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必備工具:新冠疫情下企業復工防控實務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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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必備工具:新冠疫情下企業復工防控實務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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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必備工具:新冠疫情下企業復工防控實務操作指南


為有效防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擴散和蔓延,切實維護員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有序開展企業復工防控,明確相關人員的工作職責分工和具體防控措施,協力勞動法研究中心特此制定本指南,為企業日常工作開展及企業工作場所範圍內的疫情防控及復工工作提供參考借鑑(文末可保存PDF版,內附16個文本模板及相關文件)。


一、適用範圍

二、防控小組架構及工作範圍

三、防控措施

(一) 員工個人防護指導

(二) 假期和復工安排

(三) 復工前報備與隔離

(四) 日常防護工作

(五) 疑似人員應急處理


本指南由協力律師事務所勞動法研究中心王夢靜律師團隊、範海雲律師團隊編寫,若您遇到企業復工防控相關法律問題或糾紛,歡迎通過文末聯繫方式諮詢我們。


適用範圍


本指南適用於公司總部、各分公司(如有)及外派機構(如有),適用於公司全體相關人員,具體包括:(1)企業員工,包括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勞務人員、實習人員等;(2)公司外來人員,包括到訪本公司工作場所的客戶、供應商、面試人員及其他訪客等。

防控小組架構及工作範圍


公司應成立疫情防控及復工工作小組,防控及復工工作設組長一名、副組長若干、成員可包括公司各部門主管及具體聯絡人員,採取組長整體指揮、副組長分管落實、各部門主管具體負責制,關於成立疫情防控及復工工作小組的決定、防控及復工工作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及其聯繫方式格式見附件。

疫情防控及復工工作小組工作範圍包括:(1)員工到崗與延期到崗情況統計;(2)員工(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情況跟蹤與統計;(3)辦公場地日常防控;(4)疫情科普與防控宣傳;(5)企業防護用品籌備、領用;(6)內部防控制度的制定落實與協調;(7)疫情應急響應與危機處理等。

疫情防控小組應設立定期溝通、負責人輪換機制,定期進行企業內部防控會議、內部防控情況報告;(如條件允許)在各部門之間確定專門的溝通協調人員,負責傳達和收集相關信息並對防控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上報。

公司全體人員均有權對公司防控工作和疑似疫情進行監督、建議和實時彙報。

防控措施


(一) 員工個人防護指導

為切實有效提高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特此提醒員工加強自身及家庭防護工作,做好復工前、復工後的日常預防與防護措施:


1. 區分普通感冒與新型病毒性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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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口罩正確選擇與佩戴


(1)一般人群:建議普通民眾、公共交通司乘人員、出租車司機、環衛工人、公共場所服務人員等在崗期間佩戴口罩,建議使用醫用外科口罩,有條件且身體狀況允許的情況下,可佩戴醫用防護口罩。


(2)特殊人群:可能接觸疑似或確診病例的高危人群,建議佩戴醫用防護口罩(N95及以上級別)並佩戴護目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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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正確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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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個人防護與隔離


• 減少外出活動;

• 佩戴口罩注重手部衛生;

• 做好個人及家庭健康監測與隔離(如需);

• 上下班途中/工作期間/用餐期間儘量避免人流密集或扎堆;

• 保持良好衛生與習慣。

個人防護工作可參考國家衛健委疾病預防控制局與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發佈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公眾防護指南》。

(二)假期和復工安排

公司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關於延長假期及推遲復工的相關規定,據此進一步調整全體員工的工作時間如下:

1.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2020年春節假期延長至2020年2月2日(正月初九,星期日)。


2. 根據公司所在地政府要求,2020年2月3日至2月【 】日期間(簡稱“延遲復工期間”),公司相應延遲復工;具體復工日期以公司下發的《復工通知書》為準。


3. 延遲復工期間,公司可視情況要求特定部門或員工提前復工或在家辦公,以公司另行通知為準;公司應根據地方政府要求履行提前復工的審核報備程序(如需)。

部分地方政府延期復工彙總及復工通知書等文本見附件。

(三)復工前報備與隔離

公司延長假期和推遲復工事宜,應按照以下要求進行操作:

1. 全體員工應當填寫《春節期間員工出行統計表》,並於指定日期前發送至公司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彙總整理並實時更新。


