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陽市秦都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實施疫情防控“十條禁令”的通告


咸陽市秦都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實施疫情防控“十條禁令”的通告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進入關鍵時期。按照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要求,最大程度保證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將秦都區實施疫情防控“十條禁令”通告如下:

一、各居民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執行24小時專人值守,人員進出必須出示身份證並測量體溫、登記信息,每戶每兩天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因工作需要外出的必須出示單位證明。小區之外人員及外來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居民小區。

二、市外返回人員必須及時向所在社區(村)報告,自覺居家隔離14天。如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必須第一時間向社區(村)報告,由社區(村)做好服務保障和監督管理。

三、因出差、回鄉、探親訪友等原因,目前仍在省外特別是湖北省滯留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當地政府和我省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相關規定,不得擅自返回秦都。

四、所有單位及個人不得組織和參與任何聚集性活動,“紅事”一律停辦,“白事”一切從簡,事前向所在社區(村)備案。

五、在疫情防控期間,居民不得串門聚集、扎堆聊天、走親訪友,因特殊原因外出必須戴口罩。取消公共場所各類娛樂活動。

六、居家隔離人員一律不得外出,自覺做好每天兩次的體溫檢測,並真實記錄數據、及時報告社區(村)。對拒不配合居家隔離的將採取集中隔離措施。對出現確診病例的將視情況對單元、樓棟、小區實行封閉隔離。

七、房屋中介及出租房房東一律暫停房屋出租業務,出租房房東要做好市外承租人的勸阻工作,及時告知承租人近期不要返回。對已租住的租戶,出租房房東要主動向社區(村)報告承租人情況,並履行監管責任。對隱瞞不報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八、各農貿市場、超市、藥店、銀行等場所要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在出入口設立檢查點,對經營人員、購物居民測量體溫並要求佩戴口罩,做好場所通風消毒。對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經營場所一律關閉。

九、全面加強進入秦都轄區路口及秦都高鐵站的交通管控,嚴格執行體溫檢測、信息登記、車輛消毒等措施。由公安機關在各路段開展24小時不間斷巡查,對聚集人群和不戴口罩人員進行勸導,對拒不配合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十、全體黨員及公務人員、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充分發揮模範帶頭作用,積極參與、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帶頭抵制聚會聚餐、造謠傳謠等行為。凡違反相關規定的,將依法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積極提供外來人員特別是湖北省返回秦都人員的信息及線索,並主動監督疫情防控各項措施落實情況,對提供重大價值線索者將按規定予以表彰獎勵。秦都區疫情防控24小時值班電話:029—33352553。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秦都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負責解釋。上述禁令解除時間,視疫情防控形勢發展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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