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在村裡被摩托車撞死,肇事者喝了七八兩白酒,結果判了一年半,合理嗎?無賠償?

小村堡


非常不合理,不公平,肯定找關係了所以判的這麼輕。民事賠償,賠了多少錢,錢賠的合適就算了。


我在說真話


對方這個行為涉嫌的是交通肇事罪。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以,對於交通事故來說,如果沒有逃獄等情況,原則上就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以福建省這邊為例,根據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中關於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指導意見,

致一人死亡,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並具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二款中便具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情形。

所以,對於肇事者酒後駕駛機動車並造成人員死亡,其行為涉嫌交通肇事罪,可能判處的刑期範圍是在六個月到二年有期徒刑。這是沒有賠償,沒有諒解,沒有從輕減輕處罰情節下的量刑幅度,若具有其他從輕減輕情節,量刑還將進一步減少。法院最後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這在規定的刑期之內,還是相對合理。


葉律師


酒駕撞死人,如果肇事者無力賠償,法院也沒辦法。只能判他入監。

關於交通肇事致死,肇事者如果只買了交強險,死者家屬讓他賠幾十上百萬,才肯在諒解書上簽字,那也只能說死者家屬認為錯了。

他沒錢,死者家屬得不到相應的賠償,最多因為交通肇事罪進去幾年。可能連進去一環節都省掉了。直接判監外執行。

假如肇事者有第三者責任險,在出事故後最多拘留幾天就出來了。剩下的由律師、法院來和死者家屬溝通。當然合理的訴求法院會支持。不合理的訴求,死者家屬怎麼鬧法院也不會理。

賠償標準哪怕是一個地區一個縣都不一樣。比如死者年齡65歲,死者是退休職工(俗稱退休佬)和一個務農的農民所得的賠償都不一樣。再比如,死者同是職工。事業編制的和私企上班的標準也不一樣。農村的和城鎮的也不一樣。有孩子的和還沒孩子的也不一樣。北上廣深的和合肥武漢南京的也不一樣。

並不是說撞死人就只有賠錢一條路。

也不是說撞死人的就一定是肇事者的責任。只是我們的交警在辦案的時候天平有意的向死者傷者傾斜了。

更不是說所有的交通肇事都可以用錢來解決。

樓主的這個案子,是賠錢也要坐牢,不賠錢還是坐牢。這本身就不好處理。肇事者喝了七八兩酒(根據樓主形容,不構成實證)騎摩托車,這摩托車有無保險、車牌、肇事者是否無證駕駛。這些樓主都沒有寫,不得而知。

所以,把話說難聽點,你報警了就先別急著辦喪事,什麼時候處理結束什麼時候辦。找個律師去打官司。交警那邊會給你提供證據。當然肇事者無論怎麼樣都逃脫不了牢獄之災。最多也就是沒錢賠償。估計也就以危險駕駛判他入獄幾年,賠償那是民事。另外再判。他沒錢,人又死了。估計最後還是等他出獄後再強制執行了。

你還是問問相關的法律部門吧。該起訴還是要起訴,想賠多少是不可能的,畢竟酒駕肇事者賠於不賠結果都是要坐牢。這種情況千萬不要私了。一旦私了你就麻煩了。


希望在每一天441


這位母親很不幸,逝者安息!

我在6-7歲的時候我大姨家的大兒子,也就是我表哥不幸遇難了,也是車禍,難以置信的是我姨父自己的車壓死了我表哥!

那時候我姨父是開長途大汽車的,專門運啤酒或飲料,路上免不了會疲勞。所以我那大表哥一桶跟他去開車,那天在出發前我表哥去車底下檢查車輛狀況,卻不曾想一輛運煤的半掛車直直裝上我姨父的車(後來說是疲勞駕駛,當時快睡著了就直接撞上我姨父的車),就這樣慣性作用下往前開了有十幾米遠,我表哥剛好在輪胎經過的地面上!

