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民政廳:加強規範慈善捐贈管理 依法有序支持疫情防控

近日,山東省民政廳發佈關於加強疫情防控慈善捐贈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我省疫情防控慈善捐贈管理,依法有序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以下為通知全文:

各市民政局,各有關慈善組織: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我省各級民政部門、各慈善組織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做好防控疫情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要求,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發揮了慈善力量的積極作用,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為落實省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做好社會捐贈款物使用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我省疫情防控慈善捐贈管理,依法有序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現就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規範捐贈款物接收管理

根據省、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指揮部)部署,各級慈善總會、紅十字會及其他慈善組織被確定為款物接收單位的,要按照《慈善法》《公益事業捐贈法》及有關規定,嚴格工作程序,明確紀律要求,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款物接收手續完備、專帳管理、專人負責、賬款相符、賬目清楚,並向捐贈人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各慈善組織暫不接收與疫情防控無關的物資,不得接收不符合防疫要求的醫療物資等用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二、做好捐贈款物使用管理

各級慈善總會、紅十字會及其他慈善組織要做好疫情防控捐贈款物接收登記和統計,規範完善捐贈資金撥付、物資發放工作流程。當前,所募集的捐贈款物,主要用於定點醫療機構、疾控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及其他與疫情防控工作密切相關的單位。對捐贈款物,各級慈善組織要在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指導下,依照本級領導小組(指揮部)制定的分配使用方案,科學安排、快速有效用於湖北省和我省的疫情防控。各慈善組織對疫情防控捐贈款物,一律不得收取任何手續費、管理費。

三、加強捐贈信息公開

各級慈善總會、紅十字會及其他慈善組織,對疫情防控捐贈款物的接收和分配使用詳細情況,包括捐贈人、捐贈時間、捐贈金額、捐贈物資、捐贈意向及受捐對象、支出時間、支出費用、支出方向、具體用途等信息,要按照《慈善法》《慈善組織信息公開辦法》有關規定,通過全國慈善信息公開平臺“慈善中國”、本組織網站或微博和微信公眾號等,依法、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示,回應社會關切,接受社會監督,尊重和維護捐贈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捐贈人的知情權。相關信息要按規定及時公佈和更新。

四、打擊非法募捐行為

各級民政部門要依法履職盡責,加大對本地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公開募捐活動的監管力度,依法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假借慈善名義或者假冒慈善組織開展募捐活動。對無公開募捐資格擅自開展公開募捐的組織和個人,要責令停止募捐活動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雖有公開募捐資格但項目未進行備案的,要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整改;對合法募捐行為但信息公佈不完整的,要指導其及時補充完善信息。

五、加強信息統計上報

各市民政部門要建立慈善組織疫情防控募捐數據統計和工作信息日報告制度,將本地區慈善組織捐贈款物接收使用情況和重要工作信息,通過政務郵箱於每日 9:30 前上報省民政廳。各市民政部門要加強對直管慈善組織的調度指導,對本地統計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確保日統計數據不錯不漏不重複,各地報送的數據統計和工作信息,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審核把關、簽發上報。對於因工作敷衍塞責、消極懈怠,造成錯報、虛報、瞞報、漏報、不按時報送等情況,省民政廳將予以通報,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追責。

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民政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認真履職盡責,積極擔當作為,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最緊迫的政治任務。要嚴格落實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切實做好慈善組織疫情防控募捐管理工作,引導慈善組織依法有序參與疫情防控,加強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監管,指導慈善組織按照有關規定管理使用捐贈款物,確保第一時間發放到位、用到急需關鍵處,堅決杜絕違規行為、依法嚴厲打擊違法行為,保障社會愛心切實用於疫情防控工作,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力量。

山東省民政廳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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