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驃
一、香港保險與大陸保險監管制度的差異
1、制度差異
香港是自由市場經濟,保險市場非常開放,競爭激烈。保險參與主體多,服務對象廣泛。
監管以自律規管為主,也就是說在釐定產品保費、設計保單條款及條件等範疇時,大多是由業內人士自律執行,比如香港保險業聯會、保險代理人登記委員會、香港保險顧問聯會等自律機構。所以這個環境要求所有參與者足夠理性!如果市場存在投機分子,就會擾亂這個市場的正常秩序。不過香港保監局也在逐步加強監管,於2019年中接管了部分自律機構的管理職能,直接管理保險中介人。
而大陸由銀保監會履行行政管理職能,依法(《保險法》)統一監督管理保險市場,保險行業協會只是協助。
2、監管範圍差異
從償付能力監管上來說,香港目前實施的仍然是償一代的償付能力監管體系,而大陸已經是償二代監管,要求更加細化嚴格,計算非常複雜(具體細則很多就不詳述了)。所以香港很多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數據是沒有多大意義的,它根本不能反映香港保險公司真實的狀況。目前香港也在開始上線第二代償付監管體系(RBC),這套新的管理體系上線後將會給香港保險業的發展產生非常重大的影響。
從保險市場的准入來說,如果要設立保險公司,在香港最低實繳股本只需要1000萬港元,在大陸最低是2億人民幣,而且光有錢在大陸肯定是無法註冊下來的。因為保險牌照的批發過程非常嚴格,不是說你有錢或者股東有點背景就能拿下來的,而且每年只有限量的牌照。
所以從監管制度方面我們可以看到,大陸是比香港嚴格很多,而且門檻高很多。
當然香港保險市場更加自由,可以進行全球資產配置。你能在香港買到美元保單、港幣保單、人民幣保單等,這是大陸無法做到的。
二、香港與大陸保險產品形態的差異
【重疾險產品形態差異】:
1、是否有分紅
香港的美元保單是提供分紅的,一般為保額分紅,即保額會慢慢長大,而大陸的重疾險基本都是保額恆定的。
比如香港友邦的一份保單,10萬美元的保額,年交保費3202美元,前十年額外贈送35%的保額,從第5年開始有保額分紅,重疾賠付總額慢慢增加,但這部分分紅是不保證的。
保額分紅是香港重疾險很有優勢的一個地方。
2、可投保保額高低
香港保單可投保保額更高。比如在香港,小孩單獨可購買30萬美元的保額,相當於人民幣200萬。大陸40歲以內可提供的免體檢保額一般為50萬人民幣,購買更高的保額需要額外體檢,可投保上限比較低。
香港保險對於有高保額需求的客戶比較便利。
3、是否包含身故責任及保障期限
香港重疾險大都是包含有身故責任的,因為香港一般所謂的分紅型重疾險保費都是比較高的,肯定要將身故賠償責任放進去,而且都是與重疾共用保額。
大陸隨著互聯網業務的發展,現在出現很多重疾險是不含有身故責任的,即消費型重疾險,這樣保費低,讓客戶根據自身經濟狀況靈活選擇。
4、定期保額轉換
香港保單前10年會有保額贈送,過了10年後這額外的保額就沒了。但可以提供一個轉換權益,即額外的這些保額是可以免體檢將它轉換為一份終身保障的。當然需要更多的錢。大陸很多產品也有前10年保額贈送,比如康樂一生2019,但一般是不提供轉換權益的,到期贈送的就消失了。
香港保險這點對於想後期增加保額的客戶來說是個優勢。
5、輕症是否佔用主險保額
香港重疾險的輕症是佔用主險保額的,如果輕症賠付了20%,後續的重疾只能賠付80%;大陸一般都是額外賠付,也就是無論輕症賠付多少,重疾還是賠100%。
比如購買50萬重疾險,如果前期心臟裡搭個支架賠付10萬(20%),那後面罹患癌症或其他重疾在香港就只能賠付40萬(50-10萬),而大陸還是賠付50萬。如果輕症賠付了2次,那在香港能賠付的重疾就更低了。而且大陸輕症賠付的比例普遍更高,很多能達到30%甚至以上。
從輕症責任來看,大陸比香港好很多。大陸保險罹患輕症後可以豁免後續所有保費,也就是後面十幾年的保費都不用交了,合同繼續有效,這對消費者來說是一個很好的權益。而在香港一般不能豁免保費,即使有,頂多可以豁免後續12個月的保費,吸引力相對不足。
香港保險公司也曾設計過輕症額外賠付的產品,但由於報價太高,後來不了了之。從這也能看出輕症額外賠付有多重要,多值錢!
