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行為妨礙疫情防控 濟南警方:依法打擊頂格處罰

本報2月4日訊 近段時間以來,濟南全市上下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全力以赴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絕大部分群眾都非常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但也有個別人面對疫情防控人員的測試體溫、善意提醒視而不見,甚至謾罵、毆打工作人員,損壞檢查站辦公物品。公安機關表示,目前全市公安機關1萬多名民警都身在一線,全力抗擊疫情。對所有阻礙影響防疫行為的將及時處置,發現一起嚴厲打擊一起,頂格處罰。

2月1日下午,濟南南山公安分局錦繡川派出所接到衛生防疫工作人員報警:1月31日下午,兩名女性防疫人員在入村開展防疫工作時,遭到一名醉酒男子的侮辱、謾罵。接到報警後,錦繡川派出所迅速將涉事男子李某(男,53歲)傳喚至派出所。經查,1月31日下午,李某酒後阻礙防疫人員正常工作,強行要求為其測量體溫,並向兩名女性防疫人員裸露前胸,反覆糾纏、侮辱、謾罵。經詢問,李某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2月2日,南山公安分局依法對李某做出行政拘留處罰。

“對於阻礙疫情防控工作的,我們將及時從重處罰,給一線工作人員提供一個穩定有序的工作環境。”南山公安分局相關負責人說。

1月31日16時許,濟陽公安分局曲堤派出所接報警:在曲堤鎮三教管區孫家村,村民孫某某酒後將村東頭路口疫情防控執勤點的一張桌子掀翻損壞,並撕毀執勤用的紅袖標一個,又將宣傳橫幅的一根系繩拽斷,隨後又動手推搡趕來制止的村民,造成群眾聚集圍觀,影響疫情檢疫工作正常進行。曲堤派出所迅速出警,將孫某某傳喚至派出所。經詢問,孫某某對自己地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為嚴厲打擊擾亂防疫秩序的違法行為,確保防疫工作有序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2月2日,濟陽公安分局依法對涉嫌尋釁滋事的違法行為人孫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2月3日上午8時42分,萊蕪公安分局楊莊派出所接分局110指令:群眾報警稱,在楊莊鎮某食品有限公司門口,一名工人酒後不服從食品公司廠區疫情檢疫管理規定,不戴口罩就要強行進入廠區,並毆打一名檢測人員。楊莊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出警趕往現場。處置過程中,鄧某某(男,40歲)又連續兩次對出警民警左側臉部扇巴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7條,現鄧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務被萊蕪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聯合印發《關於依法嚴厲打擊妨害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公安機關將依法對妨害疫情防控工作違法犯罪行為予以嚴厲打擊。

原標題:任性行為妨礙疫情防控 濟南警方:依法打擊頂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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