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15時起,武城、平原實行車輛人員管控

武城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發佈

關於對進出武城轄區車輛人員

實行嚴格管控的通告

具體內容如下:

2月5日15时起,武城、平原实行车辆人员管控

自2020年2月5日15時起對轄區外車輛和人員進入嚴格管控,除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外,各檢查站點對擬進入武城轄區的車輛和人員一律勸返。轄區外車輛、人員確需路過的,檢測後未發現異常允許通過,但不得進入城區、不得停留。

非特殊需要,武城縣車輛和人員原則上不得離開武城,確需離開轄區的,必須持有所在單位或社區(村居)證明信。對物資運輸等民生保障車輛嚴格落實通行證制度,持通行證優先通行。

恢復通行時間另行通告。

另外

平原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也發佈通知

決定自2020年2月5日15時至2020年2月9日24時

在全縣範圍內加強人員流動管控

有關事項如下:

01 在轄區範圍內嚴控出入

從2月5日15時起,除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外,對境外車輛和人員入境嚴格管理,各監測點除運送必需的生產生活物資和應急保障物資車輛外,一律勸返。

德州籍車輛、人員確需路過的,檢測後未發現異常的,允許通行但不得進入城區、不得停留;檢測發現異常的,必須登記上報,採取必要管控措施。返平車輛和人員,入境後必須第一時間向所屬鄉鎮(街區)、單位報告,原則上居家隔離(辦公)14天。

非特殊需要,平原縣車輛和人員原則上不得離開平原,確需離境的,必須持有所在單位或社區(村居)介紹信。對物資運輸等民生保障車輛,須持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發放的通行證,才能通行。

02 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和鄉鎮(街區)工作人員管理

嚴格落實市委

、市政府《關於疫情期間大力推行“網上辦公”的通知》,各單位要根據本單位工作實際,採用靈活的辦公方式,除必要的參與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外,非必須到崗到位人員建議居家網上辦公或待崗備勤。

行政審批服務工作要充分運用山東省政務服務網和微信公眾號等,大力推行網上“不見面”審批模式,落實“限時受理”“限時辦結”“免費郵寄”等制度,減少群眾和工作人員聚集。除涉密內容外,採用電子文檔傳送,儘量減少紙質公文流轉。

各單位工作人員原則上不允許離開平原縣,確有需求離境,必須向所在單位報告,若由“疫區”返回,必須居家隔離(辦公)14天,並每天通過微信視頻等方式向所在單位報告兩次體溫特徵。

03 對所有企業復工復產實行嚴格的報批程序

除保障城鄉運行必需(供水、供電、油氣、通訊、公共交通、環保、市政環衛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用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物流配送等行業)和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外,其他企業復工時間不得早於2月9日24時。

工業企業復產復工前,必須向屬地政府和縣工信局報備;建築業企業復產復工前,必須向屬地政府和縣住建局報批;其他企業復產復工前,必須向屬地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報批。

經批准後,必須落實嚴格的防控措施,一方面,按要求嚴格做好因出差、探親訪友、回鄉等正在湖北地區、來平前14日內離開湖北地區和有過與湖北地區人員接觸史的3類職工的登記、排查等防控措施;另一方面,必須對企業內生產生活區域進行全面消殺,切實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04 加強廣大城鄉居民的非必要流動管理

原則上實行“人不動、車不動、不出門、不接觸”制度,每戶家庭僅限一人外出採購生活物資,且必須正確佩戴口罩,其他家庭成員一律減少外出,特別是嚴禁各類聚會聚餐、聚眾打牌、打麻將、飲酒等,婚喪嫁娶一律從簡,減少人員聚集。

外出工作人員需提供單位證明材料。對於城區和鎮村均有居住場所的群眾,原則上只選擇一處作為固定居住場所,不允許在城鄉之間隨意流動。城區所有住宅小區有多個出入口的,只允許保留一處出口。

05 加強超市、便利店商場等生活必需品經營單位管理

在保障正常服務和經營、滿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基礎上,減少從業人員數量,上崗從業人員必須佩戴口罩,每天對經營場所進行全面消殺。

各藥店對購買退燒藥品的要進行實名登記,詳細記錄發燒人的姓名、電話、住址、體溫等信息,並立即上報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疫情防治工作組(電話:4298221)。

06 嚴肅責任追究

嚴格遵守以上管控要求,對拒不聽從管理勸阻、擾亂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人員,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處理;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擾亂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紀檢監察機關將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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