輕症責任是大陸重疾產品優勢最大的地方。
6、疾病定義是否統一
香港監管部門對於保險合同條款的設置沒有任何硬性規定,所以香港的重大疾病是沒有統一定義的,各家保險公司都可以不同,疾病定義的差異直接影響了保險產品的優劣,而普通消費者又很難知道疾病定義的真正差異,因而給消費者增加了選擇難度。
而大陸最高發的25種重大疾病是由中國保險協會聯合醫師協會統一制定的,佔所有重疾發生概率的95%以上,因而重疾的定義對產品影響不大。
香港重疾產品挑選需要更高的專業度。
7、輕度甲狀腺癌(T1N0M0級別以下)賠償額度
輕度甲狀腺癌(T1N0M0級別以下)在香港是按照輕症賠付20%,在大陸是按照重疾賠付100%。大陸很多人稱甲狀腺癌為“喜癌”,因為甲狀腺癌的致死率非常低,醫療花費也只有大約2萬,重疾賠付50萬的話,自己淨賺48萬,因禍得福。當然也有人說這違背了保險的原則,更像買彩票,見仁見智。
8、多次賠付的產品形態
香港重疾險一般是包含癌症、心臟病、腦中風等疾病多次賠付,而大陸重疾險的基本形態是同一種重疾只能賠付一次,比如賠過癌症,下次再發生癌症(即使不是同一部位)也不能賠付,前後兩次重疾為不同疾病時才可以多次賠付。當然,現在很多產品可以附加癌症多次給付,也就是第二次癌症也能賠。這應該是借鑑了香港重疾多次賠付的形態。現在兩地的保險產品已經有一點趨同的趨勢,總的來說香港在多次賠付上相對更激進些。
9、是否區分吸菸
香港是區分吸菸的,吸菸的消費者購買重疾險加費10%-20%,大陸無區分。如果是吸菸人士,那我建議你購買大陸保險。就個人而言,香港保險區分吸菸對所有消費者來說是更加公平的。
10、價格區別
以30歲男性,20年繳費,購買50萬保額為例,香港大約需要1.3萬人民幣,如果在大陸,不含身故的大概6500左右,身故退保費的大約7700元,含身故責任的大約1萬左右(身故賠保額),如果要加上癌症多次賠付責任會更貴些。
從價格上來說,香港和大陸重疾險水平差不多。香港重疾險保費稍微貴些,但貴在癌症等多次賠付,以及保額分紅。網上不少香港從業者說香港重疾險比大陸便宜,如果倒退5年看,確實是,但現在這個結論已經過時了。
【儲蓄險的形態差異】:
1、產品形態區別
香港的儲蓄險主要以美元分紅為主,一般是終身壽+分紅,不提供額外的身故保額。
大陸之前的儲蓄險產品以年金險+萬能賬戶為主,但是在2019年銀保監會叫停了4.025%年金,未來增額終身壽在大陸可能會出現比較大的推廣。
2、資產配置的區別
香港儲蓄險權益類資產(股票等高風險投資)佔比較高,因而保證收益低(1%左右),預期收益較高(6%左右)。
大陸儲蓄險固收類資產(債券等低風險)佔比高,保證收益約3%(“大公司”可能2.5%,甚至2%),當期結算利率為5%~6%(未來肯定會下調)。
3、鎖定期區別
香港儲蓄險以權益類資產為主,如果想獲得較高的穩定收益必須持有很長的時間(想想股票就比較好理解了),所以香港保險的鎖定期很長,不讓你在早期退保,早期退保或提取分紅都會面臨比較高的退保懲罰。
大陸產品回本比較快,鎖定期短,一般交費結束立馬就回本。然後你就可以從賬戶裡提取資金做現金流規劃。
三、合同條款的差異
1、利益分配的差異
在大陸,重疾賠償金、醫療賠償金、養老年金是賠付給被保險人,即誰患了病,誰拿這筆理賠款。在香港絕大多數公司不會支付利益給被保險人,而是給保單持有人,即誰交錢誰拿錢。
比如先生給太太購買重疾險,太太為被保險人,當太太罹患重疾時,保險理賠金在大陸是賠付給太太的,但是在香港這個理賠金是給到先生的。
如果保單沒有指定受益人,這個保險金在大陸算作被保險人的遺產,在香港是持有人的遺產。且在大陸更改受益人必須經過被保險人同意,但在香港變更都是持有人說了算,被保險人在香港保險的地位很低。
簡單而言,大陸保險被保險人“最大”,香港保險持有人“最大”。
2、主要重大疾病定義的差異
對比香港主流公司與大陸在前6種重大疾病定義(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冠狀動脈搭橋術、重大器官移植術、終末期腎病)上的差別,主要是:
- 1)甲狀腺癌大陸屬於重疾,香港不屬於;
- 2)腦中風及終末期腎病的定義上香港更加寬泛,腦中風後遺症香港判定時機為4周,而大陸要求是180天,更加嚴格;終末期腎病,香港沒有要求要90天的腎透析。
剩下的都是些細微差別。
3、保險理賠的差異
1)理賠時效方面
大陸銀保監會要求保險公司30天內必須出核賠結果,10天內支付保險金。香港監管沒有時限要求,如果碰到一些複雜的案例,可能半年也賠不下來。
2)不可抗辯條款
大陸重疾適用不可抗辯條款,也就是投保2年後即使保險公司查出你在投保時有些沒有告知,只要不存在惡意隱瞞的,保險公司就不可以以此為理由拒賠。但在這方面香港明顯更加嚴格,不可抗辯條款有些不適用於重疾部分,這種情況香港就賠不了。
