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学生享受服务该不该付费?教师额外劳动该不该得到报酬?

逆时针ZZZ


顾名思义,课后即超出正常教育时间,延时即延伸附加时长,站在市场角度家长付费在情在理,老师获酬有理有据。但从处理方式上政府应因情制宜,有所做为,统筹安排,让家长放心舒心,少花钱解后忧,让老师安心顺心,勤付出愿为之。


灵狼432


中小学课后延迟服务学生享受服务,该不该付费,老师额外劳动,该不该得到报酬?

这个问题只要是讲道理,明事理的人答案只有一个,但是歪理有千条,答案就不一样了,这个问题,首先应该搞清楚,什么叫课后延迟服务,也就是说原来放学,学生回家,由家长安排自家学生,该干嘛,干嘛,现在放学后,延迟服务了,学生由学校集体安排服务,这种服务 ,家长和学生 ,受到服务了这种服务,学生该不该负费?

我们先不下结论。

这种服务有多种方法,第一国家出钱,培训一批专业人员,放学后走进学校,专门服务每个学生,学生不需要出钱 ,第二由学生家长放学后,轮流到学校,为每个学生服务,学生不需要出钱 ,因为轮流为自家孩子服务,大家都花钱。第三种,国家适当投入 ,学生家长稍出一些钱,给老师适当的报酬,由老师为自己学生统一安排活动,为学生服务。那种服务可行?由老师和家长协议解决。我认为国家投入一点,学生家长出一点,这个方案最可行。必说那些没用的,学生不出钱,家长自己把孩子带回家,放学了,谁都没有义务,为你小孩服务。老师放学了,应该回家赔老婆孩子了,白白为你服务,凭什么啊,凭道德绑架,老师老买的账,你什么办法也没有。讲点道理,让教育安静,安静,二十几年了,乱夠了,好不容易回归原来,课后服务是解决家长实际问题的最好法,再搞乱了,倒霉的是家长,老师无所谓。学生家长出点钱,老师得点报酬,应该 。合情合理,皆大欢喜。


马万富


课后服务我们这基本每个孩子每月200(以前还有300的).一班30人以上参加(有的四十多人),不低于6000每月,两个老师课后没人半小时,每月四周周五例会实际16天,都是双班,就是实干16个小时6000元,老师们还是很满意的,起码比工资多,还合法,小时工资快达到400了。比上课都有干劲。学生辅导多成绩好联考奖励也多(基本不在乎这个奖励),一举多得,没有课后服务辅导考试就要难看(家长多数打工,老人带孩子)。百姓月收入3000左右的地区。


用户4724067015


我有二个老乡孩子读书,一个从初中就委托班主任补课,每年都要补课费,高中后每年补课费三四万(老乡常说起)明年高考。另一个学生今年考高中,没有补课年年能拿到2万奖学金,今年5万奖学金,其中全校第一名2万,全区前20名内3万。但是,我外甥说:孩子成绩好,可是不说话,没有同学朋友,人也可能废了。我还有一个老乡孩子大学毕业,结婚生子了,由于没有朋友,不爱说话,找到有钱官二代老婆,老婆一家人特别好,应该是幸福美满了,由于他性格问题闹离婚。所以我外甥说那成绩好的学生,性格孤僻废了。所以补课是否有效,有必要,自然要补课,老师付出了劳动,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应该。


许方周


我是江苏的,小学班主任,真心不想有课后服务,太累了。课后服务曾经上到下午6:30,学生每月150元,自愿参加,学校规定每班尽量不超35个学生参加,我班只有四五个不参加的,学生越多越累,有条件的家长也不愿自己把孩子接回去辅导,家长一个劲地挤着送。学校规定老师不准收课后服务费,全是学校找家长代收。我一分钱也没收过,一次课后服务时间发几十元。不是因为钱,确实是太累!


用户5843879702186


服务收费是应得的报仇,但是我不赞同有课后延迟服务。老师工作了一天,有家庭有孩子,以需要照顾。学生在校时间太长了。读书比大人上班都辛苦,我的孩子只有六岁,从早上七点起床,八点之前到校,晚上六点过才能到家,吃了晚饭,就做作业做完了就十点了,一个六岁的孩子承受不起了,八点钟就叫妈妈我好想睡觉啊!天天如此。另外服务费生活费每个孩子每月要五百块钱。现在说起不交学费了,比交学费还贵。我支持取消课后延迟服务。孩子承受不起了,在校时间太长。


魅幻之吻


这个学期开始不久,学校就进行了一项调查,让家长填一张表格,大概内容就是是否愿意让孩子在学校上晚托班,即放学后留在学校里一个小时,学生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来写作业,我儿子班上70名学生,除了10多个在校外上晚托的外,有40多名学生报名了学校的晚托班。

首先,作为家长我很感谢学校的延时服务,到目前为止,学校没有收取家长一分钱的费用。如果学校收费,我认为是合理的,毕竟老师是在利用休息的时间管理上晚托班的孩子,既然付出了劳动,就应该理所应当地得到报酬。

不要总用“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来对老师进行道德绑架,教师也是一份职业,只要付出劳动,就应该得到报酬,这是无可非议的,老师也需要养家糊口,为何要求老师无偿付出呢?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就会多一份理解了。


沛泽妈读心理


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也就是课后服务,延时,下班之后提供的服务,是学生及其家长自愿申请接受的服务。教师在学校安排下,提供服务。不用解释都应该知道,谁受益谁负担,学生家长分担服务成本,天经地义,给予老师适当补助,地义天经。

有一个自称是小学教师的,竟然不知道课后服务为何物,竟然大言不惭地说,学生不该付费,说什么如果付费,就是有偿补课。我只能说,这是一个假教师,或者是一个极不合格的教师。课后服务跟补课一点关系都没有,怎么只要收费就变成有偿补课了?脑子也太不清爽了!

