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頭”防控升級:多地要求購買發熱、咳嗽藥品實名登記

(抗擊新型肺炎)“苗頭”防控升級:多地要求購買發熱、咳嗽藥品實名登記

中新社南京2月5日電 (楊顏慈)連日來,全國多地陸續發佈“硬核”通告,從小區全封閉、推遲開學等方面將抗疫舉措火速升級。對於“苗頭”篩查的防控網加速密織。5日,多地政府跟進實施購買發熱、咳嗽藥品需實名登記制度,以儘早排查疑似患者。

“苗头”防控升级:多地要求购买发热、咳嗽药品实名登记

資料圖:一藥店內市民在購買藥品。中新社記者 劉可耕 攝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起病以發熱為主要表現,可合併輕度乾咳、乏力、呼吸不暢、腹瀉等症狀。如果能儘早地報告、排查、跟進,對於早期檢測可以起到較好作用。

梳理發現,目前已知江蘇、浙江、河南、四川、湖南等省份的局部地區乃至全省範圍,已相繼跟進這一措施。

根據江蘇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通知,要求發揮該省零售藥店網絡覆蓋優勢和早期監測作用,對購買退熱、止咳藥品人員實行實名信息登記報告制度。實名登記購買人和使用人的身份證號、住址、手機號碼、體溫信息。

有無湖北地區旅居史和與湖北往返人員接觸史等信息成為登記的重要信息。同時,該通知要求對體溫異常的,勸導其到醫療機構及時就診,發現疑似度較高人員立即報告。

天津提出,要求全市藥品零售企業安排專人負責落實日報制度。對拒絕提供相關信息者,暫不銷售上述藥品。對不按照規定進行登記報告的零售藥店要及時約談、責令改正,確保信息登記完整準確。

在寧波,連夜出臺了疫情防控“十二條”措施,明確零售藥店出售退燒、咳嗽類藥品,必須實名制登記,第一時間上報屬地衛健部門。

河南洛陽規定,嚴格建立疫情防控期間到店購買發熱、咳嗽類等藥品人員信息登記制度,登記內容包括顧客姓名、住址、身份證號、聯繫電話及購買藥品的名稱、數量等。社區(村委會)網格管理單位每天要對轄區內零售藥店登記情況進行查閱,並及時上報。

國家衛健委高級別專家組組長、中國工程院院士鍾南山在早前接受公開採訪時表示,早發現、早診斷,還有治療和隔離,這是目前最有效、最原始的防控辦法。

各地不斷落地的藥品實名登記制度,將有利於病患的早期篩查,以及上報和隔離機制的迅速跟進,讓輕症患者可以儘快得到妥善診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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