比方說,你當時甲狀腺結節沒有告知,你去理賠乳腺癌,在香港你是肯定賠不到的,因為你當時沒有告知甲狀腺結節,這個保單一開始就不成立。但在大陸,如果是投保2年後,很多時候是融通賠付,也就是你患的癌症和你當初沒告知的內容不是相關聯的,那保險公司一般是會賠付的。這個不可抗辯條款也是銀保監會為了保護消費者利益而設置的。所以香港理賠比大陸要嚴苛得多。
3)法律環境
大陸保險發展年限短,現階段傾向於保護投保人,遇到可賠可不賠的情況,通常就賠付了。而香港保險適用英國普通法系,如果投保時沒有履行“最高誠信原則”,通常不賠。而且如果真的出現保險拒賠,你去香港打官司花費也是很高的。
4)外匯管制
中國實施了外匯管制,每人每年5萬美金的換匯額度。如果理賠金額較大,可能在短期內無法全額兌換為人民幣,而如果你剛好在大陸治病,需要大量的人民幣就很尷尬了……
總的來說,借用同業的一句話,購買香港保險意味著優秀的產品、限量的外幣儲備、提心吊膽的服務、較大的維權成本以及可能的政策風險。
保險丞相
我是一名保險經紀人,立志做保險界的一股清流,只說真心話,歡迎關注。
一、港險與內地保險的差異
1.香港保險要求18歲以上的成年人必須本人赴港投保,且投保流程比較嚴格。大部分保險公司的流程包括簽單、認證、繳費、核保、體檢、保單下發等。其中籤單必須在港進行,其他程序各家保險公司要求不同。一般來講是先繳費,再核保,如果發生照會,有可能要求到港面見醫生,當然隨著香港保險的發展,目前國內頂尖三甲醫院的檢查結果,有的保險公司也是認的,具體要看是哪家保險公司和哪款產品。大陸的保險現在大部分公司都可以電投或微投,也就是您足不出戶就可以投保了。當然如果需要體檢,也是需要去體檢的。
2.香港重疾險基本上都是帶分紅收益的,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保額會長大。目前港險的分紅收益基本平均都在4%以上,有的平均能達到6%以上。所以時間夠長的話,加上贈險保額翻幾翻是極有可能做到的。而國內的重疾險,一般不帶分紅功能。但是要弄清楚的是,不論香港保險還是國內的保險,分紅都是不保證的。香港保險之前就存在分紅演示虛高、分紅與客戶預期不符等問題。所以在2017年之後要求保險公司必須提供過往分紅情況。
3. 香港重疾險健康告知處要求的是無限告知,而大陸則是有限告知。雖然前提都是最大誠信原則,但是還是有很大的區別的。
基於有限告知是指:客戶只需要回答保險公司提出的問題,而不需要就保險公司沒有提出的問題作出回答;
基於無限告知:就是無論保險公司是否有提到,但是隻要對保險公司不利的核保因素都要告知。
這塊是非常重要的地方,因為香港是非常成熟的法制社會,所以對於保險公司拒賠的事情,只要有理有據,法官是會支持的,前一段鬧得沸沸揚揚的海港城事件就是這樣。
海港城事件:事件起因是一位內地客戶曾在某香港保險公司為子女投保一款重疾險,在子女被確診為白血病後,向這家香港保險公司理賠時遭拒,保單也一同被解約,理由是:曾經住院,投保時有未如實告知項。可見港險的無限告知並非兒戲。究其原因是因為香港保險市場非常成熟,同時整體環境非常重視契約精神,所以保險公司不會因為客戶的各種原因沒有告知而進行賠付。在香港通融賠付是不存在的。
4. 就重疾險而言,香港重疾和大陸重疾某些條款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1)國內的25種重疾的定義是保監會規定的,行業內統一,港險是各家規定自己的。
2)在前10個保單年度內,港險一般都有贈送保額,一般35%-50%不等。大陸最近新出的產品才有這種優惠。
3)對於多次賠付的重疾險,港險一般多次賠付期限是85歲,而大陸是終身。
4)港險的繳費最長期限大部分是25年,大陸目前為30年。
5)甲狀腺癌在香港是輕症,但是在大陸就是重疾。
6)香港重疾險一般都是輕症提前給付型的,也就是輕症理賠後要扣減保額的。
7)在香港,吸菸體比非吸菸體要貴出很多,而在大陸基本是一樣的。
8)港險重疾險在非標體投保後,身體健康情況好轉後,都可以申請重新核保。但目前大陸能做到這一點的只有中意、同方等極少數幾家保險公司。
這8點是我總結出來的,香港重疾險發展了這麼多年,可以說還是有很多很人性化的地方的,但是大陸重疾險隨著合資公司的增多,也朝著香港重疾險的方向去發展。比如最開始的時候香港重疾癌症間隔期是5年,後來改成3年,目前癌症和其他重疾的間隔期一般為1年。而國內的重疾多次賠付產品,也能看出這樣的趨勢。相信隨著國內保險市場的逐步成熟,國民契約精神的增強,大陸重疾險也會越來越人性化的。
