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課後延時服務,學生享受服務該不該付費?教師額外勞動該不該得到報酬?

逆時針ZZZ


顧名思義,課後即超出正常教育時間,延時即延伸附加時長,站在市場角度家長付費在情在理,老師獲酬有理有據。但從處理方式上政府應因情制宜,有所做為,統籌安排,讓家長放心舒心,少花錢解後憂,讓老師安心順心,勤付出願為之。


靈狼432


中小學課後延遲服務學生享受服務,該不該付費,老師額外勞動,該不該得到報酬?

這個問題只要是講道理,明事理的人答案只有一個,但是歪理有千條,答案就不一樣了,這個問題,首先應該搞清楚,什麼叫課後延遲服務,也就是說原來放學,學生回家,由家長安排自家學生,該幹嘛,幹嘛,現在放學後,延遲服務了,學生由學校集體安排服務,這種服務 ,家長和學生 ,受到服務了這種服務,學生該不該負費?

我們先不下結論。

這種服務有多種方法,第一國家出錢,培訓一批專業人員,放學後走進學校,專門服務每個學生,學生不需要出錢 ,第二由學生家長放學後,輪流到學校,為每個學生服務,學生不需要出錢 ,因為輪流為自家孩子服務,大家都花錢。第三種,國家適當投入 ,學生家長稍出一些錢,給老師適當的報酬,由老師為自己學生統一安排活動,為學生服務。那種服務可行?由老師和家長協議解決。我認為國家投入一點,學生家長出一點,這個方案最可行。必說那些沒用的,學生不出錢,家長自己把孩子帶回家,放學了,誰都沒有義務,為你小孩服務。老師放學了,應該回家賠老婆孩子了,白白為你服務,憑什麼啊,憑道德綁架,老師老買的賬,你什麼辦法也沒有。講點道理,讓教育安靜,安靜,二十幾年了,亂夠了,好不容易迴歸原來,課後服務是解決家長實際問題的最好法,再搞亂了,倒黴的是家長,老師無所謂。學生家長出點錢,老師得點報酬,應該 。合情合理,皆大歡喜。


馬萬富


課後服務我們這基本每個孩子每月200(以前還有300的).一班30人以上參加(有的四十多人),不低於6000每月,兩個老師課後沒人半小時,每月四周週五例會實際16天,都是雙班,就是實幹16個小時6000元,老師們還是很滿意的,起碼比工資多,還合法,小時工資快達到400了。比上課都有幹勁。學生輔導多成績好聯考獎勵也多(基本不在乎這個獎勵),一舉多得,沒有課後服務輔導考試就要難看(家長多數打工,老人帶孩子)。百姓月收入3000左右的地區。


用戶4724067015


我有二個老鄉孩子讀書,一個從初中就委託班主任補課,每年都要補課費,高中後每年補課費三四萬(老鄉常說起)明年高考。另一個學生今年考高中,沒有補課年年能拿到2萬獎學金,今年5萬獎學金,其中全校第一名2萬,全區前20名內3萬。但是,我外甥說:孩子成績好,可是不說話,沒有同學朋友,人也可能廢了。我還有一個老鄉孩子大學畢業,結婚生子了,由於沒有朋友,不愛說話,找到有錢官二代老婆,老婆一家人特別好,應該是幸福美滿了,由於他性格問題鬧離婚。所以我外甥說那成績好的學生,性格孤僻廢了。所以補課是否有效,有必要,自然要補課,老師付出了勞動,收取一定的費用是應該。


許方周


我是江蘇的,小學班主任,真心不想有課後服務,太累了。課後服務曾經上到下午6:30,學生每月150元,自願參加,學校規定每班儘量不超35個學生參加,我班只有四五個不參加的,學生越多越累,有條件的家長也不願自己把孩子接回去輔導,家長一個勁地擠著送。學校規定老師不準收課後服務費,全是學校找家長代收。我一分錢也沒收過,一次課後服務時間發幾十元。不是因為錢,確實是太累!


用戶5843879702186


服務收費是應得的報仇,但是我不贊同有課後延遲服務。老師工作了一天,有家庭有孩子,以需要照顧。學生在校時間太長了。讀書比大人上班都辛苦,我的孩子只有六歲,從早上七點起床,八點之前到校,晚上六點過才能到家,吃了晚飯,就做作業做完了就十點了,一個六歲的孩子承受不起了,八點鐘就叫媽媽我好想睡覺啊!天天如此。另外服務費生活費每個孩子每月要五百塊錢。現在說起不交學費了,比交學費還貴。我支持取消課後延遲服務。孩子承受不起了,在校時間太長。


魅幻之吻


這個學期開始不久,學校就進行了一項調查,讓家長填一張表格,大概內容就是是否願意讓孩子在學校上晚託班,即放學後留在學校裡一個小時,學生可以利用這段時間來寫作業,我兒子班上70名學生,除了10多個在校外上晚託的外,有40多名學生報名了學校的晚託班。

首先,作為家長我很感謝學校的延時服務,到目前為止,學校沒有收取家長一分錢的費用。如果學校收費,我認為是合理的,畢竟老師是在利用休息的時間管理上晚託班的孩子,既然付出了勞動,就應該理所應當地得到報酬。

不要總用“老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來對老師進行道德綁架,教師也是一份職業,只要付出勞動,就應該得到報酬,這是無可非議的,老師也需要養家餬口,為何要求老師無償付出呢?將心比心,換位思考,就會多一份理解了。


沛澤媽讀心理


中小學課後延時服務,也就是課後服務,延時,下班之後提供的服務,是學生及其家長自願申請接受的服務。教師在學校安排下,提供服務。不用解釋都應該知道,誰受益誰負擔,學生家長分擔服務成本,天經地義,給予老師適當補助,地義天經。

有一個自稱是小學教師的,竟然不知道課後服務為何物,竟然大言不慚地說,學生不該付費,說什麼如果付費,就是有償補課。我只能說,這是一個假教師,或者是一個極不合格的教師。課後服務跟補課一點關係都沒有,怎麼只要收費就變成有償補課了?腦子也太不清爽了!

