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竹山:嚴明“十個一律”築牢疫情防控紀律“警戒線”

“對於製造、散佈、傳播謠言等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一律給予撤職乃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於瞞報、謊報疫情防控信息的一律給予撤職乃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月3日,湖北省竹山縣紀委監委向全縣印發《關於嚴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十個一律”紀律要求的通知》,對全縣黨員、幹部和從事公務的人員提出“十個一律”紀律要求,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竹山縣紀委監委啟動“戰時”機制,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第一任務,深入疫情防控第一線,開展監督檢查,突出政治監督,做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到哪裡,監督檢查就跟進到哪裡”,以嚴格的監督促履責抓落實,築牢疫情防控紀律“警戒線”。

“疫情是命令,防控是責任,必須嚴肅查處違反疫情防控工作紀律行為。”竹山縣紀委監委嚴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十個一律”紀律要求,即一是對於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以及省、市、縣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實不堅決、陽奉陰違、推諉扯皮,造成嚴重後果的,一律依紀依規從嚴從重從快處分;二是對於製造、散佈、傳播謠言等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一律給予撤職乃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三是對於瞞報、謊報疫情防控信息的一律給予撤職乃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四是對於工作失職導致漏報、遲報、錯報疫情防控信息,造成嚴重後果的,一律依紀依規從嚴從重從快處分;五是對於疫情防控過程中不服從組織安排、擅離職守、臨陣脫逃的,一律給予撤職乃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六是對於疫情防控過程中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亂作為造成嚴重後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的一律予以降職或者給予撤職乃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七是對於貪汙侵佔、截留挪用防控專項資金、防護物資的一律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職務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八是對於借防疫之機搞權錢交易、假公濟私、謀取私利的,一律依紀依規從嚴從重從快處分;涉嫌職務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九是對於疫情防控過程中出現上述違紀違法情形之一的一律先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再倒查單位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和紀委(派出紀檢監察組)監督責任;十是對違反上述九種情形受到處理處分的案件,一律送省、市紀委監委審核,並公開通報曝光。

連日來,竹山縣紀委監委成立5個督導檢查組和3個暗訪組,採取“群眾舉報+督查+暗訪”方式,建立問題即查快辦工作機制,重點圍繞疫情防控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等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做到疫情防控監督“全流程、無死角、全覆蓋”。

同時,竹山縣紀委監委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全縣紀檢監察系統自我保護防控新型肺炎的通知》《關於嚴明紀律確保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進行的緊急通知》,明確疫情防控“五條紀律”要求,以鐵的紀律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堅強紀律保障,全力維護好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截至目前,該縣紀委監委5個督導檢查組和3個暗訪組嚴格實行“日督查”“日通報”制度,逐一對檢查中所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相關部門並督促整改落實,有力促進疫情防控各項工作落地見效。(袁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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