5. 最後一點也是很多人比較擔心的,就是香港保險政策的不確定性。目前外匯管制很嚴格,匯入匯出有5萬美金的限制。未來會怎樣?對於常駐中國大陸的人來講,購買香港重疾險,一旦真的有理賠,賠款能否及時的入境解決燃眉之急,有一定的風險性。所以說購買香港重疾,如果未來的外匯管制政策依然像現在一樣嚴格,那麼從這個層面上香港重疾只適合兩種家庭:一是未來有移民或留學傾向的家庭;二是一旦出現重疾,預期是到國外進行治療的個人或家庭。
二、港險與內地保險的選擇
我相信您在看完,上面香港保險與內地保險的差異後,自己心中就會有了選擇。各花入各眼,同樣的東西,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選擇。如上面第五條差異所言,有移民或留學傾向的家庭,買港險就是很好的選擇。而一直打算在中國大陸生活的人們,個人覺得還是先配置好內地的保險後,再考慮境外保險比較好。
以上就是我的一些淺薄觀點,如果認可我,歡迎關注天天保備;如果有不同意見,也歡迎您在下面的留言區留言,我非常樂意跟您探討。
天天保備
這一點有利有弊吧,下面我詳細說一下:
香港保險賠付比例高,保障比較全面,但是需要提前預約,具有合同保護風險;大陸保險種類多,但是也會出現實際意義不大的保險產品。
香港保險利與弊:
利:
1、賠付比例高,香港保險賠付比內地保險要高,香港保險賠付金額達2.5倍,指定重疾賠付達7倍,而內地保險賠付金額為1.5倍;
2、終身受益,一般來說,大陸與香港的保險在同等的保額下,後者比前者優惠30%;
3、保障全面,在大陸保險中,如同飛機墜毀、酒駕死亡、核輻射死亡、艾滋病死亡都不賠付,而香港保險是可以賠付的,且覆蓋皮膚癌、原位癌、心肌梗塞外的心臟病都可以獲取賠償金;
弊:
1、要提前預約,投保人在確定要買哪類保險之後,要提前一兩天跟香港的保險公司預約;
2、合同保護風險,赴港投保,是與當地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合同。如果沒有特別約定,此類保單適用海外保險公司營業所在地港澳地區的法律,其權益受香港當地法律的支持,但不受內地法律的保護。
大陸保險種類較多,但是也會存在實際意義不大的保險產品,在保障、理賠方面低於香港保險。
帶頭大哥的哥哥
香港保險的優勢:
1.重疾 /壽險
(1)同等保額下,保費更便宜。槓桿高。
(2)保障範圍更廣,對疾病的定義相對寬鬆。人壽只有一條除外:一年內自殺。
(3)有分紅,保額和現金價值不斷增長。
(4)美金單,保值增值。
2.儲蓄分紅
(1)全球投資,收益高。6-7% 。內地4,5%-5%
(2)取款靈活,只要有現金價值就可以去。
(3)美金單,保值增值。
3.高端醫療
(1)全球理賠。香港保險公司多是跨國公司,與全球醫療機構都有合作。方便全球理賠。內地的多基於國內醫療服務。
(2)24小時全球救援。
(3) 保障範圍更廣。例如:香港友邦VS內地友邦,
投保人對受保人的故意傷害,內地不保,香港無限制;被保險人酒後駕車內地不保,香港無限制;任何恐怖分子行為內地不保,香港僅限受保人參加恐怖主義活動不保等等。
劣勢:投保需要本人去香港,繳費沒有那麼方便。
對沖之王
單獨拿市面上最常見的重疾類保險來舉對比的例子,這也是群眾接觸最多的一樣產品。
1、疾病種類
內地保險公司基本上都是按照行業規定來的,互相參考比照。各家公司的產品特殊的話一般也在輕症上下點文章。香港保險對於重疾輕症劃分更加細緻,例如香港部分保險公司對於原位癌(也就是癌症初期現在內地一般歸納到輕症裡面)的要求涉及到各個人體器官,部分公司對於甲狀腺癌、胰腺、淋巴等很多部位是責任除外的。
2、輕症豁免
內地保險公司對於輕症豁免部分做的特別人性化,比如重疾長期繳費型保險分多少年交費,一般都會說能分50絕不分20年。原因在於輕症豁免這裡,一般被保險人如果繳費第二年患上輕症那麼後面的保費一次性豁免就不用再繳納了。比如國內的投保人豁免,父親給孩子繳納保險,如果父親患上輕症也可以豁免孩子保單的後期保費。而香港保險一般只有投保人全殘或者身故才能豁免被保險人的剩餘保費。
3、保障額度
內地重疾產品對於輕症的保額一般為20%,即如果重症保額50萬,那麼輕症一般就是10萬。假如一個人先患上輕症,保險公司給付10萬元。以後病情惡化患上重症還可以再拿50萬賠付。相比較來說香港保險在輕症如果已經支付過10萬元的時候,那麼後續給付也只能給付剩餘的40萬保費。簡單理解來說,香港重疾產品的保額輕症和重疾是在一起算的。相同保障下的組合套餐香港在價格上卻要比內地保險公司享有很高的優勢,國內保險公司由國內相關監管部門來監管,有些產品是需要監管部門批覆才能上線售賣的。但是香港保險產品完全自由定價,費率皆由保險公司自身運作核算,這也是價格比內地要便宜的主要原因。對於返利性型的分紅產品,香港保險也有一定優勢每年繳保費要比內地保險公司繳費便宜10%最少。內地對於保單賠付一般都為人民幣,但是香港保險產品屬於美元保單,這在貨幣價值上要比內地保險公司更加有優勢。比如有一些壕為了轉移資產,大肆購買香港保單,定壽也好,意外也罷,香港保單在價值上要優於內地保單。
