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藤摸瓜!達州通川查獲涉嫌網絡銷售假冒口罩案中案

目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全國範圍內蔓延,口罩成了人們抗疫的重要防護用品,個別不法分子就抓住老百姓強烈的“購罩”需求,借“疫情”之機,進銷“假口罩”,發起“疫情財”。達州市通川市場監管局在防控疫情期間,加大重點防疫用品摸排力度,從嚴治理市場違法亂象,保障民生安全,維護市場秩序,為群眾構築起一道健康安全防線。

2月1日上午,執法人員通過線索摸排,發現通川區會仙橋的一個門市內疑似銷售假冒“飄安”牌醫用一次性口罩,隨即第一時間聯合達州市通川區公安分局和當地社區工作人員來到現場檢查。

顺藤摸瓜!达州通川查获涉嫌网络销售假冒口罩案中案

現場檢查發現,在該經營場所擺放有“飄安”牌醫用一次性口罩40個,執法人員立即與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發佈的申明函內容進行比對,發現上述40個飄安牌醫用一次性口罩涉嫌假冒,立即對40個飄安牌醫用一次性口罩給予扣押並展開調查。經查明:當事人吳某在未取得行政許可的情況下,為了牟取利益,借疫情蔓延防護用品緊張之期,涉嫌利用網絡銷售假冒“飄安”牌醫用一次性口罩1660個,銷售金額6495元,違法所得3590元。

執法人員根據當事人吳某提供的線索,順藤摸瓜,查獲了供貨上方餘某。當事人餘某通過微信的方式,從供貨商(微信朋友,微信名“信仰”(口罩!))處以單價0.4元/個購買25000個假冒“飄安”牌醫用一次性口罩,通過微信渠道以1.75元/個銷售7200個給下家吳某,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餘某庫存剩餘的1640個口罩和順豐協助退貨的8000個口罩給予扣押,並對吳某、餘某進行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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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通川區市場監管局立即將餘某上家信息通報給達州市通川區公安分局,達州市通川區公安分局按照公安部《關於在疫情期間開展網劍行動的通知》將案件線索通報石家莊公安局,目前石家莊公安局已將餘某上家窩點查獲。

當事人吳某、餘某涉嫌利用網絡無照經營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銷售假冒“飄安”牌醫用一次性口罩的行為,違反了《無照無證經營查處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市場監管總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的規定。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查明案件違法事實細節和追根溯源調查中。

據悉,針對疫情蔓延的嚴峻形勢,通川區市場監管局開展價格治理專項執法行動,快速反應作出應急措施。截至目前, 檢查藥品醫療器械經營單位(門店)488家次,檢查醫療藥品用品經營單位619家次,發放《提醒告誡書》349份,網店網站29個(次),及時受理處置12315群眾投訴舉報,平臺共受理37件,均已全部辦結。(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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