與題主一樣,那位拉煤車主也是一個普通家庭,當時也沒有賠我姨家多少,估摸著就萬把塊錢!而且也只判了三年。很多時候心裡想想很不合理,一條人命只抵了三年甚至是一年半的刑期,在每一位親屬心裡,都想著應該把他們判無期或死刑;但在法律面前卻不一樣;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對交通肇事罪規定了三個不同的刑級(量刑檔次): 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處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根據《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胖小軒


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根據法律規定,肇事者醉駕致人死亡,雖構不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構成了危險駕駛罪,同時也構成了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量刑要重於危險駕駛罪,且犯罪嫌疑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行為要件致一人死亡,所以,刑期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附帶民事賠償責任。

題主的母親沒有得到一分錢的賠償,而且犯罪嫌疑人僅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很明顯,受害者沒有得到應得到的那份賠償款,此案判決是不公正的,侵犯了受害者家屬的合法權益,應提起上訴。

城鎮戶口與農村戶口在死亡賠償金的計算上是有一定差別的,國家是有規定的。由於計算公式比較複雜,這裡就不再絮叨了,大致是30萬左右吧,律師會給你一筆筆算清楚的。

由於提問者給的信息不詳細,事實是不是屬實,什麼原因法院不判給你經濟賠償,很難做出定論。我認為,不管什麼原因,肇事者酒駕致人死亡,一點經濟賠償沒有,不合乎情理,只不過是賠償金多、少的問題。


打開車窗看景色


唉!和我的姐夫情況差不多,我姐和姐夫在小區裡溜達,後面過來一輛摩托車,好傢伙,我姐夫200多斤,撞飛了,還好只是粉碎性骨折,肇事者也是個酒蒙子,喝了很多酒,他家裡窮的叮噹響,我姐夫住院花了六七萬,肇事者只給了兩萬,還是分兩年給,還要我姐夫以後不要追究責任,如果追究責任的話,連這兩萬塊錢都沒有了,認坐牢,這叫什麼事兒啊,沒辦法,只能認倒黴。


劉大人22


首先從你說的這個問題來看啊。如果你說的是真的話,那麼他判一年半肯定是不合理的,法律規定不是這樣的。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了之後呢,肯定會有民事賠償的,這個不容置疑。但是中國法律還有一條規定的是,如果他實在沒有錢賠償,會判他實刑坐牢的。用坐牢來代替那個金錢賠償。

從你所說的那個判一年半這件事可以看出這個法官的判決肯定是不公正的。不然不會判這個一年半這個判決下來的。當然我們也不瞭解這個事實啊,不知道是人撞的摩托車還是摩托車撞了人,因為這個概念不同,然後雙方所擔負的責任也不同。從而影響後面的結果判斷。

最後我想問一句,這個提問者,你說的這個判一年半是根據什麼來的呢?首先他喝了七八兩白酒,肯定是達到醉酒駕駛標準。那麼在他做死一個人之後,肯定是按照交通肇事罪要拘捕的。不清楚有沒有逃逸,如果逃逸的話是初於7年以下。反正醉酒駕駛肯定是那個駕駛員負全責。你給的信息太少,無法判斷


楊先生談情感


賠償就肯定要的!至於判多少年的不重要因為您判多少年死者也不會活回來!關鍵是賠償!起碼都有安葬費吧!撫養費呀安頓費呀!

再說喝了酒不是罪加一等的嗎為什麼如此輕判又沒賠償!有何解釋?!


吉星高照2344570


判刑過輕。根據刑法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危險駕駛罪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罪處罰。

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罪 】【決水罪 】【爆炸罪 】【投放危險物質罪】【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務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過失決水罪】【過失爆炸罪】【過失投放危險物品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過失犯前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醉酒駕駛,帶有主觀故意性。構成刑法交通肇事罪,同時也構成刑法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當然不是醉酒駕駛不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交通肇事罪要求醉酒駕駛判刑從重頂格。又有致人死亡行為。

即使算作【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也應該頂格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不算過失頂格可以判處死刑。)

愛護自己生命和他人生命,喝酒別開車。後果太嚴重。


隕石143676075


絕對不合理,起訴他,走民事賠償,這個是法律有明文賠償標準的。判了還不給,申請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還不給,沒辦法了,把他列入老賴黑名單,反正也別讓他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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