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一哪一天,你前妻突然重病了。沒人管。當你看到她在大街上流浪。你會流淚嗎?

雄鷹向南飛


這個問題得說明什麼情況分手的(流淚肯定不會的,因為淚水不值錢的),如果是她的原因造成分手的,唉!怎麼說了,畢竟夫妻一場適當的幫助下就可以了,如果是本人造成的,肯定會承擔起照顧她幫助她、還有讓她再去創業的責任,而且是義無反顧的,就算現在的妻子有意見,我也會低三下四的去說明情況,爭取妻子的諒解,人得為自己曾經的不懂事,造成的後果去負責任的[祈禱][祈禱][祈禱][祈禱][祈禱][祈禱]。


尚世堂


肯定要管吧!畢竟夫妻一場,如果有孩子那就更得管,總之我是這樣的人!

我和我老婆其實也算是半離婚狀態吧,我們已經簽了離婚協議,協議也是她弄的,我看都沒看就簽了,簽完後,我就去了北京,在那邊工作,心想在那邊安頓下來就到民政局辦離婚證,哪知道半年後,我回家沒幾天,她去醫院檢查得了癌症!她問我醫不醫,我說肯定要醫,那個時候你們知道我心裡有多沉重嗎?到了醫院辦入院手續的時候,一個大男人忍不住的哭了!

說實話,我和我老婆已經沒有感情,因為孩子只是在堅守,而且,我從來也沒打過她,吵架就是幾分鐘的事,因為我不想在和她糾纏,和她沒法溝通交流,你說天她跟你說地,我深深覺得她的思維是混亂的,事實上我朋友也有這樣說的。

我只是一個普通的打工仔,我常常給她說,我們打工掙錢不容易,一定要節約,可是她聽不進去,一個月生活費4500,其它買大件,物管費,燃氣費都是我交,每月都不夠她開銷,因為她在小區裡認識一個鄰居,聽說人家很有錢,然後就不顧一切的去巴結人家,還把她姐還的幾萬塊錢也搭進去,我簡直氣的要死,可是她還執迷不悟。我告訴她,不要和人家交往,我們不是一路人!可是她義正言辭的說,我們比親姐妹還親,你不懂,不要跟我說!我說,你看著,你們一定會成為仇人的。可是她根本不再呼我的警告。在前年,她居然拿菜刀,叫我把房子抵押了,拿錢給那家人投資60萬,做工程,說只要幾個月,最多一年,說的天花亂墜,我堅決不同意,就拿刀威脅,當時就在我脖子劃一刀,只是一條血印。後來投進去,被騙了!她居然都還在相信別人!所以鬧得離婚,唉!

哪知道,現在得病了,離婚也不提了,投資款兩年了,通過打架威脅耍混終於把本金拿回來了,現在每月還貸款幾大千,醫病已經用了二十幾萬(不包括報銷的)唉,不想提了!現在還在繼續醫,不然,怎麼辦啊!而且,我現在也沒有上班了,一家人現在坐吃山空,走一步看一步吧!

我想我可能是這個世界上絕無僅有的最負責人的男人!

唉!

我真想死了算了!真的


尋找美味的小鳥


不僅僅是流淚,我會把她帶回家幫她治病…盡我的能力讓她能活下去,哪怕她當初是因為出軌拋棄倆孩子,離婚那幾年我恨她的無情,可是現在的我已經慢慢平淡,畢竟8年的婚姻,我心裡已經深深的烙印下了她,看不得她受苦,沒什麼虛偽不虛偽,恨依然存在,但更多的是愛,如果她過得還湊合我相信我依然會跟她不會有交集,理智與感情會在她過得慘的時候一下子偏向感情。


