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婆是沒領證的事實婚姻,都是喪偶後走在一起的,如果出去旅遊住宿被查會如何?

繞海的風犇哥


如果離婚了,但兩人—直在—起,從未分開過,開房住在一起,有問題嗎?


—針見血


以我經常出門在外的經驗來告訴你。完全不是擔心,現在的警察同志都是人性化管理,他們在查房時會檢查你二人的身份證,進行身份驗證,查明是否為網上追逃人員以及其它違法行為。

至於你和老婆的關係,他們會問你對老婆的瞭解情況,例如姓名、電話號碼、居住地等。同樣,也會問你這樣的問題,你不要慌張,鎮定地回答他們,告訴他們實情。檢查完,他們就會離開的。

警察同志夜查賓館等地,查逃犯、查吸毒人員、查違法犯罪人員、查在賓館聚眾賭博人員和賣淫嫖娼行為。對於這樣危害社會穩定的行為,他們決不手軟。而且,他們在賓館都有一定的眼線,對於常來常往的人,稍稍搭眼都會判斷出個一二的。

他們在查房時,對於情人之類的開房行為,一般是不管的。男女情人睡在一起,雖然違反了社會道德和公德,並不違反法律。只要是你情我願的,他們問明白了,就會放過此事的。

為了避免不必要麻煩,被驚嚇影響男女關係質量。我的經驗是晚上9點前,不要行男女關係之事,一旦警察同志來查房,起來穿衣服,衣冠不整的,影響警察同志的判斷。

過了10點鐘,除非有特別行動,基本上沒有查房的過來了。你們就安心地過摟在一起睡覺吧。

再提醒你一點,在登記身份證時,如果沒有必要躲藏,一定要將兩個人的身份證都登記好,在檢查時警察同志問得會少一些。

有時男女情人在開房時,為避免被人查到兩人睡到一個房間。有時會以男人或女人的身份證單獨登記,另一個人再以找人的藉口留在房間內,這樣被警察同志查到時,要多費些口舌吧。被認為賣淫嫖娼的,就麻煩了。所以一定要詳細掌握情人的信息。

有的男女網友見面也是一樣,都要交換一下資料,避免麻煩啊。我這是經驗之談,一般人不告訴他。


黎濤微世界我在等著你


現在國家不承認事實婚姻,你們兩人沒有履行登記手續,不是夫妻關係,是互相情願的同居關係。

現在嫖娼賣淫與情侶同居關係很難界定,所以你們外出旅遊,開房住在一起的時候一定要謹慎。

首先兩個人都要用真實身份證在賓館登記,現在賓館的登記信息與公安局是聯網的,甚至有些監控都是聯網的。所以你們一定要保證自己是單身,不與其他人在婚姻存續期間,否則的話,即使不來查房,運氣不好的話,被公安局聯網的信息查到,麻煩就大了。

確確實實兩個人都是單身,那就在賓館裡安心睡覺吧。一般公安局很少隨意在賓館裡查房,除非追逃或者有人舉報,他們才到賓館裡去巡查。

萬一運氣不好,碰到有警察來詢問,一定要冷靜,不可亂說一句話,實事求是。沒有違法行為,警察對你們是很禮貌的,不要膽怯,不要不寒而慄。

有些派出所,有個別民警心術不正,為了撈取一點收穫,故意引誘你們交代問題。有兩點你們必須堅持住,第一,你們之間非常熟悉,是情侶關係,不是萍水相逢;第二,不是外出陪遊、陪睡,沒有金錢交易。

一句話說得不好,就入了他們的圈套,會把你們請上車,一路“呼嘯”的送到一個叫拘留所的地方,然後關到一個房間裡,裡面有三教九流,出來的時候還要交罰款。

也許大家不相信,光天化日之下,哪有這等事。告訴大家吧,我曾經在一家快捷酒店當了兩年負責人,這樣的事親眼目睹的有兩件。


張望鹽井


你們兩個是二婚,沒有領結婚證,沒有舉行儀式,就是雙方自願住在一起的。因為你們是單身,沒有婚姻在身,所以是同居關係,而不是夫妻關係。

如果你們出去旅遊,只要登記了真實的身份信息,沒有結婚證,也可以住在一起,不怕警察查的。

如果警察有活動,將你們二人抓住,那就要分開審問。只要你說說出對方的各字,籍貫等重要信息,確定你們不是臨時搭配,掏錢嫖娼行為,就會沒有事情的。

不過依我看,既然你們住在一起了,為什麼不扯個結婚證呢?做個合法夫妻,對你們的合法權益由法律保護著,將來出現問題,也好解決。何必要把合法變成同居,一旦婚姻出了問題,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什麼也說不清,法院也不管,把家裡鬧成一鍋粥呢!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沒有領取結婚證,那就不能稱之謂“老婆”,只是叫叫而己。

只有領取了結婚證,才是受法律保護的合法夫妻。如果一方突然死亡,另一方就有法定繼承權。如果一方失去勞動能力,另一方就應履行相應義務。等等。

如果二人去住旅館,遇到警方檢查如何辦?

