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股屢踩“紅線”,金科文化董事長敏感期減持收監管函

去年中報、三季報敏感期均多次減持,金科文化(300459)董事長日前收到監管函。去年8月27日,大眾證券報以《“踩紅線”實施減持計劃 金科文化董事長敏感期違規賣股》為題,報道了金科文化董事長減持涉及敏感期,在報道中指出其於2019年8月15日、16日、19日、20日、21日、22日的減持行為均發生在中報“窗口期”。

中報、三季報前減持5799萬元

“證券事務部在中報預披露前已對股東進行了告知,通過深交所董監高股份變動數據發現董事長減持後,也與其及時溝通,但未收到反饋。”記者在去年8月以投資者身份致電金科文化時,公司證券事務部相關人士表示。

今年2月4日,金科文化披露了一份監管函,深交所認為金科文化董事長構成敏感期交易。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上述報道中的中報敏感期減持,監管函顯示,金科文化董事長在同年的三季報敏感期也多次實施了減持。

具體來看,金科文化董事長王健在2019年8月15日至8月27日、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21日期間,因強制平倉以集中競價方式分別減持佔金科文化總股本0.49%、0.15%的股份,涉及金額合計約5799萬元。上述減持行為發生在金科文化2019年半年度報告、第三季度報告披露前三十日內,構成敏感期交易。

深交所認為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第3.1.11條和《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第3.8.1條、第3.8.17條的規定。根據《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及前述人員的配偶在下列期間不得存在買賣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行為:(一)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

高管、股東減持屢踩“紅線”

這不是金科文化股東第一次因減持問題收到監管函。在董事長收監管函前,公司已有一名重要股東因減持未按規定預先披露收到交易所的監管函。

2019年7月12日,金科文化控股股東金科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動人朱陽土收到深交所監管函,其於6月20日通過集中競價減持50萬股,佔金科文化總股本的0.025%,涉及金額為274萬元,股份來源為首發前股份,卻未進行預披露。

對於該股東的上述減持行為,深交所認為違反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第1.3條、第4.1.2條,以及《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第十三條規定。當時,深交所在監管函中要求其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記者 何玉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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