一杯茶斷魂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我前妻基本上不能稱人,不是我說她壞話。

在認識我之前就和一個老闆好過,是個有家室的老闆,年齡比她爸小不了多少。家裡人知道後阻止了她,她就成了花痴,之後介紹給我,我看見可憐同情她,當時就想還是我來照顧她吧!於是我們就結了婚,我想盡一切辦法給她治病,花痴治好了,也有了一個可愛的女兒,可她就又開始不安福份了,每天出去不著家,女兒也不帶,當時女兒才三個多月大。我是天天救她回家就是不回,說想要我幫你帶女兒門都沒有。就這樣一直在外面過她的花花世界。幾年後有老闆想取她就回來跟我辦了離婚手續。孩子她不要,家裡啥也沒有,她也不會給孩子生活費,我一個人拉扯孩子長大。早幾年她又生了個女兒,這個女兒就有三個父親給她孩子出生活費?也不知道是怎麼弄得,也不關我的事,我也成家了,現在重組家庭有四個孩子。

這樣一個前妻如果流落街頭我最多給點錢讓她飽餐一頓,至於其它的就不會憐憫。


天台山蜂農


如果有一天她真的這樣的話,我會傾盡所有幫她,只因為她是我兩個孩子的媽,我們倆是因為性格都過於尖銳離婚的!

我淨身出戶,兒子歸我,女兒歸她,但是女兒和兒子都是我哪個雖然一字不識但卻偉大的母親一手帶大,母親跟我說我家女孩子堅決不允許跟她嫁人,女孩子到別人家受委屈!母親說:軍!為啥把妞妞給她?你要餓死了嗎?給我要回來,哪是咱們家孩子,我不捨得,孩子我來帶!母親的話讓我淚流滿面,是啊,我是父親,我不能讓我的孩子到別人家去,喊別人爸爸,沒辦法我去了跟前妻鬧騰好久才要回來。我是做業務的,整天東跑西顛的孩子我帶著也不現實,現在兒子大學畢業當兵去了,妞妞今年上的大學,有時候我看著我家妞妞175跟我幾乎一樣高的個子,似乎就想起哪個已經年過70白髮蒼蒼的老太太呵斥我的樣子,覺得我值了!我還要操心幾年,兒子結婚完了我才能考慮我自己,房子給兒子買好了,原來的房子離婚時說好的給了女兒,我準備回老家農村,還有半畝地的宅基地,蓋上小樓陪著父母養老了!餘下的日子該我盡孝了!

從內心深處來說,我不想復婚,雖然母親說了多少次,我還是不願意,因為過去了就是過去了,沒有了感覺,見到她很陌生,三年前我回去老家,她知道了,居然讓兒子約我去公園見面,原來是怕我跟她復婚,我告訴她,從來沒有想過,放心吧!

但是有一天,她真的潦倒,我會幫她,因為我們雖然離婚了,但是我知道她從來沒有虧了孩子,雖然離婚對孩子傷害很大!而且當年我跑生意,她在家對我哪年邁的極其疼我的外公以及我的父母都很好!這就夠了!只要我力所能及,我會去做的!只因為她曾是我的妻子,是我兩個孩子的媽媽!


陳航


流淚是不可能會流淚的了,既然已成前妻,我這輩子都不會再因為前妻流淚的了。

如果遇到前妻像題主所說的這樣,重病沒人管,一個人流浪街頭的話,心酸是肯定會的,不至於會流淚。男人在無犯錯誤的情況下會離婚,那肯定是攢夠了失望、榨乾了了淚水才會離開的。

但是,一夜夫妻百日恩,遇到這種情況時,肯定會伸出援手,儘自己能力給她幫助,能做的也只有這些,也不可能會帶她回家,或者因為她落魄的樣子起憐憫之心而重歸於好,這些都是不可能的。

