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出嫁,家長不收男方彩禮並表示只要兩口子過得好就行,你怎麼看?

Jmz鳩摩智


我認為這是開明之舉,移風易俗樹新風,與時俱進好典範 。一心只為了兒女好,為這樣的父母點贊。收彩禮是舊習俗,我們已經到走進新時代,應該解放思想樹新風,打破舊的傳統陋俗。

天下父母心,都為兒女好!

小時候都恨不得把兒女捧在手心裡,非常的疼愛。兒女長大了,要婚嫁成家,完成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作為父母應該盡力幫助孩子們完成這件事情,讓孩子幸福,日子過得好。父母應當深深地祝福他們甜蜜幸福而不是盯著彩禮,雙方父母應該協商怎樣把一對孩子的事情辦好,讓她們幸福。如果女方家經濟困難,男方家經濟條件較好,可以力所能及的幫助女方家辦好出嫁女兒的事宜,包括女兒的嫁妝之類的東西;如果男方家也經濟條件不好 ,女方家經濟條件好,

雙方父母可以協商婚事從簡,女方家也可以幫助男方家辦好婚事,俗話說:“不結親是兩家,結了親是一家”。“一家人”可以商商量量把一對新人的事情辦好,這才是做父母應該做的事。

俗話說:“女婿外甥半個子”。只要女婿和女兒日子過好了,雙方父母老去了 ,他們也會照顧雙方父母的。女兒的彩禮有了的時候,而女兒、女婿和父母之間的情意是無價的,如果因為女兒的彩禮問題,女兒嫁過去揹負債務,而悶悶不樂,做父母的安心嗎?

所以,我希望對兒女的婚事雙方父母,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協商,婚事如何辦好就怎麼辦,不再提彩禮問題,希望不在有彩禮一說,一心只為兒女好。

我想總有一天這個理想會變成現實。




雨霖159987834


現在在沿海經濟較為發達的一些地方,已經出現這種情況,女方為了顧及到傳統又考慮到小倆口今後的生活,表面上由男方給多少彩禮,實際一分錢也不要,就連婚禮的費用男女雙方各出一半。這種風氣將逐漸形成,估計將會蔚然成風。

對於題主提出的女方出嫁家長不收男方彩禮問題,有什麼看法?我認為:

第一,這是社會在進步時代在發展而形成的。收彩禮這一說法是不正確的,確切地說是送彩禮,這是我國的一種傳統,以前男方娶媳婦一經媒婆說成就送禮,以視證據,迎親時有八抬大轎一說。社會發展到今天,叫做送彩禮,弄幾輛車組成迎親隊伍,放放鞭炮,表視喜慶。那麼現在出現了有些地方或者有些家長不接受男方送的彩禮這一情況,說明社會在進步,觀念在轉變。

第二,接受彩禮對小倆口今後生活沒有什麼益處。表面上男方送了不少彩禮,但有些男方拿不出這麼多錢,為要面子東借西借,結婚後,男方為還錢壓力很大,其實新娘子的心裡壓力更大,女方父母很清楚,就算錢不是借來的,但在婚後有些男方就會以彩禮說事。為了女兒的幸福生活,女方父母就不接受彩禮了,但傳統在這,不接受彩禮好像自家女兒嫁不出去,在親朋好友那裡也說不過去。於是,在彩禮問題上,男女雙方做做樣子,其實女方一分也不要了。

第三,經濟發展收入增加女方無所謂彩不彩禮。現在條件好了,嫁女兒本來就是大喜事,把存款拿出來,歡天喜地嫁女兒,何必為彩禮之事而不愉快。所以經濟發展了,也會促使一些傳統觀念的轉變。

現在有些男方經常拿房子車子說事,似乎都是女方家長要來的,這一點聰明的家長是不會要的,要了也不是女兒的,新婚姻法在那兒,這些都是婚前財產。所以,女兒結婚後小倆口和和睦睦比啥都重要。

社會在進步,時代在發展,相信結婚彩禮一說將逐步得到改變。


夢易戀


開明、體諒、善解人意的女方家長,為你點個大大的贊!