學校開展課後服務,是響應教育部的號召,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的體現,是為了解決家長“三點半難題”,也就是學生放學與家長下班不同步的問題,將學生在校時間延長,解決放學後學生無人接送問題。這是在為家長服務。

課後服務的內容,可以是指導學生完成家庭作業,也可以組織閱讀,也可以開展各種各類的活動,就是不允許補課。如此明確,竟然說成收費就是有償補課,這哪跟哪啊。根本就不懂什麼是課後服務。

課後服務是否可以收費,家長是否應該付費?這是一定的,必須要有經費保障。只是,有些發達地區,家長應該承擔的費用,由政府財政負責了,家長也就不用付費了,比如上海就是這樣。

但是,對於全國絕大部分地區,課後服務的經費並沒有納入財政預算,財政不負擔或者是負擔不起這筆錢,那服務的成本就必須由家長承擔。你買東西不付錢,還理直氣壯,世上從來就沒有這樣的道理。

廣東、江蘇等地,教育部門都印發了關於開展課後服務的文件,文件明確規定,財政沒有課後服務經費的地區,學生家長應該分擔服務成本。具體收費標準,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狀況及物價指數確定。

課後服務中,作出犧牲最大的,就是老師。本來放學後,處理一下作業,備好明天的課都可以在當天完成。有了課後服務後,這些事情都得延後,只能帶到家裡處理。除此以後,還要承擔額外的責任。可以說,沒有一個老師想參與,但是為了顧全大局,又都參與了。額外的勞動,當然必須給予補助!


當代師說


關於了後託管服務的問題我已經回答了很多,也看了很多人的回答,令我想不到的是時至今日竟然還有許多認證是教師的人對這項本意是為了減輕部分家庭實力困難的惠民政策竟然一點不瞭解!不瞭解也就算了,竟然還能夠提出來一些亂七八糟的觀點!

我也是真心服了!

基本規定

我這裡只說幾點關鍵的就行了,其他的建議那些不明就裡的人自己去找相關規定看看以後在做自己的主管評價吧。

1、課後託管服務的模式可以是學校來實施,也可以是委託第三方機構實施。

2、課後託管服務可以收費也可以免費。

3、課後託管服務不得利用這個時間進行補課。

4、課後託管服務必須是自願參加為原則。

所有違反以上幾點的課後託管服務都是違規的行為!政策是好政策,這點毫無疑問。只是我們都知道,自古以來總有一些人和團體會因為自己某些利益而把經念歪了!在課後託管服務上我們也有理由相信可能也會有一些地方、學校自己老師為了利益而把這項政策玩壞了!

但是這些人的行為並不能成為否定這一政策是一項惠民政策的客觀事實!所有否定的人要麼就是為了黑而黑,咱們就是觸及了自身的利益(比如他們自己就是託管機構的)!

題主對這項政策也是一點不懂

否則就不會提出來這個問題了!

教師參與的課後託管服務國務院、教育部的規定是明確說明要給報酬的!這還不明確嗎?

只是現實中在執行的時候這筆錢是誰出各地不一樣,有些財政好的地區政府買單了,有些則是有需要的家長買單,有的也是兩者結合著來……

這是這項政策中明確規定的,怎麼到這會兒了還有人質疑?

學生享受服務該不該收費也是有明確規定的,如果題主對比有異議也可以查一下你們當地的具體規定——教育部僅僅是一個大的規定,具體到各省市之後各地都會有自己的具體詳細規定,這些東西一點不難查!有這個在網上胡亂猜測的功夫你都能背過這些具體的規定了!

如果你確定本地、本校或者本班違反了規定,而又覺得舉報有風險,那麼你可以試試教育部——


隨便看看微笑不語


幹嘛呢?淨想好事兒了,推出了中小學課後延遲服務,已經大大緩解了學生上課與家長工作的矛盾問題,但貪心不足蛇吞象,家長得寸進尺不好。

中小學課後服務延遲服務,其根本是為了解決雙職工家庭的“三點半”問題,為各位家長解決了燃眉之急,但有時家長不免有些貪心,對於學校組織的這種服務該不該付費?

該不該付費?,享受了服務,但不知道家長理解的服務為什麼服務?難道僅是學校的老師輔導學生寫家庭作業,如果僅僅是輔導寫家庭作業,那麼客戶服務未免太過單調,在課餘時間,對於一些課外興趣,學校當然也可以組織,只要家長有需求、學校有條件,各種課後服務都是可以的,但好的服務勢必需要經費支持,雖然財政會負擔一部分,但家長該出的還是要出的,畢竟是自己享受服務,該自己帶來方面,如此,各位家長還好意思不出錢出力?淡然,如果家長想要找校外輔導班,學校也不攔著,畢竟眾口難調,學習也僅僅是滿足多數人的需求。


教師額外勞動該不該得到報酬?

很多家長理所當然的認為,既然是中小學義務教育階段,那麼教師的工資已經由財政負擔,額外的報酬是否與相關政策違背,雖然家長的邏輯不錯,但教師既然已經付出了勞動,一味的增加教師的負擔而不增加教師的收入,這難免說不過去。

如果沒有報酬,那這項政策能否順利實施下去還是未知數,且如果教師不參加這項服務,到校外額外招攬人員,其費用更甚,適當給予教師一部分報酬,難道不好?


總之,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課後服務是好事,很多家長私下也表示,他們支持,該出錢出錢,該出力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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