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閨女要結婚了,我準備好嫁妝錢,怎麼給才能保證這錢只歸我閨女?

膽小的憨憨


能很好的解決這個問題的就是一張終身壽險保單。這張保單的架構就是父母作為投被保人,女兒是受益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國法院民事商事審判工作會議(民事部分)紀要》第五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作為被保險人依據意外傷害保險合同、健康保險合同獲得的具有人身性質的保險金,或者夫妻一方作為受益人依據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人壽保險合同獲得的保險金,宜認定為個人財產,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所以,根據這條規定,這筆保險金是以死亡為給付條件,因此一定帶有非常強的人身屬性。

如果父母作為投被保人,將這筆財產定義為由自己子女作為受益人來領取,那麼無論自己的子女在被保險人身故之後是否有婚變甚至婚變幾次,這筆錢都是屬於自己子女的個人財產。

所以終身壽險它具有抵抗子女婚變的作用。


谷小河


不少回答說的是,閨女出嫁了,有了自己的生活,就不應該過多幹涉。我在這裡沒有資格討論這個問題,愛女心切,人之常情,在這裡我就只簡單的從這個角度去分析題主的問題:


分為兩種情況:

1、結婚登記之前:給予女兒的嫁妝錢,應視為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如果以後他們的婚姻出現什麼問題的話,是不應該被分割的,但是存在被對方揮霍或轉移的可能性,這樣也存在很難追回的風險。


2、結婚登記之後:給予女兒的嫁妝錢,應認定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屬於人家小兩口的錢了,如果以後他們的婚姻出現什麼問題的話,在法律角度上來說,父母是沒有權利要回來的,是要作為他們共有財產進行分割的!


當然,可以進行財產公正,但是財產公正在我們國內大部分群體來說,並不“友善”,有可能存在影響夫妻雙方感情的風險,所以就要看兩個家庭在這方面的觀念了,如果都不介意,是可以進行公正的,但是如果有一方介意的話,這個就........


個人建議:

如果父母確實擔心婚嫁金的歸屬風險的話,又不能做財產公正的話 ,建議少給一部分婚嫁金,面子上過得去就行,然後省下的錢再給女兒配置一份保險,當成一份特殊的婚嫁金。


既然是一份特殊的婚嫁金,這份保險的被保險人就只能是女兒,不能是自己!要是被保險人是自己的話,就不能算是一份特殊的婚嫁金了?


配置建議:

法定登記前給女兒配置好一份躉交(一次性交齊)的年金險 :

1、投保人:父親或母親

2、被保險人:女兒

3、受益人:父親或母親


這樣,萬一以後小兩口的婚姻出現問題的話,這份保單也不會被分割!等以後女兒的孩子成年以後,可以把保單受益人更改為女兒的孩子。


ps:建議女兒的保障型保險也要配置好哦!


(本文一字一碼,如有錯字,請多包含)


慧眼選保


女兒高中時有位舍友,高三那年,我和舍友的母親一起在宿舍收拾整理,打包物品。

她問我:**將來去那裡讀大學?

我說:不知道,看情況吧!

她說:我讓我女兒就考這裡的大學,離家近。上大學我就給她買房子,算婚前財產,以後結婚吵架,也不怕,不會沒地方去。

後來她確實按計劃實施了。

可憐天下父母心,這麼早籌劃這一切,有點感動,也有點感覺悲哀:經營婚姻確實不易,但是都帶著消極的態度、不信任的心理,又怎能經營好婚姻?

現在年輕人談婚論嫁的時候,不亞於一場場談判:房子問題、彩禮問題、禮金問題、嫁妝問題……

金錢方面是掰扯清了,但是扯到最後,情感也淡了;掰扯不清的,最後只有各奔東西。

我也是女兒,也🈶可能會準備一份嫁妝錢,但是如果我給了,肯定會表明是支持小家庭的。

如果婚姻出現問題,嫁妝錢怎麼處理,那是他們倆的事,和我無關。

夫妻過日子,防來防去,有意思麼?

孩子長大成人,已經有了自己的小家庭,當父母的就不應該干涉他們的任何事情,包括金錢如何支配。看看身邊人,有幾對婚姻破裂與父母缺乏界限感沒關係的?