我也遇到了比這更體諒的事兒。親家夫妻倆和我們是同行,都是教師,也就一個獨生女兒。我們家也就一個獨生兒子。

那一次,我們"兩國首腦會晤",商量兒女的婚事,作為男方,我肯定表態,該有的禮節我肯定盡力而為,包括彩禮、房子等等,還未等我把話說完,親家搶過話頭說:所有的禮節一切從簡,更不可能要什麼彩禮,我們積攢幾十年的那一點錢,早給,遲給,都是給孩子們的,關於買房子的問題,因為在一線城市,房價高,我們兩家聯合出資,共同承擔。首付一半左右,剩下的我們再和孩子們共同付按揭。唯一的心願是孩子們能過得好,生活不能有太大壓力,快快樂樂生活。在我再三請求下,才答應把他家幾個主要親戚叫來,我做了一回東道主。

感謝上帝,讓我遇上了這麼明理、體諒的親家,這麼稱心如意的兒媳。

他的體諒、必將換來我們親家之間兄弟間的感情,畢竟換來兒女們真誠的孝心。

做人要記住將心比心,將心換心!


王洵785


不收彩禮是社會應該大力提倡的一種非常好的社會現象。

曾記否,六十年代末和七十年代初,中國人的結婚基本都是不要彩禮的,兩個人在一起只要感情合得來,生活幸福甜蜜,結婚時只要一些喜糖,兩杯開水,一個雙人床就0K了,一些農村人還自己帶著生產工具,一個人自己步行走到男方家去,結婚當天就參加生產隊的勞動。那種風氣是值得懷念的。

當然了,現在結婚收一些彩禮也是無可非議的,社會發展了,社風改變了,但只要不是和買賣一樣討價還價,人們,社會都是認可的,因為風氣已經這樣了,人人都要,我也要。

現在少數嫁女不要彩禮錢,反倒成了另類。很難不被周圍人議論。


痴騎朽翁


我媽就沒要彩禮,我獨生子女,拿了錢還要倒貼幾萬給我們小兩口的,而且老公爸媽沒錢,這錢還得他自己出,我媽就說算了,自己口袋倒騰到自己口袋沒意思,她也可以省點錢,我當時還覺得自己虧了。

不過婚後,婆婆確實挺尊重我的,我到他們家去都不讓我幹家務,因為訂婚時我媽就當面說了我們家女兒就是懶、被寵壞了不會幹家務,其他物質的東西不重要。

老公這幾年生意不錯,物質上對我還算大方,我老家新房子裝修(我媽名字),我自己拿了十萬多,我老公連家電出了七八萬吧。

雖然一開始他不高興,覺得拿錢裝了我媽房子,有點不得勁,不過現在還挺開心的,因為他經常回老家,可以住在裝修舒適的小複式裡,還偶爾帶朋友來家裡小坐。反而我在外地上班,因為懷孕爸媽都來陪我了也住不上。

當然我老公還要付我的房租和生活開支,我一年花十萬打底吧,當初彩禮最多十萬撐死了,都不夠我造的,感覺我老公雖然沒給彩禮,錢也沒少花,現在想想沒要彩禮也不虧。[摳鼻][摳鼻]


用戶5592611224560


我爸媽就是這樣的父母!

我媽家是日照的,婆家是青島的,也算是遠嫁了。因為因為兩個地區風俗也不一樣彩禮錢也不同,我是2008結婚的,我們那裡女方彩禮錢要的不多,一般都是10001俗稱(萬里挑一)

我老公還有個哥哥比我們結婚早兩年了,因為當時婆婆並不滿意哥哥的婚事,(嫂子倒追的哥哥,嫂子說什麼也不要,只要嫁進門就好)所以他們的婚事很簡單,彩禮錢也就象徵的給了一點(4800)。

我和老公結婚的時候婆婆也是給了4800,婆婆說手心手背都是肉,兩個兒子都是一樣的,你哥那時4800,你們也是4800,因為我們買的婚房延期交房正好在裝修,估計也是沒錢了。所以我們婚禮也是很簡單,連酒店都沒去,在老家找了個廚師做了幾桌菜,親戚朋友一起熱熱鬧鬧的吃頓飯就完事了。

老公說欠我一個浪漫的婚禮。等以後我們有錢了再補辦一次。

我們這裡風俗是先送結婚日子然後再結婚,我媽接過彩禮盒子的時候什麼也沒說,我以為我媽生氣了嫌錢少,正想過去解釋,媽媽卻說“你婆婆不容易,兩個兒子都結婚了,還要買房子手裡也沒剩多少錢了,你婆家已經很累了,這點錢你拿回去吧,只要他對你好,你們過的幸福比什麼都好”。說著又從口袋裡掏出來一個紅色的布袋,裡面有5000塊,塞到我手裡,說讓我們裝修房子的時候用。其實我媽家境也不富裕,當時我弟還在上學,我爸媽也在家種地,沒有什麼好的收入,5000需要積攢好久。

我瞬間語塞,哽咽著問“媽我是不是不值錢啊,難道要倒貼嗎?”媽媽笑著說“我的女兒是嫁出去的,不是賣出去的,你的幸福比什麼都重要!