2. 對於政府要求推遲復工的規定,公司將視實際情況決定延期復工、提前復工、或停工停產,具體以公司下發的通知為準。


在此期間,請全體員工保持手機、郵件、微信等通訊工具處於可聯絡狀態,如無緊急情況,請勿逗留於工作場所。


3. 對於前往湖北探親、旅遊、或與湖北人員存在密切接觸的員工(簡稱“特定員工”),返回公司所在地後,應自行採取隔離措施,觀察14天后再到公司上班。


(1)前述員工應按照公司復工時間要求,提前返回工作所在地並預留14天觀察期,以確保觀察期屆滿後可按時到崗;


(2)如因特殊原因導致隔離觀察期屆滿日超過公司要求的復工日期,請提前至少【 】個工作日通知公司人力資源部。


4. 對於因特殊原因導致無法按時復工的,如交通管制或自我隔離等情況,員工應提前至少【 】個工作日通知公司人力資源部並提交《延期到崗申請》。公司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與員工協商、並同意員工年假、事假或待崗事宜,具體以公司下發的《延期到崗的批覆/待崗通知》為準。


對於未按公司要求按時復工且未履行任何通知或請假手續者,公司將向其發出《缺勤通知函》,並進一步按照公司制度、勞動合同的約定進行處理。


5. 員工在假期、延期復工、待崗期間的薪酬政策,請諮詢人力資源部,以人力資源部門具體通知為準。

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影響及公司實際運營考慮,除延期復工外,公司還可自行決定停工停產並向各員工發送《停工停產通知書》,待相關影響消除後,再另行復工。停工停產項下的復工安排應以公司另行通知為準,停工停產期間員工薪酬待遇以《停工停產通知書》內容為準。相關文本表單見附件。

(四) 日常防護工作

為實現工作區域內有效疫情防控及保護員工健康之目的,公司將於復工後採取以下日常防護措施:

1. 員工上下班途中均應正確佩戴防護口罩。儘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議步行、騎行、乘坐私家車或公司班車(如有)上班。如必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務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儘量避免用手觸摸車上物品。


2. 公司對進出工作場所範圍的員工實行健康報告管理及體溫檢測安排,員工應報告其健康狀況,並在進入工作場所時自覺接受公司安排的體溫檢測(如有),體溫正常方可開始工作。若體溫超過37.2℃,不得進入工作場所工作,應在家觀察休息,必要時到醫院就診。員工進入工作場所開始工作時,應首先進行洗手消毒。公司根據員工報告及公司檢測結果填寫《員工每日健康檢測統計表》。


3. 外來人員來訪須佩戴口罩,外來人員進入工作場所前應首先進行體溫檢測,並介紹有無湖北接觸史和發熱、咳嗽、呼吸不暢等症狀。無上述情況,且體溫在37.2℃正常條件下,填寫《外來人員登記統計表》方可入樓公幹,接待外來人員雙方均需佩戴口罩。


4. 保持辦公區環境清潔,每日多次通風,每次20-30分鐘,通風時注意保暖;對中央空調的送風口、迴風口進行消毒工作,並關閉迴風口。


5. 建立消毒制度,工作場所和生活區配備有消毒、洗手設施和消毒液,公司每日對門廳、樓道、會議室、電梯、樓梯、衛生間、餐廳等公共區域及班車等公務車輛進行消毒,(如條件允許)每個區域使用的保潔用具要分開,避免混用;每日消毒情況建議由後勤部門以《辦公區域消毒情況統計表》予以落實並統計。


6. 上班期間員工之間建議:(1)保持1米以上距離,多人辦公時應佩戴口罩;(2)保持勤洗手、多飲水,堅持在進食前、如廁後洗手消毒;(3)建議員工採用分餐進食,避免人員密集;(3)員工傳遞紙質文件前後應洗手,傳閱文件時佩戴口罩;


7. 會議期間建議:(1)佩戴口罩,進入會議室前洗手消毒。開會人員間隔1米以上。(2)減少集中開會,控制會議時間,會議時間過長時,開窗通風1次。(3)會議結束後場地、傢俱須進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議開水浸泡消毒。


8. 減少員工到外地出差情況,因業務需要不得不到外地出差的員工,應當向指定人員報備,經批准後方可出行。有關人員應當在出行時做好相應防護措施,返程後採取相匹配的自我隔離措施。