4、售後理賠
內地各家保險公司各個省會都會設有機構大家理賠不會因為找不到保險公司而太難。相對於香港保險來說,出險後需要把相關材料郵寄至香港,時效一般為15日起。香港對於投保前告知是很看重商業誠信,對於前期投保審核也比較嚴苛。
總之,內地保險公司有優勢也有劣勢,香港保險公司也同樣。大家在產品差不太多情況下,應根據自身情況來購買。拒絕盲目購買,拒絕打包購買,拒絕跟風購買。
王團團侃大山
據我所知,
香港保險的賣點:保障高(比如人壽單沒有不保事項)、保費低、保證回報較高、免繳遺產稅、醫療保障全面、危疾保障項目多、行業監管嚴謹、投保嚴格,理賠規範化、離岸投資(資金合法自由進出香港)、全球聯保(全球性保障)、保險產品完善、
國內政府對保險公司的監管比較保守,所以國內的保險公司在投資方面限制比較多資金不能做境外投資,不能最有效的進行投資;再者,兩地的保險公司的費用結構也不一樣,由於香港保險公司的業務質量較好可在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進行投資,所以費率和分紅都對客戶更有利。
孤獨先生M
出於對香港保險的實操經驗,很高興回答您這個問題。
其實每個保險產品都有自己針對的群體,每個產品的保障內容都有白紙黑紙寫得清清楚楚的,背後都有保險公司在承保。所以無論在大陸或者香港購買保險產品,一般不存在所謂的風險,看清楚合同就好。
不過正如剛剛說,保險產品未必適合每一個人,香港保險是否適合內地人購買呢?
內地保險發展走過了30年,香港保險業已經有一百多年曆史了,不僅有著成熟的發展體系,而且整個市場都非常發達。
但在香港與內地投保,除了產品以外,還是有著不小的差異。比如:
香港是英美法律體系,內地的法律對香港保險是不適用的。
香港的私立診所很多,中高端醫療比較發達;而內地的醫保制度、醫療體系更適合普通百姓的就醫需求。
在金融監管上與內地也是完全不同,最簡單的比如:港幣美元隨便兌。
所以選擇香港保險,不是隻購買了一件商品那麼簡單,而是一個適應整個法律體系、經濟環境改變的經濟行為。
那麼香港保險有哪些特點呢?
1.自由的產品定價
由於香港對保險公司的監管較大陸要寬鬆,因此香港保險公司相對於內地保險公司來說,可以擁有更自由的定價權。加上香港有更好的醫療條件和更高的人均壽命,所以從投資、制度、市場環境來看,香港保險在產品定價上確實存在它的優勢。
但隨著這幾年內地保險市場的費率改革,市場上已經出現了不少媲美香港保險的產品,甚至比香港更具優勢。
如果拿內地線下擁有品牌、渠道優勢的產品相比,這些產品大多都是維持改革前保守的定價,香港保險的費率當然更低,也讓消費者覺得內地的保險太貴了。
2.分紅收益
香港的保險產品大部分有分紅收益,而且保額會隨分紅增加而遞增,在同等50萬保額重疾險的情況下,50年後內地的產品還是50萬保額,而香港保險則會因為分紅的額外賠付,而變成70萬甚至更高的保額,這也是大部分內地消費者赴港買保險的主要原因之一。
但是香港保險的分紅收益是預期收益,所謂“預期”,就是對未來的一種預測,最終得到的收益回報並不確定。
內地預期收益的計算規則受到嚴格的監管,按照低、中、高三檔來演示紅利水平,演示利率上限分別3%、4.5%、6%。
而香港保險則由保險公司自己決定,通常以6%以上的收益率來進行分紅演示,而內地一般採用3%以上來演示。
雖然過去5年香港保險的實際分紅情況還不錯,但由於金融環境的不確定性,其實不少香港保險公司已經調低了分紅的預期,所以不能說香港保險的收益一定比內地保險高。
3.疾病定義不同
內地統一了25種高發重疾,涵蓋了95%的重疾發病率,而且每一款重疾險都必須包含,保險公司想改也不行。
但香港並沒有規定統一的標準,不同保險公司可以自己制定疾病的定義。以香港友邦的惡性腫瘤定義為例:
我們再來看看內地惡性腫瘤的通用定義:
就惡性腫瘤而言,香港保險只要求侵略其他細胞組織的特徵,內地的要求是擴散、浸潤、轉移。從定義上看,香港保險更勝一籌。
但分析免責條款就會發現,香港保險不保障甲狀腺癌。 甲狀腺癌作為內地惡性腫瘤理賠率最高的癌症,它的治癒率很高,治療費用又低,因此也被稱為“喜癌”,從這點來看,內地保險的賠付條件更優。
不過最近內地保險行業協會開始了《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更新工作,甲狀腺癌有可能也被“踢”出內地的重疾之列了,更詳細的內容猛戳:高發的甲狀腺癌,重疾險“不保”了?已經買了重疾險的有影響嗎?