絕情歸絕情,憐憫歸憐憫,破鏡永遠不能重圓。最後一步只能給予她祝福,願她能安好,便是晴天了。

當然,以上態度只是屬於我個人情況,面對不同的男人肯定會有不同的做法。

1. 有出於憐憫之心帶回家重歸於好的。這類男人一般心腸比較軟,在家地位沒什麼話事權,性格比較內向,哪怕是因為妻子的原因而分開。

2. 有完全置之不理的。這類男人一般心腸較硬:一種情況是婚期被妻子欺負得懷恨在心;一種情況是這男人屬於沒有良心可言,狠起來啥事都敢幹。

3. 只出於憐憫之心給予幫助,但又不會重歸於好的。我就是屬於這一類,這一類男人一般比較理性,心腸可軟可硬,也比較有善良的一面。

總結:

俗話說,好馬不吃回頭草;破鏡不能重圓。

我們現在應該做的是,要以這件事為警鐘。不要等到離婚後才來後悔、求複合,這個是我不建議的做法,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我們應該在婚姻期內,且行且珍惜,注意婚姻的經驗方式,夫妻風雨同舟,恩愛有加,共度餘生。這才是我們應該考慮的問題。

本次回答到此結束,有疑問的讀者請關注本基地,歡迎評論和提問。謝謝





情感分享基地


真有那麼一天,理智是不想流淚,因為她違背了夫妻之間男人的紅線,底線,就是高壓線不能踩,她的現況是咎由自取,不願意同情,可是眼睛是由人的心靈控制,理智無能,為力,我想眼睛會流淚的,也會叫么妹去送點大洋給她。?心靈也會不是滋味,


邵啟光


我已離異14年,不說對她恨之入骨吧,這一輩子再也不想見她,因為她做事太絕情!當年她帶著孩子走的那一天,孩子還不懂事才23個月,她沒工作,我怕孩子跟她受苦,同意她拿走房間裡的家電,她貪婪得連牆上的掛壁空調都想拆走,被我攔下,給她現金1000元,她才罷休。說實話,我完全是看著孩子的面上,要不然我一樣東西不給她,她跟我結婚一無所有,孃家連個陪嫁都沒有,婚前婚後沒工作,幫她找2個好工作不肯幹,她的理念”嫁老公,用老公的,吃老公的、穿老公的……”可沒想到,東西拉走20天后,就打電話給我說:“小孩不聽話,又哭又鬧,已2~3天不吃飯了,你去我孃家把小孩抱走吧,到年底去法院更改一下小孩的撫養權,歸你吧!”此時的我恍然大悟,協議離婚時她要小孩的真正目的原來就是這些小算計,我原來還以為是她出予母愛之情,堅持要小孩,但孩子是無辜的,我二話不說立即將孩子帶回,時間一晃,女兒已長成16歲的大姑娘。這14年來我既當爹又當媽,而她回孃家半年後嫁了個小老闆,生了兩個女兒,做全職太太,對我們的孩子一無所問,不給一分錢,我最落魄失業在家到朋友洗車行打雜,也不開口問她要一分錢,所以對她我已麻木了,不會可憐她……不過,我關照過女兒:”你媽媽老了,哪一天去你家,你有經濟能力就照顧她,畢竟她十月懷胎生你的,人要有良心,她是你親媽媽;至於我和你媽媽離異是我們大人的事,跟你沒關係,你不可以計較你媽媽……”不知是否認同我的做法?


一個老男人7o


我會管,因為她沒有親人只有我和我的孩子才是她唯一的親人,她是孩子的的媽,我是孩子的爸,雖然現在她把微信電話拉黑,兩孩子都不管,如果真到了那樣,我一定接她回家,孩子的媽,累了就回家吧這是我們的孩子,我們的家




重慶彭水縣高谷鎮街上


我可能就是那種,記性不好的人,即使曾經傷我入骨,毀我所有,但經過數年以後,等我把所有放下了,如果看到她,非常落魄和難過,說實話,我會流淚的,更會難過,希望她好起來,但會不會幫她,取決於我當時的情況,如果我沒有再婚,沒有新的家庭,和我具備一定的能力,我還是會出一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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