦法》對履職不力、翫忽職守、違紀違規的典型問題和推諉扯皮、消極應付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一律嚴肅查處,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對在疫情防控中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影響和重大損失的,一律就地免職,依紀依法追究紀律和法律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通訊員:陳娟娟 吳會英 編審:雲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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