首先,二人雙方自願,年滿十八週歲且精神正常,而且雙方都是單身。那就積極配合警方檢查,警方可能是在抓逃犯,或者抓賣淫嫖娼行為。

其次,單身男女自願開房並不違反法律。法無明文規定不違法,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

最後,有些人將單身男女的同居行為,稱之為“非法同居”,有待商榷。我國法律並沒有禁止單身男女同居行為,或者說沒有對同居行為提出禁止或不禁止。由於我國婚姻法規定男二十二週歲、女二十週歲可以結婚,但有的地方可能在此之前就為他(她)們辦了婚禮,這種情況也並不少見。故而為何在同居前加上“非法”兩字呢?換一個角度講有“合法同居”嗎?

當然,同居的原因各不相同:

年青單身男女同居,稱之謂試婚。領證前共同生活一段時間,相互磨合一下。

中年離異單身男女同居,共同生話,看看感覺如何。

老年喪偶或離異單身男女同居,共同生活,找個伴。不領證可能因為財產問題。

另外,也可能男女雙方並非單身,,,如果將非單身的雙方同居稱之為“非法同居”是較為貼切的。因為他(她)們違反了婚姻法第四條夫妻雙方應“相互忠實”。

同居的原因林林總總,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想長遠在一起,為了自己也為另一半,還是領證為宜。


用戶104150960360


雖然沒有結婚證,但是不管你們是事實夫妻也好,是情侶也好,完全不必擔心警察查房,人家打擊的是逃犯、吸毒、賣淫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根本沒有你們的事,只要積極主動的配合警察的檢查就好了。


有一點要特別注意,就是在賓館酒店住宿時在前臺登記時,一定要按照真實的情況登記兩個人的身份信息,而不能只登記一人,這樣在警察查房時,會給個人和酒店都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只要是年滿18週歲,不是在迷姦等情況下,情侶開房住宿,是不受法律約束的,也不是違法犯罪行為,對於警察查房,應該積極主動的拿出身份證,配合警察的詢問即可,並不需要擔心。

作為一個陌生人,我回答了你所提出的問題,還有一事,我覺得你們雙方既然都是因為喪偶走到了一起,出去旅遊也證明現在你們的感情很好,所以我建議你們還是領了結婚證吧,成為合法的夫妻,這樣心裡就更加的坦然了。


我是焱垚


事實婚姻已經變成歷史,如果還沒有領結婚證,就不算是合法夫妻,住多長時間都成不了夫妻,自稱夫妻是自己的事,法律不保護也不認可。非法同居也被掃入垃圾池,只要是成年男女,只要是雙方願意,住或睡在一起就不違法,萬一有警察去查也是查個人信息,沒人問你有沒有結婚證,除非遇到故意刁難的。在當今社會,用有效的雙方身份證去登記住宿,一路綠燈通行。警察查房查的是賣淫嫖娼行為,和各種犯罪分子有可能住在旅館的行為,男女住在一起若不能說出各自信息、地址的,有可能被當嫖娼處理,網戀網約的千萬要注意了,各自真實身份不要隱瞞,鬧出笑話時知道的,可能不止全村人。


愚人也會笑


現在社會進步還是很大的,基本上遇到檢查的話,也不會出現以前那種現象說你們非法同居,而強行拘留或罰款。但是一般會有下面這幾種情況:

第一:一般遇到檢查,可能執法人員會讓你們雙方說出對方的信息,排除你們同居只是陌生人之間的肉體交易。

第二:必要的一些證件還是要出示的,比如身份證等。有沒有結婚證基本上沒有太大的關係,只要你們確定雙方是正常的男女關係,完全不需要擔心;

第三:選擇正規的旅店進行住宿。

以上是我的瞭解,希望對你有幫助,歡迎大家關注我的頭條號。


我是大雄


我怎麼那麼不願意聽你這樣說,你們就是非法同居,不奔結婚在一起就是耍流氓,什麼叫事實婚姻,國家在1992年之前同居的視為事實婚姻,而你是哪一年呢?民政局除了法定節假日不上班,餘下天天上班,你們為什麼不去呢?還老婆那,到底是誰的老婆呀?搞笑的吧。


歐陽楚楚pxj


應該不會被查。

1、因為現在住宿都要登記身份證的,住幾個人就登記幾個人的身份信息。


2、除非旅遊地方發生了什麼案件,需要突擊檢查。但這種突擊檢查,會先看住宿登記,你沒有參與其中的案件,他們也不會查到你的。或者賣淫嫖娼等之類的,在非常時期也會查。但一般在正規酒店發生的概率還是很低的。


3、你和你老婆是二婚,都是沒有領證的事實婚姻,一起去旅遊,從你們的感情來說,是夫妻,從你們的行為來說,是結伴而行,這也很正常。


4、當然,如果你害怕或者擔憂會遇到此類事件的話,那最好還是去扯證了,因為有證就不用在萬一的情況下費那麼多的口水,或者證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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