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文化董事長王健吃監管函 遭強平構成敏感期交易

中國經濟網北京2月5日訊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昨日公佈的創業板監管函〔2020〕第11號顯示,經查,當事人王健作為浙江金科文化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科文化”,300459.SZ)董事長,在2019年8月15日至10月21日期間,因強制平倉以集中競價方式分兩次減持金科文化股票1737.84萬股、515.60萬股,佔金科文化總股本的比例分別為0.49%、0.15%,共計2253.43萬股,涉及金額合計約5799萬元。上述減持行為發生在金科文化2019年半年度報告、第三季度報告披露前三十日內,構成敏感期交易。

王健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第3.1.11條和《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第3.8.1條、第3.8.17條的規定。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因此對當事人王健予以監管關注。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金科文化成立於2007年6月12日,註冊資本35.44億元,於2015年5月15日在深交所掛牌,當事人王健為法定代表人,截至2019年9月30日,王健為第一大股東,持股5.81億股,持股比例16.39%。

王健自2019年6月14日至今任金科文化第3屆董事長,任期至2020年7月6日,自2016年7月5日至今任金科文化2屆董事,任期至2020年7月6日,自2016年8月10日至今任總經理,自2019年8月15日至今任代理財務總監。

《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規定:發行人、創業板上市公司(以下簡稱“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重大資產重組有關各方等自然人、機構及其相關人員,以及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本規則和本所發佈的細則、指引、通知、辦法、備忘錄等相關規定(以下簡稱“本所其他相關規定”), 誠實守信,勤勉盡責。

《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3.1.11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份應當遵守《公司法》《證券法》、中國證監會和本所相關規定及公司章程。

《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第3.8.1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證券事務代表在買賣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前,應當知悉《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創業板上市規則》、本指引和本所其他相關規定中關於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禁止行為的規定,不得進行違法違規的交易。

《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第3.8.17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及前述人員的配偶在下列期間不得存在買賣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行為:

(一)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二)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

(三)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後二個交易日內;

(四)中國證監會及本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證券事務代表應當督促其配偶遵守前款規定,並承擔相應責任。

關於對浙江金科文化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王健的監管函

創業板監管函〔2020〕第11號

王健:

你作為浙江金科文化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科文化”)董事長,在2019年8月15日至8月27日、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21日期間,因強制平倉以集中競價方式分別減持金科文化股票17,378,354股、5,155,951股,佔金科文化總股本的比例分別為0.49%、0.15%,涉及金額合計約 5,799萬元。上述減持行為發生在金科文化2019 年半年度報告、第三季度報告披露前三十日內,構成敏感期交易。

你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第3.1.11條和《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第3.8.1條、第3.8.17條的規定。請你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合規買賣股票。

特此函告

創業板公司管理部

2020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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