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是响应教育部的号召,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是为了解决家长“三点半难题”,也就是学生放学与家长下班不同步的问题,将学生在校时间延长,解决放学后学生无人接送问题。这是在为家长服务。

课后服务的内容,可以是指导学生完成家庭作业,也可以组织阅读,也可以开展各种各类的活动,就是不允许补课。如此明确,竟然说成收费就是有偿补课,这哪跟哪啊。根本就不懂什么是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是否可以收费,家长是否应该付费?这是一定的,必须要有经费保障。只是,有些发达地区,家长应该承担的费用,由政府财政负责了,家长也就不用付费了,比如上海就是这样。

但是,对于全国绝大部分地区,课后服务的经费并没有纳入财政预算,财政不负担或者是负担不起这笔钱,那服务的成本就必须由家长承担。你买东西不付钱,还理直气壮,世上从来就没有这样的道理。

广东、江苏等地,教育部门都印发了关于开展课后服务的文件,文件明确规定,财政没有课后服务经费的地区,学生家长应该分担服务成本。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及物价指数确定。

课后服务中,作出牺牲最大的,就是老师。本来放学后,处理一下作业,备好明天的课都可以在当天完成。有了课后服务后,这些事情都得延后,只能带到家里处理。除此以后,还要承担额外的责任。可以说,没有一个老师想参与,但是为了顾全大局,又都参与了。额外的劳动,当然必须给予补助!


当代师说


关于了后托管服务的问题我已经回答了很多,也看了很多人的回答,令我想不到的是时至今日竟然还有许多认证是教师的人对这项本意是为了减轻部分家庭实力困难的惠民政策竟然一点不了解!不了解也就算了,竟然还能够提出来一些乱七八糟的观点!

我也是真心服了!

基本规定

我这里只说几点关键的就行了,其他的建议那些不明就里的人自己去找相关规定看看以后在做自己的主管评价吧。

1、课后托管服务的模式可以是学校来实施,也可以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2、课后托管服务可以收费也可以免费。

3、课后托管服务不得利用这个时间进行补课。

4、课后托管服务必须是自愿参加为原则。

所有违反以上几点的课后托管服务都是违规的行为!政策是好政策,这点毫无疑问。只是我们都知道,自古以来总有一些人和团体会因为自己某些利益而把经念歪了!在课后托管服务上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可能也会有一些地方、学校自己老师为了利益而把这项政策玩坏了!

但是这些人的行为并不能成为否定这一政策是一项惠民政策的客观事实!所有否定的人要么就是为了黑而黑,咱们就是触及了自身的利益(比如他们自己就是托管机构的)!

题主对这项政策也是一点不懂

否则就不会提出来这个问题了!

教师参与的课后托管服务国务院、教育部的规定是明确说明要给报酬的!这还不明确吗?

只是现实中在执行的时候这笔钱是谁出各地不一样,有些财政好的地区政府买单了,有些则是有需要的家长买单,有的也是两者结合着来……

这是这项政策中明确规定的,怎么到这会儿了还有人质疑?

学生享受服务该不该收费也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题主对比有异议也可以查一下你们当地的具体规定——教育部仅仅是一个大的规定,具体到各省市之后各地都会有自己的具体详细规定,这些东西一点不难查!有这个在网上胡乱猜测的功夫你都能背过这些具体的规定了!

如果你确定本地、本校或者本班违反了规定,而又觉得举报有风险,那么你可以试试教育部——


随便看看微笑不语


干嘛呢?净想好事儿了,推出了中小学课后延迟服务,已经大大缓解了学生上课与家长工作的矛盾问题,但贪心不足蛇吞象,家长得寸进尺不好。

中小学课后服务延迟服务,其根本是为了解决双职工家庭的“三点半”问题,为各位家长解决了燃眉之急,但有时家长不免有些贪心,对于学校组织的这种服务该不该付费?

该不该付费?,享受了服务,但不知道家长理解的服务为什么服务?难道仅是学校的老师辅导学生写家庭作业,如果仅仅是辅导写家庭作业,那么客户服务未免太过单调,在课余时间,对于一些课外兴趣,学校当然也可以组织,只要家长有需求、学校有条件,各种课后服务都是可以的,但好的服务势必需要经费支持,虽然财政会负担一部分,但家长该出的还是要出的,毕竟是自己享受服务,该自己带来方面,如此,各位家长还好意思不出钱出力?淡然,如果家长想要找校外辅导班,学校也不拦着,毕竟众口难调,学习也仅仅是满足多数人的需求。


教师额外劳动该不该得到报酬?

很多家长理所当然的认为,既然是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那么教师的工资已经由财政负担,额外的报酬是否与相关政策违背,虽然家长的逻辑不错,但教师既然已经付出了劳动,一味的增加教师的负担而不增加教师的收入,这难免说不过去。

如果没有报酬,那这项政策能否顺利实施下去还是未知数,且如果教师不参加这项服务,到校外额外招揽人员,其费用更甚,适当给予教师一部分报酬,难道不好?


总之,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是好事,很多家长私下也表示,他们支持,该出钱出钱,该出力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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