4.美元保單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人民幣、港幣、美元可以自由兌換。很多保單都是按美元計價的,可以有效抵禦人民幣貶值的風險。
而且一份外幣保單,如果獲得賠償金後,能夠在未來需要大量外幣資金時,不受外匯管制約束,或者需要在國外進行治療或者花銷時提供直接的外幣資金支持。
這是香港保險的優勢,同樣卻也是它的劣勢。選擇使用美元,就要承擔匯率風險。比如說十年前100英鎊兌換人民幣都是10元以上,現在都不到十元了,美元肯定也會有這種風險。
而且內地保險行業這幾年一直在深化改革,人身險費率改革、放寬保險資金的投資渠道等,奶爸認為香港保險的優勢持續時間不會太長。
01
香港保險也需要注意的地方
香港保險的特性很多,但產品都是有兩面性的,比如香港保險大多是以終身保障為主的,因此在享受保障的同時也有一些問題需要注意。
1、“無限告知”與“最高誠信原則”
一般消費者在內地買保險,保險公司問到什麼,我們就回答什麼,做到如實告知就可以了。保險公司沒問到的,即便投保人有問題,也可以選擇不用回答。
結合在內地的兩年不可抗辯條款,即使消費者因疏忽而沒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保險公司也必須承擔賠付責任,不得解除合同,這也是對消費者的一種保護。關於內地的如實告知,猛戳瞭解:如果沒有如實告知,保險公司一定可以不賠嗎?
但香港保險並不是這樣的,他們更接近於無限告知,保險公司問到的必須要回答,沒問到的病情、有可能影響承保的狀況也要回答。
而且香港重疾險遵循的是最高誠信原則,換句話說,如果消費者故意隱瞞某些狀況,並且足以影響保險公司是否決定承保或最終導致理賠,保險公司都是有權拒賠的,法律也會支持保險公司。舉個例子:
黃小姐買了一份香港保險5年後,做了切除卵巢皮囊瘤手術,並申請了理賠。保險公司調查後發現黃小姐曾接受過視網膜激光手術,在投保時沒有如實告知,於是保險公司拒賠。
黃女士以不可抗辯條款起訴保險公司,投訴委員會調查後得知她購買保險前3年第一次接受激光治療,其後繼續治療。鑑於黃小姐眼疾多年,判斷她違反了最高誠信原則,雖然激光手術與切除卵巢皮囊瘤手術無直接影響,但仍然認為保險公司拒賠的行為恰當。
這種情況黃小姐買的如果是內地保險,那就是另一個結局了。
法院調查後得知,黃小姐曾接受激光治療,並且業務員當時沒有詢問眼部疾病,判斷黃小姐為過失隱瞞而導致沒有如實告知,關鍵的是激光治療以及眼疾與切除卵巢皮囊瘤手術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因此法院認為保險公司應該理賠。
所以兩地法律制度的區別也會影響理賠的最終結果,香港保險的更多案例可以點擊瞭解:內地居民香港保險理賠遭拒,香港保險你還敢買嗎?
2、理賠沒那麼輕鬆
以香港重疾險為例,投保人需要先將診斷報告寄給香港保險代理人,再由代理人將材料交給保險公司,其中還要涉及保險公司的調查取證。而內地保險的條款規定,最長30個工作日必須給出理賠結果,但香港保險是沒有這方面的規定的,如果遇到一些有疑點的案件,耗時可能會很久,奶爸就見過3個月甚至6個月才給答覆的,雖然個例不能代表全部,但也有發生的概率。
如果牽扯到理賠糾紛,那就更麻煩了,以香港的保險投訴局投訴處理時間為例:
平均處理時間為四至六個月,並且只能受理不超過100萬港元的投訴。
另外,香港保險的理賠形式一般是支票,同時要求保險受益人需要擁有香港銀行賬戶,否則就必須親自到香港兌換為現金,而每年的外匯結匯限額只有5萬美金,想要兌換成人民幣又得花一番功夫。
3、體制差異
前面咱們也一直有提到,香港保險與內地最大的差異是體系、制度的不同。
首次投保一定要在香港簽約,由於保單是用美元計價的,如果沒有香港的銀行賬戶,那麼後續的繳費就不是那麼方便。
還有內地保監會曾明確發文表示香港保單不受內地法律保護。如果理賠出現了問題,消費者是沒有辦法向內地的相關單位尋求司法幫助的。一旦發生訴訟,內地消費者必須親赴香港進行法律諮詢和訴訟。
而根據2018年的香港律師費用來看,一般為每小時1800-5800港幣不等,如果陷入持久的訴訟,耗費精力不說,律師費都快頂得上賠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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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適合香港保險嗎
說了這麼多香港保險與內地保險的區別,我們更應該考慮的是自己是否適合香港保險?買香港保險是為了什麼?
