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
寧德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九條措施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大中專院校:
經市政府研究,現將《寧德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的九條措施》予以印發,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寧德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5日
寧德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的九條措施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關決策部署,鼓勵全市中小微企業積極應對疫情、共渡難關,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穩定企業貸款規模。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確保2020年普惠口徑小微企業信貸餘額比2019年同期餘額增長10%。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一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市國有融資再擔保公司和相關縣(市)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對有發展前景但資金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優先給予增信擔保,免收擔保費用。
責任單位:市金融辦,人行寧德市中心支行、寧德銀保監分局,市國有融資再擔保公司等。
二、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壓降成本費率,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低於2019年同期融資成本0.5個百分點。特別是對參與抗擊疫情的企業,加大應急貸款或專項貸款等信貸支持,建立審批綠色通道,優先受理貸款申請、保證貸款額度,利率定價予以優惠,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上下降50個BP以上。對疫情防控省內重點企業,引導金融機構以低於其加權平均利率給予票據融資支持,對該類票據申請再貼現開闢綠色通道。
責任單位:市金融辦,人行寧德市中心支行、寧德銀保監分局。
三、落實稅收減免政策。
不折不扣輔導落實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實際發生的包括疫情在內造成的財產損失或嚴重虧損的,可以根據相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困難減免。對因疫情影響的定期定額戶,據實合理調整定額,或簡化辦理停業手續。疫情防控期間,對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依法准予延期申報;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繳納稅款;對因疫情影響不能在承諾期限內補齊“承諾制”容缺辦理稅務註銷登記資料的,依法准予延長承諾期限。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四、緩繳社會保險費用。
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人社局、財政局。
五、返還失業保險費。
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進一步降低政策門檻,擴大受益面,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按照企業申請時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6個月金額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政策執行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財政局。
六、給予穩就業獎勵。
對春節期間為防控疫情提供緊缺急需物資保障的生產企業、保障民生的商貿配送企業提供一次性穩就業獎補。所需資金從各地就業補助資金、工業企業獎補資金支出。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財政局。
七、發放“留崗留薪”補助。
對用工人員屬湖北、溫州等疫情較為嚴重地區,且因疫情延遲返崗給予“留崗留薪”的工業企業,根據核定的“留崗留薪”人員數量,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50%予以補助,所需資金納入一次性穩定就業獎補資金支出。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財政局。
八、扶持醫療物資生產。
支持企業擴產、轉產和新建生產口罩,對2020年2月29日前購置設備安裝到位並生產的,按照設備購買金額的60%給予補助,並視產能情況予以疊加獎勵。強化生產銷售和服務保障,企業在疫情解除前所生產的應急物資統一由市財政出資,市裡統一採購調配,在今後本市的應急物資儲備時,優先列入政府應急採購名錄。要為生產企業應急審批開闢“綠色通道”,主動服務、特事特辦,特別是企業擴產、轉產所需相關資質的手續由各級各有關部門全程代辦,並在企業外調(購)設備、原輔材料物流運輸方面提供全程保障,確保相關貨物順利運抵。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
九、減免中小企業房租。
疫情防控期間,對承租我市〔含縣(市、區)、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的房租予以免收。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
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本措施執行期除上述相關條款另有規定外,均為自發布之日起三個月。中央、省出臺相關支持政策的,寧德市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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