9. 服務人員、安保人員、清潔人員工作時須佩戴口罩,並與人保持安全距離。保潔人員工作時須佩戴一次性橡膠手套,工作結束後洗手消毒。安保人員須佩戴口罩工作,並認真詢問和登記外來人員狀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10.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為員工配發防護口罩,並做好工作場所廢棄口罩處理,如設置廢棄口罩垃圾桶,每日定點酒精或消毒劑消毒處理。


11. 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設置臨時隔離觀察點以避免交叉感染。


相關文本表單見附件。


(五) 疑似人員應急處理

針對員工(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按照以下應急措施處理:

1. 員工於假期、延遲復工期間或復工後在工作場所區域外出現發熱症狀的,應當立即在所在地進行自我隔離,並將自身情況通知人力資源部,無須返回工作場所。


2. 員工在工作場所出現發熱症狀的,應立即停止工作,在做好個人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離開工作場所進行自我隔離,並將自身情況通知人力資源部。


3. 對於(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但未主動就醫的員工,公司可要求員工配合接受隔離治療及醫療觀察;如員工拒絕接受建議,公司將報告相關政府部門對其採取強制措施。


4. 對於(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員工,公司將安排指定人員對其辦公區域進行消毒,並將有關情況報告相關政府部門。人力資源部將對其診治情況予以跟蹤,並根據《疑似感染員工統計表》整理相關員工的患病情況及預計復工日期。


5. 對於與(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員工密切接觸的公司其他員工或外來人員,公司將依法將有關情況報告相關政府部門,有關人員應當接受相應的自我隔離和排查、診治建議,人力資源部將對其排查、診治情況予以跟蹤。


6. 員工因(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無法正常提供工作的,其隔離觀察期間、隔離治療期間及治療後康復期間的薪酬政策,請諮詢人力資源部。


7. 員工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此死亡的,其工傷認定嚴格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條款確定,公司將配合員工進行申報。

本指南的起草參考借鑑了公開渠道各類防控手冊及資料,在此對廣大醫務人員及相關研究人員表示感謝。本指南僅供參考學習之用。


協力·勞動法中心

協力·勞動法中心於2019年3月正式成立,宗旨是“研實結合、服務為本、化解爭議、創造價值”,目的是結合實踐需求深化勞動法研究,利用多種形式為各種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用工相關法律諮詢、公開課與內部培訓、風險防範方案設計、仲裁和訴訟代理等服務,指導委託人有效地減少和預防勞動爭議的發生,及時有效處理勞動爭議,推動建立和諧勞動關係。主要服務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 勞動用工全流程風險管控

✓ 勞動合同文本訂製與修改(多語言)

✓ 規章制度的起草、民主協商和公示程序輔導

✓ 加班制度設計和特殊工時安排

✓ 年休假等休息休假制度管控

✓ 年終獎等工資薪金制度設計

✓ 競業限制、保密協議等商業秘密保護管理

✓ 醫療期員工、工傷員工、三期女員工等特殊職工管理

✓ 外籍員工、高管、飛行員等特殊群體的勞動關係管理

✓ 非全日制用工、勞務派遣和外包等靈活用工形式的運用

✓ 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爭議處理

✓ 社會保險合規、工傷爭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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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夢靜

上海市協力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


王夢靜律師專注於信託、基金、保險資管、資產證券化、風險投資及重大商事爭議解決等業務領域。擔任上海市律師協會信託業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崑山市國資局特聘重大事項決策專家顧問、某知名券商總部新三板內核委員會委員、某股份制銀行私人銀行總部客戶專屬法律顧問、並擔任多家信託公司、證券公司、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曾任上海市浦東新區私募投資企業協會副秘書長。


2017年“浦東新區十大傑出青年律師”、2019年湯森路透ALB“2019 ALB CHINA 客戶首選律師”、2019年《商法》“A-List法律精英”、CCTV-12頻道《我是大律師》欄目嘉賓律師、上海電視臺新聞綜合頻道《案件聚焦》欄目嘉賓律師、法治天地《熱點》欄目嘉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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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海雲

上海市協力(蘇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


範海雲律師執業以來長期專注於勞動法及婚姻家事法律實務,擅長企業的勞動人事、合同、公司內部治理結構設計的管理和法律風險防範,併為企業家提供財富傳承管理。目前擔任幾十家企業常年法律顧問,代理了數百件勞動及其他相關訴訟案件,參與了大量商務談判、出具法律意見書、資信調查、法律培訓、人員安置等非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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