不建議因為“聽說”香港保險這裡那裡好,就跟風購買,適合香港保險的人群,應該至少符合這些特徵:
1、中高收入人群
因為首次投保需要到香港本地,後續也需要一定的成本,而且由於香港保險大多為終身保障,算下來不會便宜。所以,預算不多的家庭,國內的消費型定期重疾可能更適合你。
一般家庭年收入不低於50萬,並且資金流動性較好,有多元化資產配置需求或已經購買了內地保險,想用香港保險進行補充的人群可以考慮。
2、地理位置適合或有境外資產
毗鄰香港,去香港方便的朋友,或不論多遠距離都願意赴香港的人群可以考慮香港保險。
另外,對於有境外資產的人群來說,購買香港保險相當於買了一份外幣保單,降低匯率變化風險的同時,也避免了貨幣兌換的麻煩。香港保險更適合有多元化資產配置需求的人群。
3、有海外資產配置需求
未來有考慮孩子留學、海外就診等需求,或者有移民打算的人群購買香港保險,既可以享受資產的全球配置,也可以享受香港保險帶來的全球理賠。
由於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之一,而且保險行業發展歷程比內地久遠,香港最大的幾家保險公司都是全球性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可以讓消費者體驗到成熟、完善的優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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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保險都是因人而異的,不同的人群需求完全不同,不同的角度看產品也會有不同的結論。
如果真的認真考慮過香港保險,並且覺得適合自己的情況下,這裡提供兩個建議:
做好如實告知:內地的保險對於可賠可不賠的情況,一般是傾向於投保人的,尤其是兩年不可抗辯條款。但在香港買保險就沒有這樣的待遇,知情的狀況一定要告知保險公司,不太確定的地方一定要向保險公司諮詢清楚,千萬不要遺漏了某些身體狀況,否則容易造成拒賠。
保險搭配著買:現在內地的保險也越來越好了,而且在互聯網保險發展迅速,可以很方便地找到很多消費型性價比高的保險,這些是香港保險還有所欠缺的地方。可以考慮在內地先把基礎的保障買全了,再考慮香港保險…
因為保險產品多,價格不一,且保障細節也各不相同。配置保險需要結合家庭的經濟狀況、實際需求,還涉及到健康告知和核保等專業性較強的範圍,在這個過程中每個人所遇到的問題也是不一樣。
身邊有些朋友都去香港買了保險,我覺得還是得多觀望一下…
財經私房菜
重疾險的理賠條件分為三種:
確診即賠:確診患有某種疾病後即可理賠;
某種狀態後賠:疾病發展到某種狀態後理賠;
某種手術後賠:實際實施了某種手術後理賠。
理賠條款差異舉例:
終末期腎病
香港(以某香港重疾險為例)
腎衰竭:兩個腎臟的功能已出現慢性及不可逆轉的末期衰竭情況,以致已開始進行定期之腎臟透析法或已接受腎臟移植手術。
內地(以內地某重疾險為例)
終末期腎病:指雙腎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達到尿毒症期,經診斷後已經進行了至少90天的規律性透析治療或實施了腎臟移植手術。
香港保險對終末期腎病的定義更寬泛,未要求至少90天治療時長。
中風
香港(以某香港重疾險為例)
中風:由於任何腦血管意外或事故產生神經功能性障礙,該神經功能性障礙必須持續最少4個星期並從身體檢查中確定具有客觀神經異常症狀。中風包括腦組織梗塞、腦出血及由顱以外原因引致血栓塞。中風的診斷必須以電腦掃描或磁力共振作證明,並必須由腦神經專科註冊醫生確定該功能性障礙。
以下各項不在受保之列:
(a)因短暫性腦缺血引致的腦部症狀;
(b)因偏頭痛引致的腦部症狀;及
(c)對眼或視神經或前庭系統功能造成影響的血管疾病。
內地(以內地某重疾險為例)
中風: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引起腦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並導致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疾病確診180天后,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
(a)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b)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嚥能力完全喪失;
(c)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香港保險要求持續治療4周,內地保險是180天,香港保險更寬泛。
心肌梗塞
香港(以某香港重疾險為例)
心臟病:因心臟血液供應不足,引致部分心臟肌肉(心肌)壞死,並須符合下列所有準則:
(a)典型的胸痛病歷;
(b)在相關心臟事故期間心電圖顯示新近具急性心肌梗塞特徵的變化;及
(c)以下其中一項:
(i) 心肌酵素提高至一般公認的實驗室水平的正常水平以上;或
(ii) 心肌旋轉蛋白水平達到心肌旋轉蛋白I>0.5ng/ml以上,或心肌旋轉蛋白T>1.0ng/ml或以上。
內地(以內地某重疾險為例)
急性心肌梗塞:指因冠狀動脈阻塞導致的相應區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壞死。須滿足下列至少三項條件:
