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 东阳市仲裁院推行“不见面”办案

疫情防控期间 东阳市仲裁院推行“不见面”办案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为减少人员聚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东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推行“不见面”办案模式。

近日,东阳仲裁院及时与当事人联系,原则上争取延期审理,因情况紧急无法延期审批的,推荐当事人用浙里办APP申请网络调解。申请人因劳动人事争议纠纷需要申请仲裁调解的,可选择浙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络平台(http://zc.zjhrss.gov.cn/tjzc/)。

当事人在使用网络平台时,须将“浙里办”申请的账号与线上案件通过“案件关联码”进行绑定。在线处理中,当事人若有困难或者疑问的,可及时与仲裁院联系,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指导并快递发出纸质宣传彩页及详细操作告知书。对网上调解等事项有疑问的,当事人可拨打咨询电话。

同时,仲裁院近期开庭的案件全部启动网络庭审。受疫情影响的当事人或代理人,无法参加庭审的,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