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國家統一規定結婚彩禮3000元,你願意麼?

ME情感


[捂臉][捂臉][捂臉]看來你是小夥子,你的建議很好值得鼓勵,我認為該女方出彩禮這樣最合理,就是這樣很多男生同樣單身,有可能單身更多,因為我不想努力。


黎哥82496599


沒有用的,可以不要彩禮。但是總不能是個男的就把女兒交給他吧?總有一個評級標準的,比如家境,學歷,海龜等,而且現在大部分家庭嫁女兒要的彩禮都是二十萬以內,其中相當大比例還把彩禮給了女兒,甚至倒貼一些貼布小兩口的。

說實在的,不排除一些賣女兒一樣的家庭,還有就是拿彩禮給兒子找媳婦。

當你兒子足夠優秀的時候,人家根本不用提彩禮這回事,還有家庭其實看不上人家,拿彩禮當擋箭牌。女兒真心想嫁,父母是攔不住的。

我現在兩個女兒,我不指望有什麼彩禮。但是必須把關,不可能什麼啊貓啊狗的都能去同意吧。女兒可能熱戀迷了心,當爹的肯定要下點心思排除掉一些渣男或者完全沒潛力家教差或者家境差還不努力的那種。

附大女兒照片一張



小腦斧1314


作為一個女性從我自己來說,看這個錢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的三千塊錢。男方但凡準備點好什麼,比如婚房準備好了,或者婚紗照、衣服、黃金首飾什麼的置辦好了,再或者婚禮酒席準備好了。總之就是說有其他的條件準備好了不用操心,這三千塊等於額外的一個小小意思,雖然不太開心但也湊合吧。畢竟錢太少而且三這個數字寓意也不好,同“散,”六千塊也好聽點。如果男方什麼都沒準備,就是給了三千,那就太過分了,三千塊不夠結婚啊!不說買房買車了,就是結婚流程走一趟也不夠啊!如今,三千塊夠什麼呢?都不夠置辦兩個人結婚的衣服的。給三千塊就是啪啪啪打女方臉。

作為有兩個兒子的母親來說,我以後也是要娶兒媳婦的。這錢根本沒臉拿出來啊!這不是糟踐人嗎?我就是再沒錢,我借也得給兒媳婦好看,一輩子一次不能太離譜。借了也得自己賺錢還,不能讓孩子們背賬。所以我和我老公好好幹,為了自己也為了兩個孩子。


想念桃花源


我覺得現在有些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完全扭曲了。什麼叫“女兒嫁到人家當牛做馬,伺候公婆老公”?現在有很多媳婦壓榨男方父母,貪圖享樂。公婆老病時悽苦無著,作媳婦的高高在上。男女在一起是彼此需要,如果不願意嫁女兒,自己留著好了。不管怎麼說,婚嫁的對象應該懂得道理,知道感恩,分的清對錯,能夠同甘共苦,相扶相攜相愛一生,婚姻不是誰對誰的施捨,也不是天價彩禮的藉口。雙方家庭應該本著為兩個家庭未來考慮,為兩個孩子的幸福著想,各盡所能,而不是機關算盡,苦苦相逼。


李春草


國家統一規定彩禮3000元?問大家願意否?這問題太不切實際了。

現在市場上一頭豬都要10000元左右(大的超一萬),難道人不如豬!何況女兒無價,彩禮≠人的價值!彩禮只是體現女方父母養育之不易,秉承的是一種傳統風俗。各地各鄉風,沒有定數,但不能掉格無底線!一個好點的手機都超3000。

男方的貪婪和自私往往在婚嫁中表露無遺,話講我一遠房親戚,談了一溫州地區樂清市一女友,打聽到樂清市那邊的嫁女風俗一一陪嫁是男方出一還二!比如男方拿出彩禮30萬,女方則陪嫁60萬!他就開始拼命去借錢,準備借個50萬!出50萬能拿回100萬。唉!……後來女方父母不要彩禮,反給了男方30萬和一套婚房、一輛轎車!嫁女,可伶天下父母心。

對題主所假設的國家統一規定男方只要出3000元彩禮給女方,我想,只能題主你去當國王吧,這事才能搞定。

哈哈哈……無稽之談!


老秀才109566801


我一個女兒!3000我也不會要的!又不是賣女兒幹嘛要錢?女兒是無價的!只要她們只要她們過得好就行!真想不通那些賣女兒的咋想的?標上價格賣到別人家就不怕女兒一輩子抬不起頭?時間一長人家轉手再賣給別家你都說不出什麼!


你媳婦不孬


要彩禮屬犯法行為,應判刑。女人做奴隸就要做一個純粹的奴隸,無私的奴隸。不願做奴隸的女人請遠離男人,努力幹事業,於己於國都是利好。


青荷152583753


同意,當然相應的如果婚姻中男方過錯導致的離婚,男方需要供養女方到女方再次結婚。並且還要補償女方因為懷孕生子所耽誤的事業和誤工費。這樣的話彩禮一分不要也合理。


果寶哈哈哈


這個當然好,另外得加上一條。必須供養雙方父母,不能家暴。女子不能出軌!誰違約的話,就用徵信讓他《她》一輩子買東西。賣東西都難[大笑][大笑][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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