(1)典型臨床表現,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電圖改變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鈣蛋白有診斷意義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動態性變化;
(4)發病90日後,經檢查證實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數低於50%。
香港保險對疾病持續時長無要求,內地保險要求發病90天后。
香港保險經理Shimmer
相信有些人會聽說過香港保險,也會從某些內地代理人口中得知香港保險有優勢,比如保費更便宜、保障範圍更廣、保障更全面、分紅收益更高、理賠更寬鬆等等;當然,也可能會存在黑香港保險的聲音,比如香港保險不受法律保護、核保嚴格理賠困難、理賠金回不來內地,甚至是拿金融政策做文章的說法都會有。其實我們作為一名稱職的經紀人,客觀獨立至關重要,對於內地保險和香港保險需要客觀去看待,不吹也不黑,給到客戶更多有價值的建議。
香港保險真的比內地好嗎?我們只從保險姓保的層面去分析,從保險的真正本質的問題——保障,客觀去分享,香港保險,確實比內地好。
第一:香港保險比內地保險的理賠更加寬鬆。保險的核心就是合同條款,條款是有法律約束的,符合條款規定的事項,保險公司不會少賠一分錢;不符合條款規定的事項,任何保險公司也不會多賠一份前。都是法制社會了(香港保險受到香港法律保護),大家應該都懂。
很多人會抬槓,說只會拿平安的產品對比,接下來我就對比下最具代表性的三家保險公司:香港友邦、平安人壽、華夏保險的條款對比,而對比的疾病條款也是高發病率和高複發率的重疾:癌症、中風、心臟病的疾病條款定義的對比。(根據保險公司過往數據,癌症的理賠佔據了總體的理賠的70%,心臟類疾病和中風佔據了理賠的20%,三類重疾的理賠總和佔據了90%左右,所以內地很多保險公司拿100種甚至是200種保障疾病做宣傳文章,確實有點不地道,因為真正起作用的依然是癌症、心臟病、中風等常見的重大疾病,保險行業協會規定的前25種疾病更是佔據了理賠的95%。也就是說目前對於大部分客戶來說,這三種疾病是高發的,這三種疾病保障做足了,基本上一款重疾險就合格了。)
上圖為香港保誠的2018年的理賠數據,前5位危疾理賠原因,分別是:癌症(1,548宗)、心臟病及血管疾病(212宗)、原位癌(106宗)、腦補外科手術(84宗)、中風(76宗)。在眾多理賠原因中,癌症以 71.7% 高居榜首。
如下依次是平安人壽、華夏人壽、香港友邦對這些疾病的條款定義:
癌症賠付條款的差異解讀:
就癌症而言,香港友邦只要求「侵略其他細胞組織的特徵」,國內保險公司的癌症定義要求「擴散、浸潤、轉移」。
中風賠付條款的差異解讀:
香港規定中風後持續最少4周的神經後遺症,並從身體中檢查確定具有客觀神經異常症狀。國內
保險公司要求在中風確診180天,仍遺三項障礙的一種或一種以上才賠。
心臟病賠付條款的差異解讀:
香港規定心臟病的前2項要求規定和內地是一樣的,區別就在於後面的兩項規定,內地有一樣在於發病90天后指標標準
慢性肝病賠付條款的差異解讀:
除香港的3項診斷要求外,國內保險公司規定還必須要充血性脾腫大伴脾功能亢進或食管胃底靜脈曲張。
總結:顯然香港友邦對癌症、心臟病、中風、慢性肝病的疾病條款定義,是比內地的略為寬鬆的。而條款寬鬆,也就決定了理賠的門檻和難易程度,這樣香港保險理賠寬鬆就說的過去了。
第二:香港保險的保障更加全面,多重賠付更實用,更人性化。上文也描述過,癌症、心臟病、中風在目前的理賠數據中,總佔據了90%。另外一組數據:這些疾病複發率也非常高,各種癌症復發10-50%,心臟病複發率高達47%,中風複發率為25%-35%,所以針對癌症+心臟病+中風的多次賠付,就尤為重要和必要了。
上圖所示:香港友邦的保障條款提供了癌症+心臟病+中風的多重賠償:額外4次癌症、心臟病、中風賠償,每次為原保額的80%,其中兩次癌症賠償之間的間隔期最少為3年,其他重疾賠償之間的間隔期最少為1年。最核心的條款是,如果被保險人在罹患癌症1年後,只要給保險公司提供積極治療的證明,就可以提前獲得第二次的癌症賠償,也就是原本癌症與癌症間賠付等待期為3年,現在可以縮短至1年。
而內地目前的多重賠付的產品形態是怎樣的呢?基本流行的形態是分次分組,拿癌症多次賠付作為舉例:天安的健康源2019針對癌症二次賠付間隔5年,平安的平安福2019針對癌症的多次賠付間隔5年,目前招商仁和還人性化些,癌症多次賠付等待期也是3年。總體太多就不一一舉例。
保險姓保,本質是保障,我們買保險不希望能有用上的一天,但萬一未來某一天用上了,也希望能得到寬鬆的理賠,而不是刁難。同時我們也希望保障更加全面些,不至於第一次得了重疾後,保險就中斷了,希望能針對高發病率和高複發率的癌症、心臟病、中風能夠繼續保障我們接下來的生活。
香港保險真的比內地好嗎?我給大家分享的保障內容及條款的對比,去證明香港保險確實比內地好,大家認可麼?如果有異議,歡迎在評論區留言,我們一起討論。
香港保險Caray
香港的保單內容在跟大陸保單一模一樣的情況下,保費確實是較為便宜,這是吸引眾多內地人到香港購買保險的主要原因。另外由於一國兩制的特殊政策,吸引更多的內地土豪和特殊優勢群體低調地前往香港合法購買保險,以滿足一些普通百姓考慮不到的需求,這也是一塊一般鍵盤俠噴不到的私密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