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奶奶在別人家不用的宅基地種菜對嗎?

農村小珍


對!農村奶奶把不用的宅基地空間很好的利用起來了。

第一:不出租金種地,種出來的菜一般是都是綠色蔬菜,,用的是農家肥,自己吃著放心的蔬菜。

第二:自己吃不完可以拿出自己賣點,提高家庭收入,也可以給鄰居家和本村關係好的朋友。

第三:種出來的菜也能美化宅基地周邊的環境。

第四:老奶奶不斷在菜地勞動,相當於活動活動筋骨,消磨時間,鍛鍊鍛鍊鍛鍊身體了,這樣把宅基地充分利用起來,也能體現出宅基地的價值所在。


新疆劉姐


最好要和別人說一聲。

其實在農村吧,鄉風比較淳樸,只要他不用的地方,你只要不破壞,種點菜主人是不會說什麼的。

但是有時候不打招呼,好像不是那麼回事似的。

還有就是,人都是會變得。今天可能還是好好的,過段時間可能因為一點小事掰了。

我就見過,本身兩家人比較好,在另一家搭棚子養豬,因為感覺沒事。結果等豬三個月大的時候,因為一點小事,就有矛盾了。結果那主人就不讓他養了,非得要他走。

沒辦法,所以最好做什麼東西先打招呼。




向江南折過花


農村奶奶在別人家不用的宅基地種菜對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國家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也就是說土地使用權屬於農民個人所有,所有權屬於集體所有。現在我們可以根據農村農民土地使用的實際情況再來分析一下:

由於解革開放大潮的興起,農村大部分比較年輕的農民外去打工,土地種植的租用價值已是時過境遷,一去不復返。並不像剛開始下放責任制時的納租、納糧時期。現在農村的土地是大量荒蕪、荒廢。像我們家鄉農村荒蕪沒有人耕種的土地比比皆是,誰願意耕種只要你有時間、有精力你隨時都可以種植農作物。而且,政府部門也採取一切措施要求農民不要荒廢土地,什麼糧補、植補等優惠政策樣樣齊全,甚至部分地區政府採取收起荒蕪費用的辦法來控制農民荒廢土地。

因此,個人認為:反正現在宅基地不用、又沒有修房子,屬於集體所有,如果沒有人反對,原則上老奶奶種點菜是可以的。因為土地的所有權沒有改變,只是臨時佔用一下,沒有影響和改變土地的性質。當然,預先協商一下更好,不過一旦集體對宅基地有了規劃或村民個人合法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權使用時,臨時佔用的土地應無條件退去,耕種土地的損失將由個人承擔。


誰傻了


有些事不存在絕對的對與錯,在農村那種大環境下很多事情是說不清楚的,大多都是不成文的規定,以一種默許的方式存在。

首先可以確定的一點是“不告自取視為偷”,雖然人家的宅基地是閒置狀態的,但它的狀態是有主之物,擁有者對其有絕對的處置權,不管是蓋房還是荒廢,這都是人家自己的事。作為外人,我們沒有任何權利去幹涉、侵佔、使用它。

雖然話是如此說,但在農村,大多數老一輩人都是比較珍惜耕地的,看到了閒置的耕地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都會想辦法把耕地利用起來。可能一些農業產區沒有這種感覺,但在一些缺少耕地的省份,甚至房前屋後1米寬的地方都想著種點作物。

而農村老奶奶在別人家不用的宅基地裡種菜,首先可以確定這麼做不對,如果事情鬧大了,人家把老奶奶告到村裡或相關部門,老奶奶是要把種植的作物剷掉,並且給人家恢復原樣的。

只不過在農村,一般也沒人會這麼做,畢竟都是鄰居,又是同鄉,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如果兩家的關係還算不錯,頂多就是會上門跟老奶奶說一聲,來年不讓種了。另外,老奶奶在佔用別人家宅基地時,其實是應該跟人家說一聲的,但對於一個上了年紀,法律意識、個人權益等方面的知識懂得又少,可能只是單純的看到閒置耕地,就順手種了菜,也不存在主觀上惡意侵佔的行為,最後這事也就不了了之。

而最重要的是,這種侵佔並非永久性的,只是暫時性的閒置利用,當擁有者想要使用時,剷除或恢復原樣也不費勁。所以這種行為雖是錯的,但也沒人會因為這點事去追究責任。


新農志


這個得徵求宅基地所有人是否同意,如果宅基地所有人同意那就沒有問題!!!






小蔣日常生活


你好!在別人家不用的宅基地種菜,對不對?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宅基地的性質: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農民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一部分,集體土地可以分為農業用地與農村建設用地,而宅基地屬於農村建設用地部分。在現有的法律框架內,農民宅基地的使用權原則上禁止轉讓。

法律規定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所以宅基地如果不用的話,所有權是歸集體的。在集體所有的土地上種菜,如果村集體沒有人提出異議,原則上是可以的。因為土地所有權沒有改變,只是臨時佔用一下,沒有影響和改變土地的性質。但是一旦集體對該宅基地有了規劃或某村民合法取得該宅基地的使用權需要使用時,臨時佔用的人需隨時無條件退出土地使用,並自己承擔附著物的損失。

所以臨時種種菜應該是可以的。


半路農民阿平


這個對不對也不好講,每個人的想法都不一樣,如果這樣做會導致鄰里糾紛,我想就不是太對,如果兩家關係好也打過招呼,等收菜時候給人家分一點,這樣大家都好,那就不能算不對。最重要的是別破壞鄰里關係,如果發生糾紛就容易結下樑子,整天低頭不見抬頭見的,鬧僵了也尷尬。這種事情我是深有體會的,如果都是痛快人善良人沒啥的,最好是提前打好招呼,也免得人家不樂意把你剛種完的菜剷掉,啟不是白費力氣了。



耿直的小劉哥


別人家不用的房地種可以,但是得提前人家允許的情況下,在農村別人家般去城裡,或者出去打工,不種的地,或者房子,都可以託付給別人,如果主人沒同意種那肯定不可以的


心比茶涼14


我國農村問題比較複雜,各地風土人情不盡相同,東西南北差異很大,不可一概而論。傳統觀念人們對於土地的所有權比較敏感,尤其是宅基地,多一尺少一寸的都是大問題,而且很多地方都有“風水”一說,不管你是誰,在別人家動土,呵呵。。當然,隨著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加強,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思想觀念改進提升,老太太嘛種菜就種去吧,反正地也閒著[吃瓜群眾]



山有樞隰有魚魚


這是不對的,別人的就是別人的,除非是你跟別人講好了,才可以種菜,要不別人因為你想霸佔他的地,不要問我怎麼知道的,因為我是農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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