媽咪老師


嫁妝是孃家對女兒表達愛的一份心意,跟男方家應該沒啥關係,我女兒出嫁時沒有要男方彩禮,我給準備了一張卡,我告訴女兒,這張卡和你過日子沒有任何關係,這是給你在特殊情況給自己應急用的,希望我的做法能夠幫到你。


冷月竹天


要我說接婚了你給的嫁妝錢就不必操心怎樣才落到你女兒手上,奔接婚就要合心,我今年55歲了,從來沒有私心,家裡投資什麼的我的工資都拿出來,從來不想留私方錢,但我需要零用錢時我老公也不會堵我手,正因為這樣我家日子過得得好,前年投資一個項目,貸款了三十萬,在我的影響下,我兒子的工資都會每月打回還貸款,蓬柴火焰高嘛,反觀我隔壁有戶人家是女兒,女婿帶著丈母孃生活,丈母孃有退休公資,女兒有工作也有錢,但家裡什麼用途都仰仗女婿,個個存私房錢,家裡是三天一大吵,一天一小吵,那叫過的什麼日子,女婿05年志願軍轉業買的住房到如今都沒過戶,房子馬上面臨拆遷,戶頭還不是自己的,這是各人存私方錢的好處。


手機用戶61151299591


事實勝於雄辯,我單位有個年輕人也是剛結婚不久,男方隨的7萬彩禮,結婚後女方全部帶回,但就是不拿出來,有房貸,還要買車,父母又是農村的不富裕,壓力大,雖然倆人感情很好,男方因和我關係好,一天和我說出滿腹怨氣和不滿,這是新婚呀!這是我身邊發生的真事。這就是我給你的回答。作為父母你看著辦吧!


最善良的中國百姓


就是不讓婆婆知道,又想要面子又想保住錢,除非那錢不多,否則無寧日。我哥陪嫁女兒了十萬就是,婆婆整天想辦法套。現在我侄女兒生了兒子,自己買奶粉自己買穿的,所有開銷自己的,婆婆光帶一下,侄女和女婿打工,女婿又工地總結不到賬,所以她很辛苦。


愛不需要說出口145


看了一下前面的評論,基本上說這種想法是錯誤的人都是男人,並且是沒有女兒的男人。因為你們自私,娶了人家閨女來你家生孩子給你家傳宗接代,還想著要花人家丈母孃陪嫁給人女兒的錢。你們這夥人才是自私沒本事的主。我家也是養的男孩,到時我兒子結婚我們會跟親家商量,婚房我們付首付,兒子兒媳自己月供,這樣小兩口才有奔頭,房子名字當然是他們小兩口的。彩禮錢根據我們老兩口的當時情況多少意思一下,這個彩禮錢是屬於親家老兩口的。至於親家陪嫁她女兒多少錢是人家的事,這個錢也是兒媳婦的所有權,兒子與我們無權干涉。為什麼說無權干涉?人家的陪嫁錢是女孩父母對自己女兒愛的表達,希望女兒到了婆家如果遇到燃眉之急時有用之需。為什麼說男方給彩禮錢是應該的?在人倫道德上來講,人家女方父母養大的女兒嫁到男方家來給公公婆婆養老送終,生兒育女,這個就是足夠的理由。又有人說,有的兒媳婦說你公婆不幫我帶孩子我憑什麼給你養老送終?這就是做兒媳婦的觀念問題了。既然有緣成為一家人,一家人就要相親相愛,有能力和條件的時候互相幫助,何況還是在一鍋吃飯的家人。


伊伊131874972


偷偷的給,別對外說,也別讓你女兒給她老公說!

有的時候真不是女方自私,我結婚時彩禮七千,買嫁妝都不夠,我爸媽幫我準備了九千多塊錢的嫁妝,另外又給了我三萬多的存摺,十多年過去了,現在我老公說,當時我媽只給了我五千的存摺!當時的存摺早就和後來掙的存摺存在一起了!當時聽到他的話真恨不得打他一頓!


半世緣半世劫


有錢就給給閨女買疾病保險吧,我姐就是得了重病,婆家人不管不問,都丟給孃家,除非你女兒在別人家裡鞠躬盡瘁,不然到了這個時候就開始給你秋後算賬了,非常寒心。最後她婆家人只出三分之一,孃家我們兄弟姐妹湊了三分之二,出院就開始起訴離婚了,現在還沒有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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