這就是我的父母,我的家人不會為了彩禮錢而去為難我婆家的人,也讓我的老公和婆家的人很敬佩!

感恩此生讓我擁有幸福的家人!





希夏愛生活


我也來說幾句吧,我大女兒結婚時女婿家裡給的挺多的,先說明一點,我家裡生活不富裕,我本人沒有什麼文化,一輩子最大的成就就是生了三個孩子,其中兩個還都是超生,我們是個四線小城市,我做了一輩子快餐,也沒有什麼本事,只知道天上不會掉餡餅,想掙錢就得埋頭苦幹,而我女婿家裡不一樣,他家在我們這裡算是比較富裕的家庭,有自己的家族產業,所以結婚時我們是不能和男方家比的,但肯定也是傾盡所有的給大女兒拿陪嫁,女婿家裡讓孩子們結婚時不管是房子還是車啥的,都沒有讓小兩口吃外債,所以,作為丈母孃,我也給孩子陪送一百多萬,按理說在我們這裡也算不少了,但是得分和誰比,若是和女婿家比那我這點錢還不及人家的五分之一呢,所以,我的觀點是,嫁女兒不是賣女兒,現在小兩口過得可好了,他們的孩子也是我看大的,明年上一年級了,我現在感覺特別幸福,大女兒成天的泡在我家裡,女婿下班就來吃飯,拿的東西得用車拉。


我家貓咪叫福臨


這才是有智慧的家長。我與愛人屬於私定終身,一開始我就全部坦白,我的情況傳回愛人家裡,一個出生地位置不好的人,我是鄉鎮,老婆是縣級市城邊,而且還比老婆大十歲的人,又是個一無所有的窮人,愛人家裡人堅決反對。

後來我們回家準備辦結婚證,約老丈人在街邊見面,應該是我的容貌氣質爭徵了他,老丈人立馬改變觀點,同意了我們的婚事,其實當時雙方家庭都處於貧窮時期,一切從簡,老丈人只是告戒女兒,你自己作的主,將來不要後悔就好。

弄得我好象欠了很多債似的,我一直都在盡力對岳父岳母他們好。我的老婆家是個大家族,姐妹眾多,我們的經濟條件一般,但是,我這個女婿口碑是最好的。如果當初岳父岳母執意刁難,我良心在好,也不會時時替他們著想太多的。

良心不好的人,你對他在好,可能他還是無動於衷,但是,但凡有點良心的人,你對他好,他還是會銘記在心的。

希望世人善行,遵循《大正道》。


道之人137113144


還是多少要收的,我侄女那時出嫁父母也這樣表態,沒收彩禮,只雙方把親戚請來吃一頓飯就結婚了。婚後男方買了個一室一廳一廚一衛的房子。作為他們的小窩。孃家都說只要女兒過得順心就行都沒過多要求說開親結義。哪知道生了小孩後(.男孩)3個多月孩孑開銷大(奶粉,尿不溼…)男人對我侄女動手打了,卡頸子2回了,期間女方父母我姐夫他們對他們也有經濟上的幫助。後來聽說離婚了,侄女帶走男孩自己打工把孩交給孃家帶,已有一年多了。孩子現2歲剛上幼兒園。那死男人現在隔三差五來看小孩。後悔.也沒有用了。在孃家幫助下我侄女也買了個2室一廳一廚一衛的房子,正在裝修中…我侄女她哥也幫妹撐起。鬧離婚時我姐夫打了那龜兒子一頓,說老孑的女我都捨不得動她一指拇,到你家成了你的下飯菜了?


彭敏


我結婚時一分彩禮也沒要,我的父母好像也沒有這個概念。有次我給女兒討論這個問題時也說過:最好男方有一套房子,不需要寫我女兒的名字,兩個人相親相愛過得幸福就行。退一萬步說萬一有變故離婚了,我們什麼不要,我們166平米的房子足夠歡迎女兒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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