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 東陽市仲裁院推行“不見面”辦案

疫情防控期間 東陽市仲裁院推行“不見面”辦案

根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決策部署,為減少人員聚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東陽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推行“不見面”辦案模式。

近日,東陽仲裁院及時與當事人聯繫,原則上爭取延期審理,因情況緊急無法延期審批的,推薦當事人用浙裡辦APP申請網絡調解。申請人因勞動人事爭議糾紛需要申請仲裁調解的,可選擇浙江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網絡平臺(http://zc.zjhrss.gov.cn/tjzc/)。

當事人在使用網絡平臺時,須將“浙裡辦”申請的賬號與線上案件通過“案件關聯碼”進行綁定。在線處理中,當事人若有困難或者疑問的,可及時與仲裁院聯繫,工作人員將通過電話指導並快遞發出紙質宣傳彩頁及詳細操作告知書。對網上調解等事項有疑問的,當事人可撥打諮詢電話。

同時,仲裁院近期開庭的案件全部啟動網絡庭審。受疫情影響的當事人或代理人,無法參加庭審的,可以申請延期開庭審理。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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