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狗人士的爱狗行为对社会有意义吗?

用户61667136491


当然有啦,起码这些人为国家的就业环境提供了不少岗位,如宠物店,宠物医院,宠物粮,宠物用品,等个体户。其次帮年轻人对父母的生活环境,孤独啊,寂寞啊,能给与一定的安慰和陪伴,是老年人有一个相对的情感寄托。再就是替一些比较懒的人提供一个必须锻炼遛弯的督促,每天有狗狗带领着主人出去溜一大圈,散散心❤,回家就会云消雾散,心情豁亮。老年人身体好了,就给国家减轻了不少医疗负担。。


拔起萝卜


首先我声明一下,我不是满族旦我不爱吃狗肉,我也不养狗现在有些人我就不理解了天天抱个狗一口一个儿子姑娘的叫着,给它买火腿肠自己的爹妈连一斤水果都不给买,这他吗的叫人吗?希望国家严格控制养狗,再说那些爱狗人士,打着爱狗的旗号上高速公路拦截车辆这就是拦路抢劫,还违法在高速拦截车太搞笑了。


贫民百姓152403895


我对养宠物的人都很敬重,他们都是善良人,包括我,为什么总在这里评论这些,我家养了10条狗,几乎都是流浪的狗,13只猫也几乎都是流浪猫,我妈80岁了,长期卧床,自从有了这些狗猫,我妈的精神状态好多了,她觉得这些猫狗都太可怜了,在家里和这些猫狗玩得很好,所以家里有老人的,都应该养一些宠物,对老人真的好。


用户9943366595020


有个狗屁意义!他们就是一种形式特殊的道德绑架,其实他们自己就是导致流浪狗产生的根源,拿爱狗当挡箭牌,实际上搞敲诈碰瓷危害社会逃避责任的人大有人在,养狗的快乐是他们自己享受,养狗的危害却是让别人来承受,这就是他们自私卑劣的写照,就应当城市禁犬,这样就免了很多矛盾和麻烦,彻底铲除所谓的爱狗人士的存在,因为他们的存在弊永远大于利


无为而治56144506


“狗的伴侣-爱狗人士”的爱狗行为只对其自身有意义,对社会毫无意义,其原因是这些“狗的伴侣”具备与正常人类不同的特有的遗传基因。世界卫生组织WHO在2009年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就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和阐述。在距今两万年的亚洲北部地区生活着一种称作“足拉人” Zoophilian的群体。这族群由于长期与犬类杂居并与保持与犬类“基于生理需求的亲密互动(犬交)”,导致与犬类基因融合和变异而形成特殊的“足拉人”基因。由于“足拉”基因的作用,天生与犬类有亲近感,豢养犬只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其特殊性生理需求。随着基因分析技术的普及发现蒙古人种中的养狗爱好者从基因分析角度一般都可以检测出“足拉人”基因,是“足拉人”后裔。这一研究成果也揭示了为什么城市中养宠物狗有家族遗传的特点。由于“狗的伴侣-爱狗人士”与狗的血浓于水的联系,试图掩饰不可告人的卑劣无耻的动机,所以要千方百计用所谓“养狗是人类朋友”进行道德绑架。


放轻松放轻松放轻松


如今人心态扭曲,狂悖显摆夸炫极!自身脖子洗不净,拉狗上街招摇去!小狗备小孩奶嘴,自称爹妈喊宝贝!大狗似豺狼虎豹,专吓路人图刺激!父母快衣不遮体,狗穿短裙比基尼!家人吃清汤寡水,狗喂火腿肯德基!男人心灵空虚的,人仗狗势借狗威!女人欲壑难平的,东缺西补贪狗力!老人鳏寡孤独的,倚老卖老凭狗气!少年不学无术的,玩物丧志迷狗趣!养狗并非真爱狗,只纯粹装门面的!自私自利自心黑,害人害家害邻里!一遇烦恼窝心事,就拿狗发泄撒气!大街小巷流浪狗,全是这帮人丢弃!好逸恶劳成时尚,当鸡做鸭觉最美!人前都人五人六,人后全被称垃圾!现纵观养狗男女,大多变态缺德鬼!是狗主坏狗名誉,惹人骂狗狗冤屈!


讲者李正义


那你觉得什么才叫有意义?混吃等死有意义?一天三点一线有意义?我觉的任何人只要不去做违法违规的事情,别人做什么事情我们都是没权力去指责和评论的,做好自己比什么都强,对于爱狗人士来说,往小的说是一份爱心尊重生命,,往大的说是为了社会作贡献,总比那些一天无所事事,胡说瞎扯为危害社会的人强百倍……


L铛铛


我喜欢猫狗兔子之类小动物,养着一只狗。但是,我不是"爱狗人士",讨厌那些爱狗人士。

有些爱狗人士,把他们所爱的狗,凌驾于包括他父母的他人之上,他们是变态。

有些爱狗人士拦车、打人等等暴行,严重妨碍治安。他们就是祸害。

也有些温和爱狗人士去宣传和阻止对狗残忍虐杀,这是值得肯定的。

一定要有度,限度之内是行善,超过限度就是作恶。


感觉好腻害


我觉得什么都得讲文明两个字,规矩两个字,爱狗人就像有人爱好麻将爱好抽烟爱好广场舞一样,你不讲规矩讲文明都会影响社会,其实那些喜欢总是抨击养狗狗的人一般他们不喜欢动物,但是他们肯定有一个自己喜欢的嗜好,比如翘着二郎腿随地弹着烟灰嘴里高谈阔论,或者把麻将当成自己事业的人,一晚能输上千上万,但是不一定就有钱养家糊口赡养老人,这些其实都是一个爱好,如果你把爱好规矩好了文明好了能影响大家什么,不犯法就行,那些不喜欢狗狗的人你们好好想想你们爱好什么,你的爱好影响别人了吗?


一棵天胡荽


我的看法,养狗纯属个人行为,很难上升到社会层面。狗本平常,既不是频临灭绝保护动物,也不是野生保护动物,甚至连三类保护动物都不是。也就是说,狗在动物界的地位,还没有麻雀、斑鸠、蟾蜍等高。你可以爱狗,我可以不爱狗,他可以吃狗肉,这是法律赋予每个人的自由,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养狗要在法规框架下养,不能影响他人,不能违背社会公德。明火执仗地拦截运狗车,是侵犯他人财产,属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法律制裁。爱狗人士,应该规范自己的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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