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疫情防控期间,广告发布也有“规矩”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就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工作发出通告。

《通告》指出,严禁发布含有不正确导向、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内容的广告。

严禁发布含有涉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购买、转让”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严禁发布含有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严禁未经审查或者擅自篡改审查批准内容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鼓励广告协会、各类媒体、广告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发布疫情防控公益广告。鼓励广大人民群众通过12315热线等渠道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投诉、举报涉嫌违法广告线索。

(供稿: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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