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四年未購社保,離職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補償繳納嗎?

D丶Lei


入職4年都沒有繳納社保,這樣的單位你都能容忍,然後還正常離職,我還是很佩服你的。

碰到這樣的單位,就應該以單位不繳納社保為由,與單位直接解除勞動合同,申訴單位補繳社保的同時,要求單位賠付經濟補償金,這是對自己利益的雙重保護。

但既然你都已經離職了,且看題目的意思,是主動離職,那就只能用另外的辦法,補繳社保肯定是可以達成的,但賠付經濟補償金可能就希望不大,因為你是主動提出離職的。

首先,要確定的是,你離職是否超過1年,如果超過1年,那麼一切都不好說了,已經過了一年的勞動仲裁追訴期,怎麼想辦法都是無用的。

如果離職沒有超過1年,那麼這個時候可以向勞動仲裁申訴要求單位補繳社保,需要的資料是勞動合同,在職期間的工作證明,工資條,單位發放工資的銀行流水、單位的離職證明以及社保開具的沒有繳納社保的證明等資料,這些資料的用處就是證明你在公司任職和任職時間,以及單位沒有給你繳納社保的事實,雖然資料很齊備,但如果去仲裁,要做好勞動仲裁以不受理社保公積金的案子為由拒絕仲裁。

這個時候就不要慌了,需要你拿著勞動仲裁拒絕受理的理由向法院申訴,法院會受理這個案子,只要你能有相關的證據證明單位應繳但沒有繳納社保,那麼基本上判你贏是沒有問題的。

但這個流程耗費時間長,也相當耗費精力,作為勞動者很多是息事寧人,不想耗。所以如果不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建議還是不要這樣走,可以與公司之間友好協商,看能不能補繳,如果公司願意,那就把4年補繳了,這樣大家都省事,如果單位實在不想補繳,再考慮通過上述的方式操作,就是耗費時間和精力,但最終肯定是能實現自己的訴求的。

最後,提醒大家在工作中碰到這樣的情況一定要及早處理,耽誤4年再去處理這事,是對自己福利的損失,實時該享受的福利就應該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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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風HR


你這種情況,企業存在明顯的過錯,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侵害了勞動者的權益。你可以以此為由,拿上你的勞動合同、工資條、銀行流水、離職證明等相關資料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訴,請求仲裁,維護勞動權益。

按國家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購買社保是企業必須履行的義務,國家是要強制執行的。可以參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款,企業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且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企業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至於社保的補繳問題,據我所知最多可以補交兩年,也就是24個月。其餘的部分你可以嘗試讓企業以其它的形式補償你。你也可以在申訴的過程中,諮詢一下當地的政策和社會保險部門的意見,最後以仲裁的結果為準。

打工不易,保護權益!


生之涯


樓主您好,入職4年沒有交納社保,那麼離職以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補償交納嗎?這個選擇補償交納社保或者說要求交納社保是沒有問題的,這個是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的,當然也可以通過勞動仲裁來進行申訴,處理這個問題,不過你要申請勞動仲裁之前,首先要提供有利的證據,證明你曾經在這家企業單位工作過,並且工作過4年,那麼這樣一來的話,申請勞動仲裁就沒有任何的問題了。

在申請勞動仲裁的過程中,企業單位應當承擔的繳費比例和所應當補交產生的滯納金的費用,應當由企業單位來承擔,那麼因為你個人也需要承擔一部分的繳費比例,所以說這一部分的錢還是需要你個人來承擔,比如說要補交6萬塊錢,那麼基本上你個人需要出2萬塊錢左右,那麼企業單位需要出4萬塊錢左右。

因為這個社保的繳納是個人和企業來共同完成的,所以說個人也有著不可推卸的一個責任。那麼只要是能夠進行補交,作為企業單位來講願意補交的話,對於你來說補交這部分錢也是理所應當的,因為畢竟可以實現自己幾年前的一個社保費用的交納問題,當然這個社保交納越多,對你自身來講也是越有好處的,因為直接會影響到你退休金高低的一個問題。


懂社保


首先您是因為什麼原因離職的,如果是因為用人單位沒有為您依法繳納社保,而提出的被迫離職,您是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勞動爭議案件法律規定仲裁前置,如果單位拒不支付您需要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社保爭議不在勞動爭議仲裁的處理範圍內。

您最主要的訴求是要用人單位給您補繳社保,這就需要去社保局去進行投訴維權,要求社保部門責令用人單位給您補繳,如果社保部門不處理,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訴其不作為。

通常社保局會責令用人單位補繳,如果單位拒不繳納,社保部門可以對的單位進行行政處罰。


京雲房產律師團


樓主你好,如果說你入職4年以來都沒有交納社保,那麼離職以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進行補償繳納嗎?這個如果說你要申請勞動仲裁來進行補償繳納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如果說你是自己主動離職的話,那麼補償社保待遇是沒有問題,但是你不能夠申請到一筆經濟賠償。

申請勞動仲裁的一個前提條件,就是說你要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你,曾經在這家企業單位工作過。那麼這是一個前提條件,所以說你只要提供有效的證據,也就是勞動合同書,那麼就可以證明你是這家企業單位工作過就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的手段來解決這個爭議,並且出具一定的勞動仲裁結果,那麼這個勞動仲裁結果是具備法律效力的。

作為企業單位來講,都需要無條件的來執行,這樣的一個勞動仲裁,結果如果說作為企業單位拒不執行勞動仲裁結果的話,那麼你可以持有這樣的一個仲裁結果,直接去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訴訟來解決這個問題,由人民法院來進行強制解決也是可以的。


社保小達人


根椐《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保費。根椐《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法定情形,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根椐該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支付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補繳四年的社會保險費。如果用人單位不依法繳納社保費和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可向勞動行政部門即勞動監察投訴。

注意,勞動仲裁委員會不受理用人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的案件。


幸福囤


1.勞動仲裁不受理,一般到社保監察舉報,保留好勞動合同、考勤表、工資條等;

2.單位未為員工繳納社保,單位必須承擔補繳責任,即使個人有承諾都不行;

3.少數小單位會有類似情況,不籤合同,與員工搭成私下協議,但是還是有風險,發生安全事故怎麼辦?員工個人不願繳納居多,但是企業用工必須規範,該交的不能少。社保繳納是強制性的。


夜泊楓橋的日常說說


入職四年單位未繳社保,應當去社保中心舉報要求補繳,勞動爭議仲裁不處理社保繳費問題。

如果你以單位未繳納社保為由提出辭職,除了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保外,還可以要求單位支付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補償,經濟補償四個月工資,這裡說的月工資是你離職前十二月平均工資。單位不願意支付經濟補償,你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以上供參考,最關鍵問題你要有證據在這個單位工作四年以及你在職期間工資收入情況。


知心玩偶larry


不可以,勞動仲裁不負責社保的問題。沒買社保,建議你向當地社保徵收單位舉報,一般情況下,你找地稅或者社保局,一告一個準。要求單位一次性補繳,單位必須補的


職場媽媽加油站


四年沒交社保,那單位別的人怎麼處理的呢?一般的入職應該把這個情況瞭解清楚,一個是籤勞動合同,再一個要交社會保險。籤勞動合同是必須的,社會保險有的人不願交,願意拿現金回家,要看當時跟單位怎麼協商的,如果別人都交了只是把你自己丟下了,那你就要首先要求單位給你補繳,如果單位不落實你就去政府的人社局反映,他們會告訴你一些具體的政策和具體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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