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發製藥因三項違規被股轉出具警示函 曾因類似原因收到警示函

挖貝網 2月5日消息,龍發製藥(871290)因信息披露違規、關聯交易違規以及公司治理違規3項違規行為,股轉公司作出對龍發製藥、實控人焦家良、焦少良等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公告顯示,2018年6月8日,龍發製藥實際控制人焦家良、焦少良、控股股東雲南龍潤投資有限公司等5方與嘉興保龍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嘉興保龍”)簽署了《協議書》,此協議為龍發製藥向嘉興保龍定向發行股份籌資的補充協議,包括業績補償、股份回購等特殊條款。龍發製藥並未將上述情況告知主辦券商,也沒有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在2018年12月,龍發製藥與昆明宜牆宜體商貿有限公司簽訂《借款協議》,向昆明宜牆宜體商貿有限公司出借3680.3萬元,該金額佔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歸屬於掛牌公司股東淨資產的60.69%。上述行為按照公司章程需經董事會審議並提交股東大會批准,在當時並未履行相應審議程序並披露信息。同時龍發製藥原副總經理徐志斌在2018年6月離職,也並未及時對高管變動情況進行披露。

除上述情況外,2018年度龍發製藥與元陽縣潤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發生2549.01萬元關聯資金往來,該關聯交易金額佔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歸屬於掛牌公司股東淨資產的42.03%。龍發製藥同樣並未按照公司章程履行相應審議程序並披露信息。在2019年9月,龍發製藥董事長、實控人焦家良和總經理、實際控制人焦少良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掛牌公司並未及時改選或另聘。

針對上述違規行為,根據相關規定,股轉公司作出對龍發製藥、實控人焦家良、焦少良、董事會秘書邱中虎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龙发制药因三项违规被股转出具警示函 曾因类似原因收到警示函

2019年10月28日,龍發製藥就因財務核算不規範、公司治理不健全及信息披露不及時收到中國證監會雲南監管局的警示函。

挖貝網資料顯示,龍發製藥是集研發、生產、銷售於一體的醫藥製造企業,主營業務為中成藥及現代彝藥的研發、生產與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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