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理由全歸有權人"這句話大家怎麼看?

明劍之仁


如果你指的是日常工作,那麼這句話是有道理的。通常說來,工作崗位上,不管是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還是其它社會組織內部,其日常管理都是以服從為前提的。即便是班子討論決定問題(如領導辦公會議),最後拍板的還是主要領導。但權力機關討論決定重大問題時除外(如黨委或董事會)。


港口有塊礁石叫關門咀


這就是領導和被領導的區別。多數作為領導的人都認為自己掌握著話語權,凡事都是自己說了算。作下屬應該絕對服從,敢當面駁斥不懂得給領導面子的人,那你就要做好被穿小鞋的心理準備。我單位前領導就是屬於這一類的人,對不服處理的人輕則罰款,重則被辭退。這種現象我就親眼見過;(例一)新來的主管不懂內情,任意調動員工因此造成該員工脫離了崗位被罰款。該員工不服向老總反映,最後還是被罰款。(例二)員工被人投訴,部門主管以及副總和老總聽說投訴人是某上級領導的親戚,於是不容分話立即給予辭退處理。

個人觀點:

無論是在國有企事業單位或是私企公司上班的人,應該懂得職場規則;如果遇到某個上級領導(老闆)偏聽偏信對你產生誤解,即使再生氣和感到委屈都要先忍一忍,學會在眾人面前先給領導一個面子,等下班後找個時間跟領導解釋一下。[領導氣消了,明天你來上班也沒了怨氣何樂不為呢?]

在職場,多數被領導當眾訓斥過的人都有個共同點;覺得道自己被寃枉了還被訓,肯定也會發火當場反駁他(她)。你說是為自己辯解,領導覺得你是當眾羞辱他讓其面子沒處擱而火冒三丈。這時的你就要作好辭職準備,否則你就玩完了。掙錢吃飯,要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尤其是已婚的人],要懂得尊重別人也是尊重自己這個道理。記住了這道理,無論今後你走到哪都能混的下去。


飛燕迎春3757


這句話不對。每個人都有尊嚴,人人都有行使權。即便在工作中服從領導安排,也要分清是非對錯和安全。這不僅是對工作負責,也是對公司負責!有時候我們所做所為要量力而行,凡事都要考慮自己的安全和公司的利益。在工作中掙公司的錢,服從領導安排是工作的守則。每個人都會犯錯誤,即使是領導也不能把事情考慮得十全十美,所以在工作中真正要負責任的還靠自己。 就因為自己是實際工作的操作者,所以有些工作自己最明白該怎樣做,所以有意見可以提出來,因為這是我們可以體現一種對自己的職業道德負責任,對自己的生命安全負責任。其實對於一些不理性的工作,不道德的行為,我們任何人都可以有權利是說不,對任何人我們都可以有拒絕權和 合理的要求與履行權。增強自己的法律意識,維護我們自己的安全和利益,才能讓我們這個職場養成一個良好的風氣和公平公正的工作環境!

在職場,如果你的理由都歸有權人。連工作的思想意識都沒有。不總結工作經驗,不考慮工作問題,我想:那你的工作態度一定有問題,工作能力也一定有問題。其實任何工作中都會產生矛盾和問題,這些矛盾和問題都在工作實踐中總結出來合理解決的。所以理由全歸有權人,這句話我覺得有矛盾。

每一個有工作能力的人都是在工作中發現問題,總結問題和改正問題,是一個思想活躍善於思考的人,有自己的觀點和意見。也只有這樣的人才會受到領導的賞識和待見!即便是一個出苦大力的,你也要該拒絕的也要去拒絕,有時候這真不是能力的問題,這是權利。這是我們做人的底線和所必須應得的尊重。更何況還有勞動保障法在維護和保護著我們!


茂豐619


我不知道別的公司,單位是啥情況!我覺得這句話很適合我們單位!我們單位就不聽小職員的建議,我們從來沒有發言權!即使你看著不合理說出來,人家領導也會一笑了之!覺得你提的不對!所以,我們平時就是倆字:服從!這裡正印證了那句話,真理掌握在少數有權人的手裡!


hblhch0818


古人云:“力微休負重,言輕莫勸人。無錢休入眾,遭難莫尋親。一樣的道理,在任何的地方都是更有地位,更有權利的人說的話受到重視。人微言輕,不管你在哪裡,只要你沒有能力沒有地位,你說的話永遠被忽略。國家之間也是這樣的,你的國力強大,別人才會考慮你的一些想法,你國力不強大隻能被別人欺負。


超哥之vlog


理由全歸有權人,是不對的。

理由歸你,前提是,結果必須正確。你即使有權力,也得正確地去行使權力。不正確的權力行使會帶來災難。所以,有權力也得考慮後果。如果不管對錯與後果,誰權力大還不一定呢。比如,一個人不顧後果,甚至可以不惜宰了你,請問,你對他還有權力嗎?

誰有話語權?有權的,有錢的,有實力的,無慾望的。無欲則剛,無慾就可以有我行我素的權力。因為有實力帶來的話語權,最為持久可靠。


金融球藝


什麼事都不是絕對的,但這個世界本無絕對的公平,只有相對公平!這句話也對,實力才是尊嚴,窮人才糾纏對與錯,其實站在不同的角度,每個人都是對的,現實社會是隻論實力!


英詩黛烏髮護髮精油


官場上是這樣。職場上我不這麼認為,公司老總也是以贏利為目的,只要對公司發展有利的見意,還是可以被採納的。


高著山


理論上講,這話肯定不對,難道沒有是非了嗎?但現實中真是這樣的。和領導想法不一致,堅持自己觀點,最後的結局就是不被重用、邊緣化、甚至調離或者下崗。伯樂相馬的規則標準早已經變味了!


腳踏實祖國大地


理由歸有權人,這句話對我來說是決對正確的,因為我尊守規則,我是靠下苦掙錢的農民工,誰出錢替誰幹活,誰就是我的老闆,他說怎麼幹我就怎麼幹,他出錢他就是權利人,他要求的就是理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