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狗人士的愛狗行為對社會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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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啦,起碼這些人為國家的就業環境提供了不少崗位,如寵物店,寵物醫院,寵物糧,寵物用品,等個體戶。其次幫年輕人對父母的生活環境,孤獨啊,寂寞啊,能給與一定的安慰和陪伴,是老年人有一個相對的情感寄託。再就是替一些比較懶的人提供一個必須鍛鍊遛彎的督促,每天有狗狗帶領著主人出去溜一大圈,散散心❤,回家就會雲消霧散,心情豁亮。老年人身體好了,就給國家減輕了不少醫療負擔。。


拔起蘿蔔


首先我聲明一下,我不是滿族旦我不愛吃狗肉,我也不養狗現在有些人我就不理解了天天抱個狗一口一個兒子姑娘的叫著,給它買火腿腸自己的爹媽連一斤水果都不給買,這他嗎的叫人嗎?希望國家嚴格控制養狗,再說那些愛狗人士,打著愛狗的旗號上高速公路攔截車輛這就是攔路搶劫,還違法在高速攔截車太搞笑了。


貧民百姓152403895


我對養寵物的人都很敬重,他們都是善良人,包括我,為什麼總在這裡評論這些,我家養了10條狗,幾乎都是流浪的狗,13只貓也幾乎都是流浪貓,我媽80歲了,長期臥床,自從有了這些狗貓,我媽的精神狀態好多了,她覺得這些貓狗都太可憐了,在家裡和這些貓狗玩得很好,所以家裡有老人的,都應該養一些寵物,對老人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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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狗屁意義!他們就是一種形式特殊的道德綁架,其實他們自己就是導致流浪狗產生的根源,拿愛狗當擋箭牌,實際上搞敲詐碰瓷危害社會逃避責任的人大有人在,養狗的快樂是他們自己享受,養狗的危害卻是讓別人來承受,這就是他們自私卑劣的寫照,就應當城市禁犬,這樣就免了很多矛盾和麻煩,徹底剷除所謂的愛狗人士的存在,因為他們的存在弊永遠大於利


無為而治56144506


“狗的伴侶-愛狗人士”的愛狗行為只對其自身有意義,對社會毫無意義,其原因是這些“狗的伴侶”具備與正常人類不同的特有的遺傳基因。世界衛生組織WHO在2009年發表的一份研究報告就對這個問題進行了分析和闡述。在距今兩萬年的亞洲北部地區生活著一種稱作“足拉人” Zoophilian的群體。這族群由於長期與犬類雜居並與保持與犬類“基於生理需求的親密互動(犬交)”,導致與犬類基因融合和變異而形成特殊的“足拉人”基因。由於“足拉”基因的作用,天生與犬類有親近感,豢養犬隻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滿足其特殊性生理需求。隨著基因分析技術的普及發現蒙古人種中的養狗愛好者從基因分析角度一般都可以檢測出“足拉人”基因,是“足拉人”後裔。這一研究成果也揭示了為什麼城市中養寵物狗有家族遺傳的特點。由於“狗的伴侶-愛狗人士”與狗的血濃於水的聯繫,試圖掩飾不可告人的卑劣無恥的動機,所以要千方百計用所謂“養狗是人類朋友”進行道德綁架。


放輕鬆放輕鬆放輕鬆


如今人心態扭曲,狂悖顯擺誇炫極!自身脖子洗不淨,拉狗上街招搖去!小狗備小孩奶嘴,自稱爹媽喊寶貝!大狗似豺狼虎豹,專嚇路人圖刺激!父母快衣不遮體,狗穿短裙比基尼!家人吃清湯寡水,狗喂火腿肯德基!男人心靈空虛的,人仗狗勢借狗威!女人慾壑難平的,東缺西補貪狗力!老人鰥寡孤獨的,倚老賣老憑狗氣!少年不學無術的,玩物喪志迷狗趣!養狗並非真愛狗,只純粹裝門面的!自私自利自心黑,害人害家害鄰里!一遇煩惱窩心事,就拿狗發洩撒氣!大街小巷流浪狗,全是這幫人丟棄!好逸惡勞成時尚,當雞做鴨覺最美!人前都人五人六,人後全被稱垃圾!現縱觀養狗男女,大多變態缺德鬼!是狗主壞狗名譽,惹人罵狗狗冤屈!


講者李正義


那你覺得什麼才叫有意義?混吃等死有意義?一天三點一線有意義?我覺的任何人只要不去做違法違規的事情,別人做什麼事情我們都是沒權力去指責和評論的,做好自己比什麼都強,對於愛狗人士來說,往小的說是一份愛心尊重生命,,往大的說是為了社會作貢獻,總比那些一天無所事事,胡說瞎扯為危害社會的人強百倍……


L鐺鐺


我喜歡貓狗兔子之類小動物,養著一隻狗。但是,我不是"愛狗人士",討厭那些愛狗人士。

有些愛狗人士,把他們所愛的狗,凌駕於包括他父母的他人之上,他們是變態。

有些愛狗人士攔車、打人等等暴行,嚴重妨礙治安。他們就是禍害。

也有些溫和愛狗人士去宣傳和阻止對狗殘忍虐殺,這是值得肯定的。

一定要有度,限度之內是行善,超過限度就是作惡。


感覺好膩害


我覺得什麼都得講文明兩個字,規矩兩個字,愛狗人就像有人愛好麻將愛好抽菸愛好廣場舞一樣,你不講規矩講文明都會影響社會,其實那些喜歡總是抨擊養狗狗的人一般他們不喜歡動物,但是他們肯定有一個自己喜歡的嗜好,比如翹著二郎腿隨地彈著菸灰嘴裡高談闊論,或者把麻將當成自己事業的人,一晚能輸上千上萬,但是不一定就有錢養家餬口贍養老人,這些其實都是一個愛好,如果你把愛好規矩好了文明好了能影響大傢什麼,不犯法就行,那些不喜歡狗狗的人你們好好想想你們愛好什麼,你的愛好影響別人了嗎?


一棵天胡荽


我的看法,養狗純屬個人行為,很難上升到社會層面。狗本平常,既不是頻臨滅絕保護動物,也不是野生保護動物,甚至連三類保護動物都不是。也就是說,狗在動物界的地位,還沒有麻雀、斑鳩、蟾蜍等高。你可以愛狗,我可以不愛狗,他可以吃狗肉,這是法律賦予每個人的自由,任何人都無權干涉。養狗要在法規框架下養,不能影響他人,不能違背社會公德。明火執仗地攔截運狗車,是侵犯他人財產,屬違法行為,應當受到法律制裁。愛狗人士,應該規範自己的行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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