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3 全省依法撤銷註銷社會組織146家

6月3日,記者獲悉,省民政廳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嚴格依法開展社會組織清理規範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依法撤銷、註銷社會組織146家。

今年,我省強力開展社會組織清理規範專項工作。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先後印發《全省開展社會組織清理規範專項工作方案》和開展督查的通知,進行安排部署,併成立了由省委組織部、省委巡視組、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民政廳牽頭的省督查工作組。

省民政廳召開省級社會組織清理規範工作動員部署會議,對252家脫鉤和直接登記社會組織清理規範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同時,對全省社會組織清理規範專項工作進行調度,成立5個督導組協助省督查組跟蹤推進工作。

我省還將社會組織清理規範與開展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相結合,省民政廳會同省公安廳制定方案,建立專項行動協調機制和省、市、縣三級聯動機制,初步形成全省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的良好態勢。

此次社會組織清理規範專項工作,重點清查11個方面內容,包括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籌集資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贈、資助;侵佔、私分、挪用社會組織資產或者所接受的捐贈、資助;在職或退(離)休黨政機關領導幹部未履行審批程序在社會組織兼職(任職);長期不開展活動;超出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範圍進行活動;拒不接受或者不按規定接受監督檢查;未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違反規定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等。同時,對社會團體會費、社會組織經營服務性收費情況進行清查。

此次清理規範專項工作分為調查摸底、清理確認、依法處理、檢查驗收四個階段。社會組織自查並報送業務主管單位或同級民政部門審核後,確定社會組織清理名單。依法對列入清理名單的社會組織進行處理工作預計8月份完成,9月份對清理規範工作進行全面驗收。

目前,全省各市正積極行動,制定方案、建立機制、明確責任、全面推進,以實現清理徹底、規範到位,讓社會組織真正為社會提供優質服務,健康有序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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